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縣農業農村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名

永嘉縣農業農村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名

永嘉縣農田建設指導中心、永嘉縣農技推廣服務中心為永嘉縣農業農村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現因工作需要,擬面向全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基本條件

(一)永嘉縣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滿三年(含試用期)工作人員,其中新錄用到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的須滿五年(含試用期)。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規定更長服務年限的從其規定;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性強,工作作風優良,品行端正;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等條件;

(四)年齡要求35週歲及以下(1983年10月24日及以後出生);

(五)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確定等次);

(六)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具體要求及要求

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永嘉縣農業農村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

三 選調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

(一)現場報名審核。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地址:上塘嶼後巷198號F幢307室)

3.現場報名材料:本人報名表(附件2)、畢業證書、身份證、戶口薄等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及核對人簽名)、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2張。

4.報考者應對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取消考試資格。

5.若資格審核合格人數與選調崗位達不到2:1,將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

(二)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及科目:2019年11月9日

上午 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

3.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准考證》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4.筆試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筆試總成績設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11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入圍。

(三)考核

1.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對象。如遇比例內最後一名總成績同分的,其同分排序辦法為: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先;如再相同,則需另行加試確定對象。

2.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3.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總成績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辦法依次遞補)。

(四)公示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對象,在中國永嘉公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擬選調對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選調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凡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問題的,其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2019年10月23日。

(二)這次公開選調的人員,按選調單位現有崗位情況予以聘用,並簽訂《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三)公開選調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諮詢科室: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諮詢電話:0557—67222162;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科,諮詢電話:0577—57756558。

(五)本公告由永嘉縣農業農村局、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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