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銷售折讓、以物易物等特殊銷售方式下的增值稅處理


以舊換新、銷售折讓、以物易物等特殊銷售方式下的增值稅處理

特殊銷售方式銷售額確認


以舊換新、銷售折讓、以物易物等特殊銷售方式下的增值稅處理


小貼士

✲折扣銷售僅限於應稅銷售行為價格的折扣,實物折扣按視同銷售處理。

✲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的,應扣減當期的銷項稅額(一般計稅方法)或銷售額(簡易計稅方法)。


以舊換新、銷售折讓、以物易物等特殊銷售方式下的增值稅處理


以舊換新、銷售折讓、以物易物等特殊銷售方式下的增值稅處理


小貼士

✲ 如不能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其他合法票據的,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以舊換新、銷售折讓、以物易物等特殊銷售方式下的增值稅處理


小貼士

“逾期”是指按合同約定實際逾期或以1年為期限,對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無論是否退還均併入銷售額徵稅。

押金為含稅收入,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計算銷項稅額。

直銷企業的稅務處理

直銷企業→直銷員,直銷員→消費者:

直銷企業的銷售額為其向直銷員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直銷員將貨物銷售給消費者時,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直銷企業通過直銷員→消費者:

企業直接向消費者收取貨款,直銷企業的銷售額為其向消費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貸款服務的銷售額

以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為銷售額。


小貼士

✲銀行提供貸款服務按期計收利息的,結息日當日計收的全部利息收入,均應計入結息日所屬期的銷售額。

✲自2018年1月1日起,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資管產品提供的貸款服務以2018年1月1日起產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為銷售額。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的銷售額

以提供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收取的手續費、佣金等各類費用為銷售額。

視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的銷售額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的情形:

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

或者發生應稅銷售行為而無銷售額的,

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下列順序核定銷售額:


Ⅰ 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銷售同類貨物或者應稅行為的平均價格確定

Ⅱ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銷售同類貨物或者應稅行為的平均價格確定。

Ⅲ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稅率:非應稅消費品為0



以舊換新、銷售折讓、以物易物等特殊銷售方式下的增值稅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