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1、以需定培:各省教育廳先給部屬六所師範大學根據編制提需求,師範大學根據情況進行分配計劃招生和定項培養。保證以後學有所編,學有就業。
2、跟蹤落實到崗:師範生畢業年份,6月份校方和生源地教育廳和用人單位就要確定該生的就業單位和編制問題。解決學生後顧之憂做到踏實工作。
3、人身自由:可以跨省就業,但是有一定的審核需求,放出省主管部門和接納省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4、雙向選擇:校方對生源所在地教育廳發送學生信息和成績檔案,教育廳向校方發送需求單位資料,雙方共同組織雙選會和網絡雙選會,優先考生和用人單位自有選擇和麵試,所以但凡認真讀書的,成績好的都留在縣城以上級單位,如果水平太差沒有單位接收的師範生才會被指派。所以充分尊重人才自主選擇權。人不行,就別怪路不平。
5、待遇提高:公費師範生履約任教後的在職培訓納入國培計劃、省培計劃,加強公費師範生新入職培訓、崗位勝任能力培訓,持續支持公費師範生專業發展和終身成長。要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優惠政策,為公費師範生到農村任教提供辦公場所、週轉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吸引公費師範生畢業後到農村中小學任教。
6、違約強調:畢業後不履約,退錢和違約金,考研的培養學校取消其學籍,記錄誠信檔案,等等。
這是這次政策的一個解讀,大家看到其實師範生沒有大獎想象的那樣,“上山下鄉”“強制攤派”這裡面一樣充分尊重考生自我需求,但是政策這次使用很多的方法,讓各省、校充分保證學生的就業機會,而且是人有其職,這不就是鐵飯碗吶!
估計很多人一直糾結著,聽說師範生是不能考研的,而且也偏遠山區支教,很苦的。這也是很多人不願意選的主要原因。其實真實情況是這樣嗎?
完全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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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免費師範生?
免費師範生即免費教育師範生,是指報考教育部六所直屬師範大學(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西南大學)之一後有條件地接受免費師範教育的學生 。
該政策自2007年起實行。2013年新增省部共建師範院校江西師範大學為免費師範生培養高校。
2015年新增省部共建師範院校、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水平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為免費師範生培養高校。
2014年9月16日,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實行7年,部分畢業生欲改初衷。 [1]
2018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提出,改進完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將“免費師範生”改稱為“公費師範生”,履約任教服務期調整為6年。
免費師範生有什麼優惠政策?
第一全免費:由中央財政負責安排免費師範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併發放生活補貼。
第二鐵飯碗:在相關省級政府統籌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落實免費師範生的教師崗位,免費師範生四年畢業以後必須到中小學任教,到中小學任教的每一位免費師範生都有編有崗;
第三可調崗:費師範生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可以在學校之間進行流動,有到教育管理崗位工作的機會;
第四推薦讀研不用考:免費師範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滿一學期後,均可申請免試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經任教學校考核合格,部屬師範大學根據工作考核結果、本科學習成績和綜合表現考核錄取。也就是服務期6年內就可以直接讀研。發證和正常考研錄取的學生一致,但不用考。
免費師範生報考條件
教育部六所直屬師範大學師範專業在各地都安排提前批次錄取,凡是達到以下三條的畢業生都可以自願報考:
一、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達到部屬師大在本地區的錄取分數線;
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熱愛教育事業,畢業後願意長期從教;
三、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免費師範生限制條例
免費師範生入學前要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10年以上。(現改為6年)
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範畢業生,應先到農村地區學校任教服務2年。國家鼓勵免費師範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1.不履行協議須交違約金
免費師範畢業生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履約管理,並建立免費師範生的誠信檔案。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需報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2.協議期內不得考脫產研究生
免費師範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畢業生經考核符合要求的,可錄取為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職學習專業課。
免費師範生檔案管理
畢業前通過雙向選擇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範畢業生,其檔案、戶口等由培養學校直接遷轉至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所在地戶籍部門;
畢業前未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範畢業生,其檔案、戶口等遷轉至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到師資緊缺地區的中小學校任教。
確有特殊情況,要求跨省區任教的,需經學校審核、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對免費師範生政策的誤解
1.“確保就業”不等於“指定就業”
政策規定,“有關省級政府要統籌規劃,做好接收免費師範畢業生的各項工作,確保每一位到中小學校任教的免費師範畢業生有編有崗”,同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為每一位畢業生安排落實任教學校。”
有媒體據此報道,免費師範生實施“指定就業”。這是一種錯誤認識。按照政策規定,免費師範生的就業,首先由省級教育行政門負責組織用人學校與畢業生在需求崗位範圍內進行雙向選擇,免費師範生自主擇業。對於最終未找到合適工作的免費師範畢業生,由省級教育行政門負責為每一位畢業生安排落實任教學校,以此確保免費師範生的就業。
2.“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不等於“必須到西部貧困地區任教服務”
政策規定,免費師範生畢業後需履行一定時期的中小學教育服務。有的考生和家長誤認為,“免費師範生畢業後必須到西部貧困地區任教服務”。
實際上,按照政策規定,“免費師範畢業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其服務區域不完全是西部地區。如果免費師範生的生源所在省份不是西部地區,當然也就不存在必須回西部任教的問題。
3.“任教服務”不等於“上山下鄉”
政策規定,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範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二年。有的考生和家長據此認為,“任教服務”就是“上山下鄉”。
實際上,免費師範生也可以選擇到城鎮學校工作,只是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需到縣級或以下學校任教服務兩年。服務期間其人事關係保留在原簽約單位,工資由原簽約單位發放,兩年服務期滿,直接回簽約單位工作,不存在再次擇業的風險。
4.“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不等於“考研受限制”
政策規定,“免費師範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有媒體因此報道,“免費師範生考研受限制”。這是一種片面理解。
實際上,按政策規定,免費師範生在畢業時經學校考核符合要求的,即可直接錄取為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職學習專業課程,任教考核合格並通過論文答辯的,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並且對工作業績突出、學業特別優秀的還可繼續攻讀教育博士學位。
可見,畢業時經學校考核符合要求的免費師範生實際上實現了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不存在報考受限制的問題。
其實對於有志向成為教師的同學們來說
填報免費師範是個不錯的選擇
你會報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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