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不打表”辩称记下公里数后收乘客37元“打的费”被罚200元!

重庆之声4月14日讯 近日,重庆市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发布数据显示,受疫情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96096热线来电数据呈大幅下降态势,96096热线共计接听群众来电29275个,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2.7%,其中投诉类来电3001个,同比下降68%,环比下降63.3%。

驾驶员“不打表”辩称记下公里数后收乘客37元“打的费”被罚200元!

重庆市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通报,3月22号,96096接到乘客张女士的投诉电话,称自己当天乘坐车牌号为渝A52T07的出租汽车从南岸区五公里到回龙湾兰湖天,下车时才发现驾驶员没有打表,她当即提出异议,驾驶员辩称自己记了公里数,最后收取了乘客37元车费。

经调查核实,乘客投诉属实,该车驾驶员刘某存在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计费标准收费的行为,违法行为事实清楚,最终对刘某给予罚款200元,诚信考核计5分的行政处罚。

据重庆市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介绍,今年第一季度,在去年被处罚3次以上(含3次)的1324台车辆中,再次违规的有116台,同一车牌号被处罚3次以上(含3次)车辆共3台,同一驾驶员被处罚3次以上(含3次)共2人,同一驾驶员同一违法行为被处罚3次(含3次)以上共1人,多次违章车辆和驾驶员数据呈大幅下降趋势。

驾驶员“不打表”辩称记下公里数后收乘客37元“打的费”被罚200元!

尽管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质量持续向好,也有极少数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多次违规、损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全国抗疫的特殊时期,更是严重影响了行业形象。

近日,重庆市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对去年多次违规今年第一季度又再度出现违规行为的重点车辆投诉案件进行了梳理,提醒出租汽车驾驶员下列行为不可取,一经查实必将严管重罚。

(重庆之声记者林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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