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贏了,買到不合格空調的消費者會維權麼


格力實名公開舉報奧克斯一事終於有了結果,董小姐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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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來回憶下事情的前因後果。

去年,雙方曾進行了多個回合的隔空交鋒論戰。

格力稱,經格力電器實驗室實測,奧克斯部分型號空調產品與其宣傳、標稱的能效值差距較大,針對此事,格力實名舉報奧克斯。

奧克斯則回應,格力的舉報是為了在618空調銷售旺季對競爭對手奧克斯進行詆譭,屬於明顯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並且,對格力此舉造成的損失,將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後來,奧克斯甚至搬出“民族大義”之旗,呼籲在中美貿易摩擦下,“民族品牌應攜手一致對外。格力直接向本土企業開戰,於民族大義不顧,於國之大局不顧”。

但都沒有阻擋得住董小姐的步伐。

歷時快一年,事情終於有了進展。

最近,小編髮現,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4月10日對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能源效率標識進行虛假宣傳一案,作出“責令改正”和“頂格處罰十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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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這次處罰是最高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七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利用能源效率標識進行虛假宣傳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董小姐贏了。

證實了她在一次演講中說過的話:行業內的“鬥”是離不開的,對於劣質的產品都不發聲就是對市場的不忠誠,格力理所當然要出來“鬥”。格力有底氣不懼其他企業揭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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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對消費者呢?買了不合格空調,能索賠嗎?

“消費者有權向奧克斯進行索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相關人士也表示,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消費者買到虛標能耗等級的空調產品,不僅可以要求退貨,還可以要求經營者賠償相關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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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允許的,但實際操作起來呢?

有律師表示,索賠的難度在於金額計算很麻煩,因為消費者進行索賠,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需要做損失鑑定,但是很多消費者對於損失沒有明確的計算和界定,自然無法舉證證明自己因此受到的損害,索賠就比較困難。即使確定了,維權成本也很高,獲得賠償的金額可能與維權成本不成正比。

處罰力度低,受害者維權成本高,獲得回報少,維權積極性不大,客觀上為不良企業造假“壯了膽”。

事實上,不光是假冒偽劣商品的維權,任何個人的維權之路都漫長而無奈,比如常見的農民工討薪、無良企業拖欠工資、少繳社保等,就是仗著懲罰力度低,維權難,才一而再,再而三,觸犯法律。

希望,法律制度能逐漸完善,保護更多群眾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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