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恢复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根据我市疫情形势趋缓情况,从2020年3月18日起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恢复接待来访群众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0年3月18日起,凤山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恢复开放。

二、信访群众、律师等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业务,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办理完业务后及时离开。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填写相关信息,如实填写近期是否接触从疫情风险高发地区返回我市等情况。

4.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舒服症状,请及时前往医院就医,不要进入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三、对不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扰乱疫情防控和检察机关工作秩序,经劝告拒不改正的,或对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及与疑似、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目前疫情并未完全消除,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的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建议信访人及代理人优先选择下列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

1.来信:凤山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地址:凤山县阳关大道36号凤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邮政编码:547699。

2.网络: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或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3.电话:12309检察服务热线,0778-6817701。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凤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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