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向著公司,卻成了“背鍋俠”,是老闆太無情,還是HR太傻?

據有關數據統計 ,自從2008年勞動合同法發佈後,企業勞動仲裁敗訴率達69%。

一心向著公司,卻成了“背鍋俠”,是老闆太無情,還是HR太傻?

很多企業因違法勞動法而相關部門列入黑名單 ,或者受到違法的經濟處罰,老闆總是將這個“黑鍋”讓HR背,有些HR很無奈,有些HR卻很自在。

下面我們就來舉下現實的例子。


一、 HR一心向著公司,到頭來卻成了“背鍋俠”,是老闆太無情,還是HR太傻?

小李是一位人力資源應屆畢業生,應聘到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從事HR工作,由於公司還在初創期。老闆為了節約成本,規定員工入職滿 半年公司才給交社保。

小李雖然知道 勞動法規定員工入職當月公司就應該給員工 交社保,但是小李也覺得老闆說得有一定道理 ,公司都還沒賺到錢,工資能發出來就不錯了,員工的社保緩緩,等公司走上正軌後,再跟老闆提。

一心向著公司,卻成了“背鍋俠”,是老闆太無情,還是HR太傻?

還有一個原因是,小李公司員工流動性特別大,半年後再給員工交社保,也免去了小李來回跑社保局的辛苦。

就這樣, 小李在這家公司做了近一年,用工秩序一直平平安安,順順利利。小李也就習以為常了,沒再向老闆提及給員工交社保的事。

可是,就在今年6月份的某一天,一位業務員在出差縣城時在賓館裡摔成了重傷。由於沒交社保,這名受傷的業務員住 院期間花費了近10萬的醫療費,都由公司支付。還不包括住院期間的照發的工資、護理費、伙食費等合計支付了12萬元。

一心向著公司,卻成了“背鍋俠”,是老闆太無情,還是HR太傻?

這事之後,老闆把這件事情歸責小李,認為小李不是一名合格的HR,沒有完善公司的用工制度,給公司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最後以此把小李辭退了。

小李很委屈,認為自己一心向著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是老闆規定的,跟自己有什麼關係,這一出事老闆就推得一乾二淨,這種老闆真是狼心狗肺!

到此,我們先不評論這件案例,我們再來看看下面這則真實的案例:


二、找到老闆的“痛點”,用專業“管理”好你的老闆,避免成為“背鍋俠”

無獨有偶,我另一位朋友,他是這麼做HR的。

小張是一名有著十年資歷的HR老司機。他跳槽到新公司還不到一年,到新公司後,他發現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還算規範,唯獨有6名裝卸工人沒有交社保。

一心向著公司,卻成了“背鍋俠”,是老闆太無情,還是HR太傻?

據瞭解,這6名裝卸工人籤的是《臨時勞務協議》,協議裡明確由個人承擔社保,老闆以此規避用工責任,認為沒必要給他們交。

小張跟老闆提出:建議公司給6名裝卸工人交社保。理由是:

1、 雖然籤的是臨時勞務協議,但是這6名裝卸工人都是按正式員工考勤上下班,且長期在公司工作,與正式用工無異。以他多年的的經驗來看,若發生用工糾紛,仲裁起來有70%的可能性參照勞動合同法管理。

2、 裝卸工作屬於易發生工傷的工種,每天車上車下裝卸貨物,比起公司70%員工的職業危險性都高,更應該社保。

3、 公司用工管理已相對規範,130多名員工都交了社保,也不差這6名裝卸工人。

一心向著公司,卻成了“背鍋俠”,是老闆太無情,還是HR太傻?

小張分析得有理有據,合情合理,但是老闆卻說,做企業哪有沒風險的,這點風險企業還是承擔得了的。小張看出老闆的堅持,當下也就不便爭論。


前不久,小張聽說市裡有家物流公司企業的搬運工人,在搬卸貨物時從車廂摔到地面,頭著地,人最終沒搶救過來。物流公司沒給搬運工交社保,最後家屬到公司鬧得不可開交,最後以企業賠償家屬80萬私了告終。

小張得知後,心裡久久不能平靜。他深知,作為HR,最不能背的就是“法律”這口黑鍋。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他公司,老闆第一個要怪罪的就是他。

一心向著公司,卻成了“背鍋俠”,是老闆太無情,還是HR太傻?

一方面,作為HR,他有責任向老闆說明企業目前 用工上存在的風險及預防措施;,

另一方面,他需要在一個相對公開且正式的場合向老闆再次提出這個建議,如果老闆還是不同意,至少責任不在他,將來發生意外,老闆也不好意思怪罪於他。

最主要趁著這次發生在身邊的真實案例,更容易說服老闆。

於是,在一次管理例會上,小張把這個作為議題,提到了會上。

小張通過舉了最近發生在市裡這個案例提出給這6名裝卸工交社保的必要性,同時還附上一張PPT表格 :一名員工一個月社保費用580元,6名員工合計3480元,一年下來41760元,10年下來也就41萬。而在這期間倘若一個員工 發生工亡,就要賠償100萬左右。

從而得出一個顯而易見的結論:交社保表面上是一種成本支出,實際是對企業用工最大的保護。

一心向著公司,卻成了“背鍋俠”,是老闆太無情,還是HR太傻?

在會上表態時,所有人都認可了小張的意見 ,最終老闆同意給6名裝卸工交社保。


03【總結】

作為一名員工 ,在自己的領域裡做著專業的工作,就應發揮出出專業應有的價值,否則就是失職。

上述HR小李,因為對勞動法一知半解,沒有意識到社保對企業和員工雙方的本質意義,而縱容企業在違法的用工道路上越走越遠,最終損害了企業和員工雙方的利益,自己也沒落得好下場。

你提出的建議自認為很好,但是老闆卻不這麼認為,那是因為每個人所處的位置不同,看問題的角度也就不同,即認知差異。

怎麼消除這種“認知差異”,找到大家都的“認同點”呢?我認為就是要找到老闆的“痛點”是什麼?

老闆的痛點就是“多花錢”,反之不痛就是“少花錢”。

一心向著公司,卻成了“背鍋俠”,是老闆太無情,還是HR太傻?

小張就是找到了老闆的“痛點”後,在合適的機會,把方案呈現出來,最後順利通過。

這裡再補充一點:如果老闆頑固不化,油鹽不進,也是需要通過一定的手段保護好自己,避免成為老闆的“背鍋俠”,比如像 小張一樣,在會議上提出自己的建議,形成會議紀要,若壞情況 發生時,這是會議上大家一致通過的,不至於怪罪到你一個人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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