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網上流行起一句話
天不怕地不怕
就怕“熊孩子”放暑假
暑假
孩子們脫離了學校監管
家長又忙於工作
這段時期成為各種安全事故高發期
觸電、溺水、走失、交通事故
…
種種孩子安全問題讓人揪心
看看這些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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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被卡5樓防盜網 警民合力上演生死營救
2018/7/5
惠城區河南岸
母親帶女兒去舞蹈班,留5歲兒子獨自在家睡覺。不料兒子中途醒來爬上窗臺防盜網,被卡於防盜網中差點從5樓掉下。幸虧男孩被及時發現,警民合力將男童成功救下。這是發生於7月5日下午惠城區河南岸新岸苑的驚險一幕。
參與現場救援的蜀黍回憶,當時,該戶人家的門是鎖著的,家裡沒有其他人在。事發緊急,蜀黍踹開門,和眾多鄰居一同湧進房間內,眾人靠近窗臺,發現孩子被卡在靠街的防盜網裡,身體懸空,孩子臉色發青,呼吸有點困難,已經講不出話來。最終,在警民合力下被卡男孩成功脫險。
家長報警不到1小時 蜀黍找回出走小姐妹
2018/7/7
惠陽區鎮隆鎮
7月7日上午10時,一名男子慌慌張張來到惠陽區公安分局鎮隆派出所,稱自己的兩個女兒不見了,請求民警幫忙尋找。龔某說,7月6日晚上8時,因大女兒不聽話他就打了她,沒想到大女兒一氣之下帶著妹妹 “離家出走”了。
龔某當時並沒有在意女兒的舉動,一個人在家中繼續看電視。大約過了一個小時,他準備叫兩個女兒睡覺的時候,發現她們不見了,才急急忙忙四處尋找,但找了很多地方也沒有看到女兒的身影。一直到7月7日10時,他才慌慌張張來到鎮隆派出所報警求助。所幸,在短短1小時內,民警通過視頻監控發現姐妹的身影,隨後在某市場的一商場門口找回走失的姐妹。
孩子們雖然放暑假了
但暑期安全絕對“不放假”!!
01
水邊:溺亡
水塘、小河是孩子游野泳、發生溺水危險係數最高的地方,家長一定要監督孩子,不要私自去這些場所。
小區周邊的噴泉等清水平臺,家長要留意周邊是否有防滑措施、護欄的高度是否能防止孩子翻過去,如不到位應督促相關單位採取防護措施。
家長平時一定要嚴厲地告誡孩子,不要單獨去這些危險的地方,如果想游泳,爸爸媽媽會帶你去,滿足孩子對水的好奇。
02
私家車裡:窒息
夏季車內溫度幾分鐘就會迅速升高,暫時停留時,永遠不要把孩子單獨留在車內,一分鐘都不可以。
網絡圖片
即使孩子在車上睡著了,也應帶下來,不要怕打擾孩子睡覺而因小失大;下車後要鎖好後備箱,防止孩子鑽入發生意外。
03
窗口:墜亡
不要讓孩子單獨去有高低差的空間,如窗口、陽臺、飄窗、樓梯、電梯等。
有孩子的家庭不要讓窗戶處於完全開放的狀態(可改用上懸窗或下懸窗,減小窗扇開啟幅度)。窗旁不放置可供孩子攀爬的桌椅等。
04
廚房:燒燙傷
不要讓年齡較小的幼兒進入廚房。年齡大一些的孩子幫廚時,不要穿過於寬鬆的衣物,以免衣物不小心颳倒或勾到物品上,引發危險。並告訴孩子著火該怎麼處理、燙傷要用冷水衝、煤氣用完要確認關好。
最好用密封、隔熱杯子喝熱水,不要把暖壺、茶壺等盛熱水的容器置於桌邊。建議用餐桌墊代替桌布,以免孩子拽拉桌布時將桌上的東西打翻燙傷,不要讓孩子接近熱水器、爐灶、電熨斗等。
05
衛生間:溺亡或滑倒
不要讓嬰幼兒單獨進入或留在衛生間,容器裡超過5釐米深的水就可能要了孩子的命。因此,浴缸、水桶、水盆等容器中的水要及時清空。
帶孩子到親友家去玩,也要提防孩子單獨溜進衛生間。
給孩子洗澡時,澡盆裡要先放冷水再放熱水,大人要用手臂內側測試水溫後再讓孩子進入。
06
藥箱:誤服中毒
生活中的有毒化學品和藥品隨處可見,如家用清潔劑、擦鞋劑、藥物及含鉛製品等,誤服可造成中毒。即使是正常口服藥,用量不當也會中毒。
家長要把藥品置於不易開啟的安全包裝中,長期服用的慢性藥最好不要當著孩子的面服用,以免孩子模仿。
喂孩子吃藥時也不要把藥說成糖果進行哄騙,以免讓其在概念上混淆。隨時進行安全教育,告知哪些東西不能亂吃。
07
零食玩具:異物窒息
除了瓜子、豆類、石榴等食物是氣管異物的常見物,釘子、別針、硬幣、紐扣等小物件最常導致兒童異物窒息。
孩子吃東西時要安靜,不能說話、大笑、跑跳,最好能保持直立坐姿,在固定餐椅中進行。
如果孩子的咀嚼吞嚥功能還不完善,家長可改變食物形態,或暫時不要吃。
經常對家中進行“地毯式”掃除,及時清理孩子可能碰到的小物件,同時也要進行安全意識教育。
■ 孩子過馬路一定要有大人牽領。家長要教孩子認識紅綠燈等主要道路交通標識,認識車輛的指示燈,以判別車輛移動方向,預判風險。
■ 暑期或平時發生在家門口的車禍特別多。家長要明確告訴孩子,小區門口或小區附近的道路周邊是不可以玩耍或逗留的,讓孩子形成習慣,並告訴他哪些地方相對安全,可以玩耍。
■ 商場超市的扶梯、電梯對孩子充滿誘惑。兒童一定要在家人的帶領下才能乘坐。
網絡上時不時曝出的失蹤兒童信息,每每讓父母們心驚。提防有危險的陌生人,家長首先要有安全意識。
告訴孩子不能跟陌生人走,即使對方聲稱是爸爸媽媽的朋友。
讓孩子提防以下4種人
第一種人:給孩子IPAD、玩具、食物等物品的陌生人;
第二種人:以各種藉口向孩子求助的陌生人,因為正常人不會向孩子求助,這種人很可能心懷歹意;
第三種人:以父母朋友的身份,接孩子放學或要帶孩子去玩的人;
第四種人:孩子不認識卻能叫出他名字的人,很可能是孩子的信息已洩露。
在家裡,常跟孩子做角色轉換遊戲,在實際場景中,讓孩子明白什麼樣的陌生人可能有危險。
平時要教孩子知道穿什麼樣衣服的是警察,熟悉小區保安並最好每天見到打招呼,熟悉家附近各類店鋪的店員,熟記父母及物業或保安亭的電話,告訴孩子這些人都可以求助,以便孩子在最短時間內能找到給自己提供有效幫助的人。
任何時候
最重要的是家長要看護好
時刻讓孩子保持在自己的視線內
部分綜合:平安南粵
由惠州市公安局警察公共關係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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