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在現在遍地嘻哈的時代,搖滾好像已經被大家遺忘在了腦後。
反而,這一群被“大部分人”拋棄,卻被時代所記住的弄潮兒,實際上是真正的潮流鼻祖。
那麼搖滾和時尚的關係究竟在哪?我們應該如何通過其不朽的精神去尋找屬於自我審美的潮流和穿搭呢?也許通過今天的內容,你會找到答案。
搖 滾 的 潮 流 先 驅
反叛者
說起搖滾,可能浮現在你腦海中的是槍花(Guns N' Roses)?還是鮑勃迪倫?更有可能是活結(Slipknot)?
無論是哪支樂隊或者名宿在你的眼前突然蹦出,你也不得不承認對整個美國青年穿搭造成海嘯般影響的是他——Kurt Cobain。
說起Kurt,老哥們對於本人的印象應該不深,不過破洞牛、VintageT上的Nirvana和笑臉標誌你們一定知道:
沒錯,這些元素都來自於這位只活到27歲的搖滾巨星。他的樂隊就叫做:Nirvana(涅槃 )。
他被稱為垃圾搖滾之父,而他所代表的“Grunge”風格直接影響了整個90年代青少年的衣著方式。Grunge就像它字面意思一樣,是邋遢的、混合著青春的不羈、散發著機油和塵土的氣息。它是反時裝的,那些法蘭絨格子休閒杉、印著標語的大號T恤、鬆垮的牛仔褲、髒兮兮的機車夾克以及軍靴構成了Grunge。
我們能看到,疊穿、oversize、髒洗破舊的帆布鞋,看似沒有章法的穿搭好像是柯本的玩笑,然而利用多的元素,使我們現在所刻意追求的隨意感就像地底中的藤根般自然生長。
可這位天才的樂手在20年前的4月5日飲彈自殺,結束了僅僅27歲的生命。他給時尚界留下的是無盡的寶藏,直到今天他依然對主流潮流有著不可磨滅的影響。
領導者
柯本固然是傳奇,但搖滾明星中也有這樣的一位,與柯本信奉著完全不同的時尚哲學,他是第一位將“搖滾時尚”浪潮發揚光大的先驅者——David Bowie(大衛鮑伊)。
David Bowie是全球著名的搖滾音樂家,他的作品在上世紀70年代對整個樂壇起著開創性的作用,他極致前衛與妖魅的造型也飽受爭議,但不可否認的是,越受爭議的東西越不容易被遺忘。
那麼他是如何走上時尚的道路的呢?
在1968年時,也就是剛剛發佈了自己第一盤民謠專輯的David Bowie看到了《2001太空漫遊》這部神片,當下就被前衛的視覺美感所吸引,異於常人品味的他開始發掘屬於自己的“時尚搖滾”道路。
隨後憑藉經典的“閃電造型”,風靡全球,他成為了那個時代不可磨滅的符號。
他自由和前衛的精神吸引了不止大眾的眼球,全世界頂尖的時裝品牌都以他為靈感,不斷地刺激著主流時尚的審美。國外雜誌曾如此形容David Bowie和那個時代:“他是個極品,無可爭辯地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他就像從天而降,這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
華麗搖滾巨星David bowie造就了音樂傳奇,更造就了時尚傳奇,說他是藝術家根本不為過。他所代表的人性當中對於自我和美感的最大化追求,是真正時尚領袖的體現。
自由者
被成為自由者 的搖滾節潮流老炮 ,是一支樂隊,叫做RAMONES。
他們是美國最偉大的樂隊之一,也是第一支把朋克發揚光大的樂隊。樂隊成員藝名都以“雷蒙(Ramone)”為姓。
所謂punk(朋克)是在歌詞中傳達叛逆思想及對生活環境、文化、社會、政治等的不滿情緒(大多時憤怒和嘲諷),而音樂缺乏協調性同時沒有特定風格。如果不瞭解這種感覺,可以聽聽除了RAMONES之外的Green Day(綠日樂隊)。
RAMONES對朋克搖滾的影響不亞於水分對植物的影響,在他們之後的Sex Pistol(性槍手),認為他們想要成為的就是RAMONES這樣的樂隊。
那麼他們對於潮流時尚文化的影響又從何可見呢?
皮衣加窄身牛仔褲加冬菇式長髮的打扮,是RAMONES的經典形象。後期他們皮衣+破牛的穿法也繼續影響著現在潮流icon們的穿搭。
izzue和Neighborhood也合作推出了RAMONES的聯名系列:
罵總統、改變搖滾格局、做出口碑僅次於披頭士等殿堂樂隊的專輯,這都是RAMONES的功績,作為對於時代不妥協的那部分人,他們保持著憤怒和一貫性,對當時的社會留下了不可忽視的印記。
搖 滾 元 素 = 永 恆 潮 流 ?
除了偉大的搖滾樂手的影響因素,現在正在流行的搖滾元素是否本身就是被時尚潮流所接納的呢?
·設計師本身的喜好
對於潮流文化的引領,設計師是非常重要的,他們以帶領著世界的審美髮展著時尚。同樣的以音樂帶領意識覺醒的搖滾歌手們是否也是被這群設計師所真正欣賞的呢?用我們中國人的話講,惺惺相惜。
比如Hedi Slimane。
這位Saint Laurent 創意及形象總監說過一句話:
“Fashion=music+youth+sex”
他整個設計生涯都在和搖滾歌手打交道,搖滾的元素對其設計的影響不言而喻。他曾經為我們之前提到的David Bowie打造過專屬套裝:
滾石傳奇老炮Mick Jagger 從70年代就開始穿Saint Laurent:
冥冥之中,那個當年才3歲的毛頭小子會為滾石的另一個老炮Keith Richards設計演出服,而且拍攝型錄。
給瑪麗蓮曼森拍攝大片:
·元素的持續流行性
目前正火的Vintage T和其他街頭、高街品牌都不約而同的帶有著搖滾元素,街頭流行重新詮釋搖滾音樂的方法不是盲目的,靈感來自於之前提到的朋克、Grunge、金屬等。
這股搖滾潮流的中心是洛杉磯,領頭的是Jerry Lorenzo的品牌Fear of God,他把搖滾音樂的代表性單品—破洞牛、法蘭絨襯衫和牛仔外套這些元素加上oversize的剪裁、頂級的布料和質感的細節,就像是當時Metallica、Kurt經常穿的東西。
Lorenzo本人也是一位古著搖滾服裝的重度愛好者,他收藏了許多罕見的樂隊單品。重點在於,也同樣好笑的是這些潮流頂端的人,反而是在向以往他們可能嘲笑過、覺得勢不兩立的窮苦搖滾樂迷們討教該怎麼穿衣服。
所以說搖滾本身所代表的精神和元素性的細節也許才是真正流行趨勢背後的原因。
作為搖滾愛好者和曾經玩過樂隊的人,帥馬覺得現在能看到搖滾元素的流行回潮是一件讓我感到特別興奮的事情。不僅是這個元素被更多的人接納,更是搖滾本帶有的啟發性精神會有機會被更多年輕人看到。
普遍還有很多人認為,搖滾就是毒品、性和混亂,實際上這是片面的。搖滾的本質讓我看來就是自由和憤怒,自由來源於對自我精神的解放,憤怒來源於對這個世界所有的黑暗表達出的不滿。一個甩著頭髮的樂手跟一個慈眉善目的政客,我相信選擇前者,因為他們永遠不會掩飾、不會欺騙。
當搖滾元素隨著潮流出現在各個年輕人身上的時候,希望搖滾靈魂能被更多人看見。不要再當別人問你胸前的Nirvana和Guns N' Roses代表了什麼的時候,你只能吹逼。
提一嘴,《波西米亞狂想曲》是部好電影。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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