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通体:推进“一带一路”共建的阶段性目标

共通体:推进“一带一路”共建的阶段性目标


中国“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就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一带一路”建设成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然而,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一样,“一带一路”建设并非一蹴而就,切实打造实践意义上的共通体,则是当前的重要阶段性目标。

  “一带一路”区域区情与共通体构建

  “一带一路”区域内国家既有不少共同性,也存在着广泛的差异。从地理形态来说,区域内部地域广阔,地形复杂多样,高山、高原、沙漠占总面积的大部分,对区域合作形成了天然的障碍,也使各中心地区相隔较远。从发展水平来说,区域内部既有新加坡等发达国家,也有老挝等欠发达国家;既有中国、俄罗斯等大国,也有文莱、马尔代夫等小国。从发展道路来说,既有社会主义道路,也有资本主义道路。从区域生产网络来说,区域内的大多数国家生产能力薄弱、产业结构单一、基础设施水平较低,只能以资源型产品和简单制造产品进入全球产业链,区域生产网络以垂直型分工为主,贸易和投资的重点均为区域外市场,区域内部自由流动不充分、不均衡。从文化宗教来说,涵盖世界各主要宗教的发源地,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印度教等都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国的法律制度、治理规则、社会习俗、营商环境等也存在很大差异。

  基于“一带一路”区情各异,区域合作必须在保留国家主权的前提下进行。共建“一带一路”也并不是要形成某个政治实体,而是要首先建设区域共通体,实现“共”、“通”和“体”的统一。“体”代表了国家主权是国际关系和区域合作的基础,各个主权国家不分大小在国际体系和区域合作中是独立、平等、共在的。“通”是区域合作的主要方式,旨在提升区域内部的互联互通水平。“共”代表了各个主权国家在区域合作中的获益是相对均衡的。共通体的目标意味着在国家主权基础之上推动区域互联互通进程,并使区域内各国得到共同发展。简单来说,即共建“一带一路”,旨在“体”的基础上由“通”至“共”。

  “体”:国家主权是国际关系和区域合作的基础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确立了国家主权原则,奠定了近现代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基础。冷战结束后,世界基本上已由垂直整合的帝国和殖民体系让位于扁平的民族国家体系,建立主权国家这个“体”的任务基本完成,主权制度对国际秩序来说成为一项具有根本性原则的制度。主权平等成为数百年来国与国规范彼此关系最重要的准则,也是联合国及所有机构、组织共同遵循的首要原则。主权平等的真谛在于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主权和尊严必须得到尊重,内政不容干涉,都有权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一些国家喜好对抗、结盟、军备竞赛、分而治之、划分势力范围以及滥用人道主义干预和“保护的责任”的做法,越来越得不到国际社会的支持。“一带一路”区域内部差异较大,大多数国家的独立时间并不长,对维护主权独立的意识较强,如果区域合作对主权让渡提出较高要求,大多数国家会丧失积极性。因此,国家主权这个“体”是开展“一带一路”区域合作的基础。事实上,国家主权并不必然就是区域合作和协同发展的障碍和壁垒,国家主权本身是一种强大而重要的资源,很多时候能够为区域合作提供强大动力,发挥协同发展的优势。

  “通”:提升区域内部互联互通水平

  如何在主权制度基础上开展区域合作,中国提出的方法是“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当前,“一带一路”建设以基础设施为前提和突破,旨在提升区域内部的互联互通水平。首先,增强互联和多元联通。“一带一路”区域内至今仍有许多“不通”的地方,这些流动中的“梗阻”严重制约着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间贸易往来,非连通之处也就成为了“发展洼地”。“一带一路”建设致力于连接还未通达以及仅有单一通达方式的地区,中巴经济走廊、中欧班列、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老铁路、中泰铁路、中国、老挝、越南电网互联互通项目、中巴、中吉、中俄跨境光缆信息通道合作项目等正在开辟多元的运输走廊,推动区域运输通道的网络化发展。其次,减少时间、降低成本。如果说连通的多元性反映了整个区域的连通密度,那么时间与成本之比则反映了连通的效率。“一带一路”倡议正在使铁路和公路运输效力发挥到新的高度。比如,凭借跨里海运输通道,仅需5天就可以把货物从中国新疆运至阿塞拜疆巴库,“中欧陆海快线”将使货物从远东到中欧的全程运输时间比其他传统路径缩短7天—10天等。相关各方还通过签订《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中国—东盟海运协定》、《中乌国际道路运输协定》,加入联合国《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等解决“通而不畅”的问题,提升软联通水平。最后,建立强劲的枢纽。长距离的运输通道必定提升枢纽的作用。随着各种提议中、预期中的运输通道建设和贸易路线的改变,新的枢纽将会快速崛起,包括铁路枢纽、内陆物流枢纽、多式联运枢纽以及新的海港等。当前,希腊、哈萨克斯坦、斯里兰卡、乌兹别克斯坦以及中国的乌鲁木齐、重庆、霍尔果斯等已经展现出独特的枢纽力量,成为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基础设施建设为贸易和投资的流动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它们将进一步推动区域内部的互联互通进程。

  “共”:相对均衡、共同发展的合作理念

  “共”是理解中国政治和外交政策的重要概念。中国在国际场合经常谈到 “共同价值”、“共商共建共享”、“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美美与共”等。“一带一路”建设旨在推动各国的共同发展与互利合作,即各国在其中获得的收益是相对均衡的,在发展本国利益时兼顾别国发展需要与合理关切。因此,“一带一路”建设以规划对接为引领,即国家之间基于各自发展规划编制共同规划,以此作为开展务实合作的指引。对接的“规划”是各国既有的规划,各方无论国力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平等的参与者,相互尊重彼此的关切和利益,寻找各国发展道路上的利益契合点,通过优质资源和发展需求的结合推动区域合作。

  共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产业合作来促进的。“一带一路”区域内的大多数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不少国家的制造业没有发展起来,产业链体系还未组建完善,工业基础薄弱,在全球产业链中处于中低端地位,在经济全球化中获益有限。产业是经济之本、强国之基。国家经济发展必须以产业为依托,提高生产能力,并逐渐向高端价值链攀升。近年来,许多沿线国家都提出了有关工业和制造业发展的战略、计划或纲要。比如,泰国政府提出“泰国4.0”高附加值经济模式,在巩固和发展原有优势产业的基础上推动工业机器人、航空与物流、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数字经济、医疗中心等五大未来产业。阿塞拜疆出台《2015—2020年工业发展纲要》,要求扩大支持工业生产的措施。捷克政府批准通过《捷克工业4.0倡议》,指出经济和产业的可能发展方向。波兰实施“负责任的经济发展战略”,强调要再工业化,政府将把资源集中于有竞争力、可能取得全球领导地位的产业。马来西亚启动工业4.0政策,重点支持电子电气、机械设备、化工、航空航天、医疗设备等产业。“一带一路”建设为各国的产业合作提供了重大的机遇和平台。产业合作能够助益各国的产业发展和转型,推动各国的互利共赢,而产业发展和转型还可以为区域产业链的构建奠定基础。当前,“一带一路”区域内存在制造业产业级差的国家,也确实正在以产业合作的形式将各自比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将一国的产业优势与其他国家的发展需求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加强传统产业的合作满足国家发展的基本需要,填补一定的国内产业空白,提高生产能力,融入产业全球化。另一方面,在具有一定技术优势的领域开展创新合作,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提高在全球价值链上的位阶,并尝试在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中占领高地,打破发达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垄断和话语权,以技术创新和产品设计引领“一带一路”区域产业链的构建。这些都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区域内各国的协同共进。

  【本文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青年项目“一带一路”建设的理论基础研究(项目编号:2019EGJ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

原标题:共通体——推进“一带一路”共建的阶段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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