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看病還是買藥
醫保卡為老百姓減輕了不少負擔
但醫保卡使用、保管不當
就是件“麻煩事”
網絡圖片
2019年12月23日,在海鹽打工的餘先生在藥店買藥後隨手將醫保卡放進了口袋。直到兩個月後,餘先生再次需要買藥時,卻發現怎麼都找不到醫保卡了。
“弄丟了還是被偷了?”想起支付寶上可以查看醫保卡的使用情況,餘先生立即打開支付寶,卻發現自己的醫保卡在1月13日有三次消費記錄,共計消費1148.12元,這可急壞了餘先生。
2月4日下午,餘先生急匆匆來到海鹽縣公安局西塘派出所報案:“我的醫保卡丟失後被人盜刷了。”
值班民警陸孫謙在對餘先生醫保卡的消費記錄進行調查後,發現三次消費分別是在西塘橋街道的三家藥店。陸孫謙立即趕往這三家藥店向工作人員瞭解情況,並詳細查看監控。很快陸孫謙發現一名中年男子先後出現在這三家藥店,購買大量藥品的價格也與餘先生被盜刷的金額相符。
通過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該男子正是餘先生的同事吳某。
陸孫謙來到吳某工作的地方,卻被告知吳某回老家過年了。3月初,陸孫謙接到消息,吳某已從河南老家回到海鹽,正在接受醫學隔離觀察。
3月16日,吳某的隔離觀察期結束,民警迅速將其成功抓獲。吳某對盜刷餘先生醫保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吳某交代,去年12月的一天,輪到自己值夜班,結果在公司廁所裡撿到一張醫保卡。吳某心想,公司員工眾多,應該不會被發現是自己撿的卡。春節前夕,吳某準備回老家過年,走之前想給家人帶點東西回去,便想到了撿到的醫保卡。家裡老人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壓,吳某便用醫保卡購買了大量藥品,並對藥店工作人員謊稱這是自己的醫保卡。
通過陸孫謙的勸說,吳某願意將醫保卡與盜刷的1148.12元還給餘先生,並主動承認錯誤。“沒想到刷別人的醫保卡後果這麼嚴重。”吳某表示十分後悔。
醫保卡失而復得,被盜刷的錢又全部退還,餘先生激動地說:“多虧了民警的幫忙,真正為老百姓辦實事!”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第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吳某因涉嫌詐騙違法行為被海鹽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醫保卡使用時無需密碼,一旦丟失極可能被盜刷,請大家務必妥善保管,丟失後請立即掛失。
另外,以下行為均屬於違法行為:
冒名使用別人的醫保卡;
偽造病歷以及相關處方和檢查報告等醫療證明和票據;
用醫保卡購買藥物進行倒賣;
將本人社保卡隨意借給家人或其他人使用;
參保人通過自己的社保卡到醫院重複、大量的開各類精神病、感冒、高血壓等藥品,給家人或者朋友使用;
全家人共同使用一張社保卡,或子女或父母共同用一張卡就診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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