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道中队民警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无牌超载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当日23时10分左右,该中队民警在辖区108国道路段路查时,发现一辆拉土的无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有超载嫌疑,遂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除了超载外,驾驶人赵某某还承认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也没有号牌的违法行为。
对此,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车驾驶人赵某某(男,34岁)作出了罚款2500元的处罚,并移交给新绛县路政管理大队作进一步处理。(焦芮岩 许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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