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新規:遲到一次罰500?CEO張朝陽迴應:資本家就得剝削員工

新的一年新的開始,俗話說新年要有新氣象,這不,搜狐就發佈新規了。

搜狐發佈考勤新規,規定所有員工要9:30前到崗,遲到一次罰款500元,最高可進行千元處罰。

這新規一出,一下就被刷上了熱搜。

搜狐新規:遲到一次罰500?CEO張朝陽回應:資本家就得剝削員工

隨後,針對這個問題,搜狐方也回應稱,對考勤的處罰力度進行大幅提升,其核心是希望員工能夠對工作保有激情和野心,時刻保持高度敏感,積極參與討論工作,更加敬業、勤奮和有效率的工作。

但是小編對於這個保有激情想表示,這隻會讓員工每天在上班的路上,在心裡默默地吐槽公司吧。

搜狐新規:遲到一次罰500?CEO張朝陽回應:資本家就得剝削員工

其實搜狐公司自創建以來,關於遲到最重的懲罰力度就是這次,因為之前搜狐公司對遲到者單次的罰款是5元。

今天下午,搜狐CEO張朝陽也回應了這件事情。

張朝陽是這樣回覆的:“資本家就得剝削員工啊!”,之後,張朝陽又進行了解釋,稱“剝削”不是指的是剩餘價值。他表示,資本家在剝削員工,市場又在剝削資本家,當所有的企業相互競爭,在競爭壓力下,每個企業就得讓每個人的投入產出比最大,這樣這個企業才能生存。

雖然理是這麼個理,企業不可能白養一群員工,員工遲到確實也是違反了公司的規定,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況且9:30上班也算是很晚了。

但是遲到一次就罰到500是不是太高了呢?

搜狐新規:遲到一次罰500?CEO張朝陽回應:資本家就得剝削員工

我們知道每個單位都有規章制度,員工要按時上下班是常識,員工應當遵守基本規矩,員工上班遲到適當地進行一些處罰是應該的,但必須適度。

因為生活中總會出現一些意外,萬一路上地鐵故障、開車堵車等等,因此遲到了,那麼從情理上來講,如果真的不是故意的,說明情況,企業應該給予諒解,即使要扣,也應該適度,按照遲到的時長,再按日工資的相對比例扣除就行了。

如果一次就扣500,最高扣上千,那員工如果真的是因為意外遲到了,還被扣了500,心裡應該很難受。

搜狐新規:遲到一次罰500?CEO張朝陽回應:資本家就得剝削員工

那麼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遲到罰款500元是法的嗎?

一般來說,公司是無權對遲到的員工進行罰款的,只有國家執法機關才有罰款的權力,比如,公安局罰款等。但是公司可以通過制定規章制度等合法手段獎勤罰懶。

在實踐中,對於遲到早退“罰款”,其實最為常見,事實上這屬於違法行為。

不過,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並且,公司以規章制度主張扣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出臺和公示處罰性勞動規章制度有效,要遵循兩個原則,一是履行法律規定程序;二是內容不能侵犯員工正當利益。

所以說,其實企業對員工遲到一次罰款500元至1000元,這種管理手段、處罰方式不合法規,損害了員工的合法權益。

搜狐新規:遲到一次罰500?CEO張朝陽回應:資本家就得剝削員工

其實在職場上,除了遲到要罰款,還有請假也要罰款,這麼一來二去的,到了發工資的時候,看著自己的工資條,只想要默默地流淚。

這些也都是合法的嘛?

1、請假扣三倍工資?

曾經有一位小夥伴說,自己的孩子生病在家休養,於是她請了一天事假回去照顧孩子,卻被人事告知說請事假是要扣三倍工資!

小夥伴可委屈了,誰還沒個有事的時候,扣一天工資可以理解,可是一下扣3倍,這誰受得了啊。

其實單位這麼做不僅無情還違法!

根據法律規定,請事假的工資計算公式為:(21.75天-請假天數)×日工資!

舉個例子:如果每月工資為2175元,日工資為2175÷21.75=100元。如果請事假5天,這個月的工資就是(21.75-5)×100=1675元。

搜狐新規:遲到一次罰500?CEO張朝陽回應:資本家就得剝削員工

2、強制捐款扣工資?

有一朋友的公司開展了募捐活動,要求每位員工每天捐工資,每位職工最少100元。

而公司為了方便,就直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了這一筆錢。

這是什麼操作?

捐款難道不是自願的嘛?

《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職工有權自行決定捐款的數額,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須出於職工的自願,任何用人單位都不得強行扣除職工的工資。

強制捐款和設置最低標準的捐款,實際上是道德綁架和權力濫用的產物。

搜狐新規:遲到一次罰500?CEO張朝陽回應:資本家就得剝削員工

雖然我們吐槽了很多奇葩的公司規定,但是對於公司來說,一些規定都是為了管理好公司,但是也不能超過法律的界限,所以若員工出現過錯,該如何處罰員工?

1、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員工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公司可以發放最低工資。

2、在員工手冊、規章制度中明確違紀處罰規定,並經公司員工同意。

雖然按規定公司沒有罰款的權利,但是可以在員工手冊或是規章制度中規定,一旦員工出現違紀情況,可以向員工說明違紀及處罰情況。不過,這些處罰規定必須向員工們公示,並經員工同意,否則對員工無效。

3、以獎代懲,跟員工約定獎金的獲得規則,比如“全勤獎”。

最後,若是公司對犯有過錯的員工任意罰款,即未按以上形式,未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罰款,或者制定員工手冊、公司規章不合法,那麼員工被罰款後,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搜狐新規:遲到一次罰500?CEO張朝陽回應:資本家就得剝削員工

其實小編認為,員工遲到確實違反了公司的違規,但是也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例如面談、警告等,和員工先溝通,講清楚遲到的原因,或者告知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

但如果職工屢屢出現故意遲到的問題,就該嚴肅處理,就算將其開除也不為過,該員工也會無話可說。

企業是為了盈利,所以會對員工嚴格管理,但是嚴格也要有度, 不可越過法律而為之。

諸如上述遲到罰款、請事假扣三倍工資等等。

或許可以通過設立全勤獎、績效考核等形式,對遲到、早退等勞動違紀行為進行管理。

不過最後小編要說的是,如果一家公司9:30上班還能遲到的話,那真的太不應該了,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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