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圈裡撒「誘餌」詐騙財物獲刑一年十個月


中國法院網訊 (聶濤) 近年來,微信作為人與人之的社交媒體被廣泛使用,其朋友圈的價值也被最大限度地開發,除了“曬這曬那”,還有求贊、做廣告等多種功能。基於對“朋友圈”的信賴,陷入騙子設下圈套的不乏其人,合肥一男子就利用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廣告騙取錢財,最終觸犯了刑法。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審理這起詐騙案,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已繳納);扣押在卷的作案工具OPPO手機一部、蘋果手機二部,銀行卡19張、黑色手包一個、支付寶二維碼一套、身份證二張、手機卡一張,予以沒收;違法所得34000元從扣押在卷的贓款中予以追繳,由扣押機關返還受害人。

家住安徽省合肥市城區的被告人王某是一名“90”後,輟學後不務正業,為了發財,他瞄準了微信朋友圈的巨大“商機”。自2017年7月份開始,被告人王某在全國各地微信朋友圈內發佈虛假廣告,以能夠強制開通並提升微粒貸、支付寶螞蟻借唄信用額度為由騙取對方支付一定的手續費、保證金等,在收到對方微信轉賬款後,將對方刪除拉黑。半年間,他共計騙取沈某等17人錢款3.4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手段,多次利用互聯網發佈虛假廣告,對不特定的多數人實施詐騙,騙取他人財物3.4萬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以從重懲處。鑑於被告人王某當庭自願認罪,主動退出贓款,自願繳納罰金,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結合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實、悔罪表現及本案的社會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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