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被執行死刑,塵埃落定,亦無贏家

陝西漢中“2.15”殺人案罪犯張扣扣於2019年7月17日經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並於2019年7月17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死刑執行命令,對張扣扣執行了死刑。

張扣扣被執行死刑,塵埃落定,亦無贏家

張扣扣被執行死刑

這場深埋了二十多年的恩怨在張扣扣復仇的刀下再次走進了人們的視野:1996年時因鄰里糾紛王自新的三子王正軍將張扣扣之母傷害致死,因未滿十八歲,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賠償經濟損失9639.30元。但此事卻在張扣扣心裡留下了陰影,並於2018年的除夕對王家父子痛下殺手。俗話說“冤冤相報何時了”,隨著張扣扣被執行死刑,這場恩怨糾葛並沒有哪一方是贏家。

張扣扣被執行死刑,塵埃落定,亦無贏家

諸如法制節目中的大多數情節,對活著的人的處罰並不能使死者重生。即使對張扣扣執行了死刑,對王家所帶來的災難也是難以恢復的。而反觀這件事情的起因和過程,有兩點值得我們反思:

1、首先是對1996年張扣扣之母的死亡後,社會和法律都忽視了對張扣扣作為死者孩子的心理疏導和引導,以及兩家的關係的繼續關注。

張扣扣被執行死刑,塵埃落定,亦無贏家

2、對於1996年判刑的王正軍的服刑情況期間的心理疏導和思想教育,雖然王正軍對自己的過錯受到了刑罰和經濟賠償。但是出獄後作為鄰居相處並沒有主動積極的向張扣扣一家坦誠的認識錯誤,緩和鄰里關係。“我坐牢了就再無虧欠”是當下大部分刑事案件人員的真實寫照,也是被害人一方所心理積怨的一個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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