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款潛逃20載,依法嚴懲儆效尤!

為增強政府財會人員廉潔意識和法制意識,2019年9月27日上午,洪雅縣法院對一起被告人

攜款潛逃二十年的貪汙犯罪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由院長李挺擔任審判長,檢察長樊正祥出庭公訴,洪雅縣法院與縣紀委監委、縣檢察院密切配合邀請縣級政府各部門財會人員共計100餘人到庭旁聽庭審、接受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

攜款潛逃20載,依法嚴懲儆效尤!

侵吞公款80萬後潛逃20年

洪雅縣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宋某原系瓦屋山國家森林公園旅遊總公司會計。1999年4月,被告人宋某因染上賭博惡習向他人借有約20萬元高利貸未歸還,一直被人催債。

1999年6月18日下午,被告人宋某得知當日下午瓦屋山國家森林公園旅遊總公司賬戶有一筆80萬元公款從工商銀行洪雅支行轉入洪雅縣林場賬戶,遂利用職務之便,採取持轉款回執單到工商銀行洪雅支行辦理撤回轉款業務、私自填寫現金支票並加蓋單位財務和財務負責人印章的手段,將上述公款80萬元以現金方式從工商銀行洪雅縣支行取出

後被告人宋某返回岳父家中留下現金7萬元後攜現金73萬元出逃。出逃後,宋某先後在成都、北京、貴州等地躲藏,最後在重慶落腳,並組建了家庭,從此隱姓埋名二十載

2019年8月23日,長期逃避偵查的被告人宋某經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在重慶市家中被抓獲。到案後,被告人宋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並主動退出贓款20萬元

20年後終落法網被審判

洪雅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宋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不潔身自好,在染上賭博惡習並差欠他人高利貸後利用職務之便,採取竊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汙罪

攜款潛逃20載,依法嚴懲儆效尤!

被告人宋某長期逃避偵查,拒不歸案,不受追訴期限限制。被告人宋某被抓獲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是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主動退出贓款20萬元,可酌情從輕處罰。遂當庭以貪汙罪判處了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並對其未退出的53萬元贓款繼續予以追繳。

警 示 教 育

攜款潛逃20載,依法嚴懲儆效尤!

庭審結束後,旁聽庭審的財會人員紛紛表示,該案的審判給大家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作風教育和廉政教育課,今後一定要引以為戒,做到乾乾淨淨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攜款潛逃20載,依法嚴懲儆效尤!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潛逃20年,終難逃法網

法律的判決

可能會因為被告人的潛逃而遲到

但永遠不會缺席

攜款潛逃20載,依法嚴懲儆效尤!


因此

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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