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輕微交通違法需發朋友圈認錯集贊,汕尾交警這波“神操作”你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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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曬娃、曬美食、曬自拍已經司空見慣,但你最近有刷到“曬”交通違法的朋友圈嗎?

4月7日,汕尾交警市區一大隊開展城區交通秩序整治行動,現場查處未按規定佩戴頭盔、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非機動車輕微交通違法行為,通過安全教育或發“認錯”朋友圈集贊等方式進行處罰。

為進一步規範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質,汕尾交警市區一大隊在圓滿完成清明假期道路安保工作後,連續作戰,持續開展城區交通秩序的整治行動,並創新非機動車輕微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模式,要求違法者在朋友圈“曬”交通違法行為,集滿20個“贊”才可放行。朋友圈必須圖文結合,將自己交通違法的時間、地點和行為說明清楚,並註明保證以後不再犯。

“我本人今天在香洲路奎山橋頭因逆行被交警查獲,現在經教育後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保證以後不再犯,現在發朋友圈求集贊20個為證。”市民楊小姐發完朋友圈後感慨:“雖然發朋友圈很丟臉,但這種教育方式讓人印象深刻,既教育了自己,也給身邊的朋友提了個醒。”

汕尾交警表示,處罰不是目的,希望通過這種創新方式促進違法者改正錯誤,吸取教訓,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營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環境。目前該處罰方式只針對首次輕微違法行為,以及違法當事人已深刻認識到錯誤的情況。

投票| 你支持汕尾交警的這波“神操作”嗎? 支持,既能讓違法者長記性,也能讓更多人受教育。 .反對,人面值千金,發朋友圈有損自尊。 提交

記者 陳欣欣 南小渭

【作者】 陳欣欣;南小渭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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