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戲精父母!妻子賭氣離家出走,老公竟把…當“誘餌”

近日,桐鄉市公安局石門派出所接到一個小女孩的報警電話,女孩聲音小小的,但十分懂事淡定。

她說爸爸媽媽吵架了,媽媽離家出走了,爸爸把他們丟在賓館,弟弟一直在哭,請警察叔叔幫幫他們。

民警祝佳偉趕到現場,向賓館老闆瞭解情況得知,丟下孩子的是一個30多歲的男子。

浙江戲精父母!妻子賭氣離家出走,老公竟把…當“誘餌”

小女孩12歲,小男孩4歲,民警將一對孩子接回所內,交由一名女輔警照看。孩子很乖,特別是姐姐,雖然只有12歲,卻很懂事,全程配合民警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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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結合小女孩提供的信息,以及賓館反映的男子情況,通過身份核查確認了孩子父親謝某的身份。民警撥通謝某電話,謝某稱“孩子我不要了,找孩子媽媽”,隨後便掛斷電話,並關機。

民警也聯繫了孩子的媽媽,但無果。幾經周折,民警聯繫到了小女孩的大伯,向其解釋事情的原委,在民警的努力和大伯的勸導下,謝某最終還是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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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某稱,因家庭矛盾,幾天前妻子離家出走。謝某尋妻無果,竟然想出將孩子丟在賓館,想以此“引出”妻子。民警的法律教育和孩子們一聲聲親暱的“爸爸”聲,謝某承認自己衝動犯錯,孩子是無辜的,但他不會放棄尋找妻子。

經民警勸導,孩子母親已回家。孩子降生後,父母就有責任好好照顧,夫妻賭氣吵架,丟棄孩子,不僅違反了人倫常理,而且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權益,情節嚴重或造成其他意外傷害的可能會構成遺棄,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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