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公司不環保,朗坤上市問題不少

環保公司不環保,朗坤上市問題不少

鳳凰網港股訊丨

據港交所官網披露,深圳市朗坤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朗坤環境集團或集團)於6月12日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中信里昂證券為其獨家保薦人。

朗坤環境集團成立於2001年,專門提供有關有機廢棄物處理及環境工程的建設及運營服務。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朗坤環境集團為中國最大的動物固體廢棄物處理服務提供商,日處理能力為480噸,也是大灣區最大的餐廚垃圾處理服務提供商,日處理能力為1830噸。據悉,朗坤環境集團主要服務於大灣區,並擁有廣泛的全國性覆蓋範圍,涵蓋浙江省、江蘇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湖南省及江西省。

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下稱報告期),朗坤環境集團的收入分別為人民幣1.87億元、6.29億元及9.21億元;同期年內溢利分別為人民幣3440.6萬元、1.21億元及1.39億元。

環保公司不環保,朗坤上市問題不少


通過翻閱招股資料,鳳凰網港股將朗坤環境集團經營方面存在的主要風險進行了梳理:


報告期內借款額度大幅提升

據招股資料顯示,朗坤環境集團所經營項目屬於資本密集型,如果未能取得正數經營現金流量或以其可接受的條款取得資金,可能會導致其項目建設出現延誤,並增加財務成本。

據悉,有機廢棄物處理是朗坤環境集團的一個主要項目板塊,而該業務根據服務特許經營安排運營。由於服務特許經營安排的性質,建設期涉及龐大初始資本支出,惟可於運營期內收回有關投的廢棄物處理費及廢棄物收集費。朗坤環境集團於特許經營期內負責實施的建設成本以及項目設施的運營、修復及保養開支。而集團一般通過借款及內部資源的組合為其項目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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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期內,集團的總借款分別約為人民幣1.03億元、3.05億元及7.28億元,分別佔其總負債約63.5%、63.3%及68.0%。


應收款項週轉天數呈現上升趨勢

據招股資料顯示,BOT(建設-運營-移交:於此模式下,集團自地方政府獲得特許經營權以融資、設計、建設及運營廢棄物處理設施。於現有特許經營期屆滿後,集團須無常將該等設施交回地方政府。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集團已就16個有機廢棄物處理項目採用BOT模式。)及BOO(建設-擁有-運營:集團自地方政府獲得特許經營權以融資、設計、建設、擁有及運營廢棄物處理設施。於現有特許經營期屆滿後,集團無須向地方政府交回有關設施或按價值轉移。為於現有特許經營期屆滿後繼續營運有關廢棄物處理設施,集團需與地方政府訂立新的特許經營協議以續期。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集團已就16個有機廢棄物處理項目採用BOO模式)項目運營階段,客戶付款是集團的主要現金流量來源。報告期內,集團的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的週轉天數分別為33天、56天及66天,呈現出快速遞增態勢。朗坤環境集團對此表示,2018年該等週轉天數增加乃由於高州項目、瀏陽項目及濱海項目開始運營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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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協議重續性不確定

據招股資料顯示,朗坤環境集團根據特許經營協議運營其所有有機廢棄物處理項目。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集團與地方政府客戶有合共32份特許經營協議。於往績記錄期間,集團來自有機廢棄物處理板塊的收入分別為約人民幣5360萬元、4.94億元及7.60億元,分別佔其報告期內年度總收入的28.5%、78.5%及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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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朗坤環境集團大部分特許經營協議的特許經營期為25至30年,且並非於屆滿時自動重續,或甚至無法重續。



曾因排放未達標準廢水被評為環保不良企業

據招股資料顯示,於往績記錄期間,朗坤環境集團排放廢水違反相關排汙許可證容許的排放標準而被深圳市龍崗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處以一次金額人民幣13萬元的罰款。並由此事件,被深圳市政府評為環保不良企業。在經過徹底整頓之後,2019年5月朗坤環境集團被評為環保警示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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