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指示和要求,严格控制疫情的蔓延和扩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规定,延长春节放假时间至2020年2月2日(周日),2月3日(周一)正常上班。疫情防控期结束期限根据上级通知而定。

二、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党中央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国家信访局有关防控安排,即日起,凤山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三、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 邮寄。请将控告申诉材料、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国家赔偿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36号凤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邮政编码:547600,并注明准确的寄件人和联系方式。

2. 登录微信。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打开点击 “掌上检务”选择“最多访一次”平台,可进行控告申诉和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我院将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律师如需约见检察官的,可择“约见检察官”进行预约。

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2月3日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0778-6817701,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凤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1日

疫情防控期间,恳请大家尽量减少出行。 这里,特地准备了一份全市检察机关的地址、邮编和服务热线电话大全。

凤山县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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