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晕倒”路边,菏泽开发区交警凭一条拖痕破获肇事逃逸案

鲁网4月10讯(记者 赵晓路)近日,菏泽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在路上撞上了行人,却因害怕承担责任骑车逃逸。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第三天交警就找上门。

4月1日23时53分,菏泽开发区交警大队事故二中队接支队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岳程三里河高速公路下面往东100处,一男子躺在路边,疑似交通事故。报警人是男子朋友,已拨打120。

警情就是命令,事故二中队值班民警邢广勇、徐宁带领辅警赵彦鹏、赵国栋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男子已被送往医院,据报警人描述,他是伤者张某某的朋友,给张某某打电话时,有一陌生人接听电话称张某某躺地上了。等报警人赶到现场时,张某某躺在路沿石上面。经初步勘察事故现场,民警发现路边有一些碎玻璃,但当时天下着雨,不能确定碎玻璃是否为刚刚碰撞产生。另外,在男子倒下的附近有一女子发箍。除此之外,路面上未发现其它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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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完现场后,办案民警赶到张某某所在医院,检查张某某的衣物是否有碰撞痕迹。但是衣物上只有些泥水,看不出其它痕迹。至此,办案民警不能判定这是否为一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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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凌晨2时,办案民警才回到事故中队。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办案民警仔细观察研究事故现场图片。细心的民警发现在碎玻璃和路沿石中间疑似有一些拖拽痕迹。

此时,办案民警有一个大胆的假设,张某某被撞后会不会被肇事者拖拽到路沿石上面呢?案发现场留有女士发箍,肇事者是不是女性呢?民警断定,这个事件可能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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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验证猜测,4月2日早上8时许,一夜未合眼的办案民警再次来到事发路段逐一排查民用监控。

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民警在距离案发现场100米左右的一处民用监控中,隐约看到了案发经过。当时正值雨夜,张某某拿着手机沿327国道由西向东步行,一个黑影快速闪过,张某某倒下。约1分钟后,步行走过来两个人,曾和肇事者有短暂交流。黑影稍作停留后,骑车快速离开。

办案民警猜测这可能是一起电动车撞行人交通肇事逃逸案。

由于监控中的事故现场画面很模糊,又正值雨夜,只能大体确定肇事者的逃逸路线,至于体貌特征和面部特征根本无法看清,这给追逃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办案民警努力而又细心地围绕现场进行走访询问,寻找沿线的知情人、寻访可能经过现场的目击者。但征集线索犹如盲人摸象,焦灼而又需要耐心和细致,“没见过”、“好像是”、“有可能”,群众提供的种种模棱两可的回答在逐步汇总和分析,辗转收集、研判的各类信息又在电话和询问声中逐渐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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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抓到肇事者决不放弃!专案组民警又赶赴事故发生前来车方向和事故发生后逃逸方向,不断扩大和拓展排查范围,沿着327国道全面调取视频监控信息进行车辆比对并从中排查肇事车辆。肚子饿了就吃口方便面,困了就和衣睡一会、看监控眼睛酸了就滴一滴眼药水。随着情报信息一点一滴地不断汇集,最终在事故现场西500米一处民用监控中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监控显示,嫌疑人骑电动车从旁边的饭店出来。办案民警紧接着又调取该饭店内部的监控,从监控中发现,有三名男子在一起聚会喝酒,一直到21时46分左右才离开。其中,两名男子步行,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沿路北侧向东离开。这也与案发时间吻合。民警随即将照片放大,逐一走访周边群众。迫于压力,嫌疑人张某知道躲不过去了,只能到交警大队投案,交代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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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嫌疑人张某供述,当晚和朋友聚会结束后,他骑着电动车沿327国道由西向东行驶。由于天下着雨,视线不好,在距离行人约4米时才看清,急打方向也没有避开便撞到了一起。他看被撞的人没有知觉了,就把被撞的人拖拽到了南侧路沿石上。他担心要承担巨额的经济赔偿,没有拨打110和120,就直接骑车逃逸了。慌忙中,他扎头发用的一个黑色的发箍落在了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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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37小时的竞速追逐中,办案民警没有一分一秒懈怠,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战斗精神,白天走访摸排、夜晚分析研判,不分日夜连轴转,白天顾不上吃饭、晚上顾不上睡觉,成功还原案情真相,终于将肇事逃逸嫌疑人绳之以法,公平正义终在公安民警的不懈拼搏中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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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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