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谎称接触过确诊患者,传播虚假信息的应该如何处罚?

2020年2月,随着疫情的好转,各地企业陆续申请复工,位于溧阳市的一家环保公司员工朱某为了不去上班。编造了自己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的情况,并声称“其本人和其姐夫于2月8日上午八点半至九点左右在该超市购物”,并通过微信将该信息发送给企业防疫工作人员。

企业防疫工作人员得知后,立即将此情况上报了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企业,企业在得知情况后,立即对厂区进行全面消毒,排查出与朱某有直接接触员工进行隔离。经过调查核实,发现朱某在撒谎,最终被告人朱某犯编造虚假信息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在疫情期间,谎称接触过确诊患者,传播虚假信息的应该如何处罚?

虚假信息


这是今年编造虚假信息被刑事处罚的,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为了某些目的,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故意编造发布虚假信息进行发布,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此案中,笔者认为量刑适当,被告人即是初犯,也有坦白的情节,除了造成企业其他员工的恐慌和相关部门的额外工作外,没有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更没有波及范围很大,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只不过,从此将身背前科的名声。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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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什么情况属于严重后果?《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对此进行了列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

(一)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或者致使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中断运行的;

比如查询了某航班后,编造虚假“炸弹”信息,声称此航班有炸弹,机组人员在接到命令后紧急放油迫降,这一箱油不是汽车一箱油,这一箱油要十多万甚至更高,不仅造成了旅客恐慌,还造成了其他经济损失,这需要从重处罚。

(二)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

刑法中的多次编造指的是3次以上,这种情况表明嫌疑人的主观恶性较大。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即造成了一个区域人们的生活产生了混乱,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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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有其他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的。

其中,第四条又对量刑在5年以上做出了列举:

(一)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

编造了虚假信息怎么会造成有人受伤?一般指在人员密集处散布虚假信息,比如地震了,造成人流拥堵,甚至发生了踩踏,造成了人员伤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造成县级以上区域居民生活混乱的,其实波及面就很大了。

(四)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的;

在疫情期间,谎称接触过确诊患者,传播虚假信息的应该如何处罚?

虚假信息


比如举行奥运会,散播虚假信息导致奥运会无法进行,或者类似的其他国家国际大型赛事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从犯罪的主体看,这类犯罪人的学历通常较低。为了引起大家的关注甚至点赞等博取关注度,不顾事实,随意散布虚假信息,在疫情期间,比如微博等网络运行者每隔一段时间就集中辟谣一次。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传播谣言处罚往往较轻,缓刑居多,但是无论是缓刑还是实刑,对于行为人来说都是已经受过刑事处罚了,对于其今后的生产生活会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尤其是,从此无法再开具无犯罪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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