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没那么简单

生活中,一些咨询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常常会问:如果我丈夫/妻子不想离婚,那么我通过起诉离婚的话,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离掉呢?

对于这个问题,当事人应该做好心理准备,因为,离婚——并没那么简单。

离婚,并没那么简单

法院判决是否准予夫妻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界限。

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一些法定判离的情形“(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有以上几种情形,如果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夫妻离婚。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还有以下情形,法院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1、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2、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5、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7、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9、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10、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认定该情况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并没那么简单

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无上述法定判离的情形,法院一般是不支持夫妻双方离婚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如果是简易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

综上,题主所问的“能拖多长时间不离婚”,可以从起诉那天起算,最长时间:一审按六个月出判决,然后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起诉(或者一审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后再起诉),然后六个月出判决。大体上会经历一年半至两年时间。但是,有些离婚案子,可能起诉了两次、三次法院还是不准予离婚,这样的话周期更长。

离婚,并没那么简单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包括注重家事调解工作,可以在立案前或开庭前由法院或调解员进行调解,实施心理辅导工作,设置离婚冷静期等等,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

离婚,并没那么简单

有人说:“什么是夫妻?相爱一辈子,争吵一辈子,忍耐一辈子,这就是夫妻。”毫无疑问,这些话是有道理的,夫妻相处务必要做到理解、信任、尊重、宽容。

离婚仿佛是一场战争,在这场战争中,不分输赢,即便你赢了钱财,赢了房产,赢了官司,可你却输了感情,输了青春,输了幸福。

婚姻就如上面那幅画,无论谁放手,受伤的都是孩子!所以,从有了孩子那一刻,你就必须拉紧你的绳子,负好你的责任。珍爱眼前人,且过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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