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趨嚴,遊走在“灰色地帶”的醫藥從業者該“棄暗投明”了

最近又有一項金融政策出臺了,這可是一項對各行各業都有關的政策。央行將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開展大額現金管理的試點,對客戶的大額現金業務操作和變動進行監管與風險防控。

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是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對達到上述額度的現金使用和業務,將被金融機構重點監管。

這樣以來,通過大額現金交易往來,進行的偷稅漏稅等違法犯罪將不存在投機取巧的“真空地帶”。

一時間,大家都感受到金融監管的凌冽和銳利。當然金融監管趨嚴,於國於民都是利在千秋的。

其實最近幾年,金融監管也是一步步紮緊監管的籠子,讓那些希望鑽政策的漏洞,遊走在“灰色地帶”的人或企業,攫取非法利益的難度更大,風險更巨,而且還面臨法律的“重拳利刃”。

央行曾發加急文件,2019年2月1日起,將會嚴查銀行賬戶“公轉私”等行為。

當然對於合法有據的“公轉私”肯定是被允許的,否則大家的工資怎麼發出來呢?不過對於這些合理合法的“公轉私”需求,需要提供相關資料。銀行也有這方面的規定:通過網上銀行可以給支付個人,但是需提供相關資料,否則銀行有權拒絕處理。

無法提供合法依據的“公轉私”,以及企業以私人賬戶向另外的私人賬戶“私對私”的轉賬,都是不合法的。公司賬戶的資金往來一般是擺在明面上有據可查的。如果企業對公賬戶向老闆的個人賬戶或其他私人賬戶,就涉嫌挪用公款或者行賄、洗錢等違法行為。

另外,“公轉私”,或企業私下以私人賬戶進行業務轉賬,都涉嫌偷稅漏稅。大家可能都知道財務做賬是要原始憑證的。很多通過個人賬戶轉出去的款項賬面不透明,沒有依法的納稅憑證,很有可能不會提供增值稅發票,這就有偷稅漏稅的嫌疑了,一旦被查,企業將會面臨鉅額補稅懲罰。

在金融監管一步步趨嚴,“公轉私”被嚴查的背景下,那些曾經在“灰色地帶”遊走的醫藥從業者,此時此刻該“棄暗投明”了。

在金融監管不甚很嚴的時候,很多醫藥行業企業在“灰色地帶”,違規操作,非法掘利。之前,醫藥行業普遍存在從企業提現金支付給個人,或者公對私轉賬的“暗黑操作”,從而實現回扣、賄賂、洗錢和偷稅漏稅等目的。

2019年2月1日起,央行將嚴查銀行賬戶“公轉私”等行為,因而醫藥行業“公轉私”等行為將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6月4日,財政部對包括步長製藥、恆瑞醫藥、華潤三九等28家A股上市公司在內的77家藥企進行了醫藥行業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檢查內容主要包括銷售費用真實性、成本真實性和收入真實性。

此次會計信息質量專項檢查,重點是核查銷售費用。要對醫藥企業銷售環節開展“穿透式”監管,延伸檢查關聯方企業和相關銷售、代理、廣告、諮詢等機構,必要時可延伸檢查醫療機構。

也就是“穿透式”監管不限於藥企,未來會延伸至整個醫藥行業。可以預計未來整個醫藥行業的監管將只會是愈來愈嚴的“高壓態勢”。

可以想象涉及到對私資金的,必將嚴懲不貸。從個人所得稅法角度,任何一家法人企業對個人支付報酬均具有法定的代扣代繳的義務。但是如果出現藥企直接對私打款,無論是企業內部人員還是企業外部人員,都將面臨個人所得稅追繳的問題,而且還會做出相應的嚴厲懲罰。

另外藥企的營銷費用,也是重點監管的對象。營銷費用發票必須具有真實性,虛假或偽造的,除了補繳所得稅,情節嚴重的還將面臨法律制裁。還有某些企業通過不走票、不入賬、私下轉賬等形式逃稅漏稅的,也將面臨法律的“重拳利刃”。

同時,通過私下走賬、現金支付等方式給予醫生等利益捆綁者,以不正當的利益輸送。這就是大家熟知的“回扣”、“商業行賄”。這些行為都是有悖於法律的,不僅逃避了稅收,而且戕害了整個醫藥行業環境的。

因而,對於廣大醫藥行業從業者,勿存不良之心,勿留僥倖之心,行違規之窮途,蹈違法之覆轍,這樣不僅於個人或企業無寸利寸功,而且還是損國殃民的劣跡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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