达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4月24日达日县人民检察院在院内组织干警学习了《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会上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负责人王英学同志向参加学习人员介绍了该条例共有三十六条、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以及条例主要内容等。

达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让参加学习的干警充分认识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也认识到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立足我国国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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