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检察院经办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精品案件!!!

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来喜讯,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范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该案之前也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区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这也是凤山县检察院建院以来,检察业务首次获评全国精品!

凤山县检察院经办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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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为全国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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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为全区精品案件

案情回顾

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范某某在获得食用菌种植项目基地建设工程预付款后,将所得款用于支付大棚建设所花物料金及优先偿还个人债务,而后离开凤山,并未支付替其进行种植及基地安装工程的三个班组的民工工资。

案发后,范某某于2019年4月2日被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批准逮捕,而范某某的食用菌生产大棚因其被羁押,生产基地前期的管理、经营陷入了重重困境。

经过对案件情况的全面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范某某系初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且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另外,范某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结清了拖欠的民工工资。同时,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角度出发,变更强制措施既能保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又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贫困户就业,应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2019年4月30日,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凤山县公安局发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释放)建议书,凤山县公安局在收到建议书当日就对范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范某某在取保后立即将食用菌生产基地恢复生产,并且与签订生产协议的十个贫困村达成新一轮的扶贫就业合作,即贫困户劳动力在生产基地包吃包住,工资2500元/每月。解决十个村近百名贫困村民的就业问题,利于凤山县整体的脱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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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就范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进行接访。

在回访中,检察官了解到196个食用菌生产大棚现已开始培育菌棒,预计明年3月能采获180万斤食用菌,工人劳动工资已发放,现在生产经营走上了正轨,目前公司开始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也对范某登进行了普法教育,为其详细讲解了检察机关出台的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范某某认真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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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检察院依法对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范某某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了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员工就业,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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