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推行“五色督辦”確保各項決策部署落地生根

近日,商洛市商南縣制定出臺了《商南縣督查工作辦法》,在全縣推行“五色督辦單”制度,全力推動各項決策部署落地生根。

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整改落實到位的督辦事項,進入白、綠、藍、黃、紅“五色督辦單”督辦程序,直至問題得到解決、工作全面完成。縣委督查辦(縣政府督查辦)主任簽發白色交辦單,對被督辦鎮(辦)、部門單位進行任務或問題交辦,正式要求限時整改、落實到位,報告結果。白色交辦單發出後,對未按規定時限要求落實整改、報告結果的承辦單位,縣委督查辦(縣政府督查辦)主任簽發綠色跟辦單,限期整改落實到位。綠色跟辦單發出後,對仍未按規定時限要求落實整改、報告結果的承辦單位,縣委督查辦(縣政府督查辦)主任簽發藍色催辦單進行催辦。黃色督辦單。藍色催辦單發出後,被督辦鎮(辦)、部門單位在規定時限內仍未按要求整改落實到位、報告結果,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縣委督查辦(縣政府督查辦)提出意見,縣委分管領導或委託縣委督查辦(縣政府督查辦)主任簽發黃色督辦單,責令限期整改落實到位。黃色督辦單發出後,被督辦鎮(辦)、部門單位在規定時限內仍未整改落實到位、報告結果,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縣委督查辦(縣政府督查辦)提出意見,縣委分管領導簽發紅色查辦單,責令在規定時限完成整改落實。在規定期限拒不落實到位,造成重大失誤、情節嚴重的,移交縣紀委監委嚴肅追責問責。

同時,加大督查結果運用力度。督查督辦結果與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掛鉤,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實行加、減分。對未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範圍的縣屬單位的督辦結果或通報情況,對其主管部門進行對應考核加、減分;無法兌現加、減分的,在全縣範圍通報表揚或批評。對市級駐商單位和市縣雙重管理單位的督辦結果,報縣委分管領導審定後,向其上級管理機構正式通報。(代緒剛 記者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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