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中院規範民商事案件指定管轄和移送管轄工作

近日,邢臺中院公佈下發《關於規範民商事案件指定管轄和移送管轄辦理工作的意見(試行)》,規範全市法院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訴訟權益。《意見》對指定管轄的情形、報請指定管轄的程序、移送管轄前提前溝通機制、移送管轄實行專口對接等工作作出了詳細規定,並明確了裁定移送管轄的時間一般應限定在“一審開庭前”、移送管轄前應徵詢原告意見、訴訟費應一併移交等問題,對於全市法院指定管轄和移送管轄辦理工作提供了詳盡指引。制定《意見》旨在切實解決當前司法實踐中存在的程序不規範等問題,有效減少隨意移送、案卷反覆退回等情況,進一步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提高司法為民能力水平。下一步,邢臺中院將繼續及時總結立案工作新問題,並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方案,推進立案工作更加規範化、更具實效性,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順暢規範的訴訟服務。(來源:邢臺中院) 原文地址: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698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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