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整治國內電動車市場的亂象,國家工信部等三部門加強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
![4月15日起,電動車新規實施後,這類車上路將被抓……](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電動車要求標準(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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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從原來的40km/h限速到25km/h。
車重:不能超過55kg。
蓄電池電壓:不能超過48V。
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
如果超標 ,按照電動摩托車處理,上牌照及駕照流程跟機動車類似。(需D、E、F類駕照才能上來)
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完全不需要考取駕照。
那不符合標準電動車怎麼處理?
所有不符合新標準、未獲CCC認證的目錄車型全部作廢。對銷售違標車輛的,要依法責令停止銷售,並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新標準實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舊標準也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過渡期,發放臨時號牌。未按地方規定領取臨時號牌以及過渡期滿後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處罰。
2019年4月15日起,在用的符合舊標準已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已懸掛綠牌的),不再重複登記,可正常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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