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干一样的活就应该拿一样的钱!公务员:凭什么?

“同工同酬”一直是舆论热点,不少媒体都有涉及。

众所周知,目前很多工作,单纯的公务员无法完成,这样的话就会聘请一些“临时工”。

事实上,眼下在国内,法理意义早已没有“临时工”一说。不过现实中,被冠以“临时工”称谓的群体仍大量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劳务派遣用工,已经成为“临时工”的合法重现。在很多时候,他们被称作新型“临时工”。

临时工做的活不比别人少,但工资福利待遇却和其他人有天壤之别。

临时工们很困惑:就因为我是“编外”人员,不属于“正式工”,在同一岗位就得不到同等待遇,这公平吗?

可公务员表示:我辛辛苦苦考进来,如果跟你拿一样的工资,我还考什么?

不得不说,双方的观点立场各有各的道理。


临时工:干一样的活就应该拿一样的钱!公务员:凭什么?


同工同酬不是按劳分配,它们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同工同酬是要求不分性别、种族等差别分配工资,而按劳分配则是多劳多得,做得的劳动量越多,收获就越多。这个两个只存在交集,但不同一个意思。

“临时工”大多在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打工

43岁的张灵才是河南某知名建筑集团的一个班组长,手下有七八十个建筑工。据他说,像他这样的班组,在该集团还有百余个。

但建筑集团并不直接对这些建筑工负责,而是由专门的劳务公司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

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张老虎昨天分析,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大多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主要涉及金融、邮电、通信、能源石化、电力、建筑、轻纺等行业,民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很少。

“这些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和保险福利标准偏低。”张老虎认为,和正式员工相比,“临时工”们同工不同酬,工资增长难,发展空间狭窄,工作缺乏稳定性,缺乏归属感,民主权利得不到落实。

规范

全国人大将重点解决劳务派遣“同工同酬”问题

从8月16日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一行,将在河南就《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展开为期3天的执法检查,其中执法检查组重点关注的一项,即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这些问题社会关注度高,也正为业界所担心。张老虎认为,《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大多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而劳务派遣的组织形式、派遣工的适用工种、期限等具体问题在法律上比较模糊。这导致一些企业将大量在职职工的劳动合同转到劳务派遣单位去签订,以达到规避《劳动合同法》、逃避承担社会责任的目的。同时,眼下不少劳务派遣公司只起到中介作用,坐收收益而缺乏规范化管理,不少没有工会组织和党组织,导致劳务派遣工的组织关系无法落户。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昨天上午的座谈会上表示,通过此次执法检查,将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把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问题,同工同酬问题,以及劳务派遣员工参与民主管理问题等,作为当前规范劳务派遣的重点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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