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妙用“組合拳” 立案7天把案結


“羅彪法官,我來給錢了……”

法官妙用“組合拳” 立案7天把案結


4月9日一早,一名男子提著一個黑色包匆匆走進射洪市人民法院,要找羅彪法官“給錢”,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這名男子是被執行人鄧某某,在法院強制執行的威懾力下,主動到法院履行義務來了。

在鍾某與鄧某某、第三人彭某某合夥協議糾紛一案中,三人口頭協議共同投資豬場,進行青豬飼養工作,2019年8月底,由於鍾某與鄧某某經營理念衝突,三人終止合夥關係,三人對合夥期間的收益分配等問題存在爭議,經多次協商均未達成一致意見,鍾某將鄧某某訴至法院,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由鄧某某向鍾某支付合夥養豬款本金及全部收益等共計140,000元,定於2020年1月25日前付清。

調解協議生效後,鄧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鍾某於3月9日向射洪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後,法院依法向鄧某某郵寄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通過全國執行網絡查控系統查詢鄧某某的銀行、不動產、車輛等信息,並凍結了鄧某某銀行賬戶內存款1萬餘元。鄧某某在得知自己銀行賬戶被凍結後,立即聯繫執行法官。執行法官羅彪隨即傳喚鄧某某到法院接受詢問,並向其釋法明理,督促他主動履行。但鄧某某仍以各種理由推脫,表示無力償還全部案款,只能等疫情過後出去打工掙錢,儘量每月還款1萬元。

法官妙用“組合拳” 立案7天把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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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羅彪法官積極與申請執行人聯繫,獲取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同時到鄧某某戶籍地進行現場調查。經調查,發現鄧某某未如實報告財產情況,羅彪法官遂果斷採取措施,查封鄧某某名下門面一處,並張貼查封公告,向門面的承租人送達扣留租金的執行裁定書。與此同時,再次將鄧某某傳喚至法院接受詢問。詢問中,羅彪法官對鄧某某未如實申報財產進行了批評教育,明確告知如再不配合執行,法院將依法處置其名下資產。

法官妙用“組合拳” 立案7天把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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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過程中,羅彪法官還同時瞭解到鄧某某、何某某因與鍾某的妻子張某某有民間借貸糾紛,張某某於4月2日申請強制執行,要求鄧某某償還借款100,000元及利息。根據“三分”辦案機制要求,張某某與鄧某某、何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也交由羅彪法官統一辦理。

4月8日,鄧某某主動聯繫到羅彪法官,稱已經將錢籌夠將於次日前來履行案款,便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黑色包裡裝著的正是兩案的案款,羅彪法官當即通知申請執行人前來領款。申請執行人拿到案款後,對法院辦事效率連連點贊,均表示沒想到這麼快就能拿到所有案款。

法官妙用“組合拳” 立案7天把案結


至此,申請執行標的共計24萬餘元的兩案在執行法官羅彪的執行“組合拳”之下順利執行完畢,其中一案從立案到結案不足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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