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护英烈,传承红色精神慰忠魂


检察公益诉讼护英烈,传承红色精神慰忠魂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贵州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镇宁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进行探索和拓展,亮剑承载红色文化的英雄纪念设施保护,以实际行动告慰革命先烈。

为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盘北游击队第七支队及孙国富、林学贤两名烈士,镇宁县六马镇人民政府于2013年11月修建了“盘北游击队英雄纪念碑”。经镇宁县检察院实地走访发现,该纪念设施建成后未进行有效保护,致使纪念碑附近环境脏乱差现象突出、周围的护栏被损毁后未及时修缮,且碑文上的字迹内容严重掉色已模糊不清,严重影响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气氛,未能给公众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不利于对红色精神的弘扬和传承。


检察公益诉讼护英烈,传承红色精神慰忠魂

2020年3月30日,镇宁县检察院经全面调查取证后,针对“盘北游击队英雄纪念碑”管护不到位的情况,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能的有关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及时对该纪念设施进行修缮维护。检察建议发出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保护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资金,对受损的“盘北游击队英雄纪念碑”进行维修并加大日常管护力度,切实为公众开展纪念活动营造庄严和良好的环境。

贵州是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要转折之地,省内遗留了较为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在下步工作中,镇宁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红色文化资源的排查力度,积极发挥公益诉讼助推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作用,为弘扬和传承红色精神贡献检察力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