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中假离婚变真离婚,能否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电视剧《安家》中

徐姑姑因为要买房子

决定以“假”离婚的办法

来逃避限购政策

于是他把所有的财产都

归入其妻张乖乖名下

但其妻离婚后不久出轨并怀孕

现在徐姑姑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分割

那么,现实生活中

此类事件,法院是如何处理呢?

以案说法 | 《安家》中假离婚变真离婚,能否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案件名称:周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案 号:(2019)京02民终10676号

案情简介:周某与王某于2006年1月26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08年生育一女,2015年生育一子。2016年2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有关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因原有共同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为了使周某具有在京购房指标,双方商议通过离婚方式使得周某能够享受在京购买首套房的低比例首付、银行贷款利率优惠和契税优惠。双方于2016年6月25日在东城区民政局填写《离婚协议书》登记离婚,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产归王某所有。后周某起诉,要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无效,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王某辩称,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无效情形。协议涉及财产已经履行完毕,不需要再次分割。


裁判观点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承担自身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原、被告于2016年6月25日经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且原告在询问笔录中多次确认该离婚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该离婚协议中对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续子女抚养、对方抚养费的给付及探望权的行使;共同财产中房产、车辆及存款的分割均作出了清晰的处理,协议内容也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双方均应按此协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虽然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前后确有卖房、买房之行为及相应的协商,当事人也确因生效的离婚行为而享受了优惠购房政策,但上述事实不能得出离婚协议中除离婚之外的其他条款无效的结论,周某关于其与王某办理离婚的原因,并不能否定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律师提示

:近年来,因为征地拆迁、子女落户、房屋限购、亲属移民等诸多情况,假结婚、假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但在法律层面上,不管“假结婚”还是“假离婚”其法律本质都需要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婚姻状况一经登记,就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所谓的“假结婚”、“假离婚”都是一种真实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假离婚”、“假结婚”法律风险大,律师提醒当事人需谨慎对待,毕竟感情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珍惜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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