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年會抽獎發“免裁券”是譁眾取寵?律師:還真的有法律效力

都說最近互聯網行業人人自危,因為一大波裁員紛紛而來。

360年會抽獎發“免裁券”是譁眾取寵?律師:還真的有法律效力

從開始的華為:放棄平庸員工;騰訊:結構性優化;百度:鼓勵狼性,淘汰小資;蔚來:局部優化,提高運營效率;到科大飛訊:提前吃飯的員工,需要被優化;京東:淘汰掉因身體原因不能拼搏的員工等等,看著行業大佬們的大動作,看來最近是真的不景氣啊!

360年會抽獎發“免裁券”是譁眾取寵?律師:還真的有法律效力

現在360也來“湊熱鬧”了。

昨日,360的總裁周鴻禕在其朋友圈發了這麼一則朋友圈:公司年會抽獎獎品,免裁卡,你們覺得怎麼樣?

“免裁券”上面寫著:凡是獲得“免裁券”的員工可“抵消一次裁員”,有效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該券還標明“僅限本人使用,不可在暗網交易”。

360年會抽獎發“免裁券”是譁眾取寵?律師:還真的有法律效力


360年會抽獎發“免裁券”是譁眾取寵?律師:還真的有法律效力

這則朋友圈被爆出來,可是被網友們噴死了呀~

“抽中免裁券的同時免費獲得一張解聘書”

“丹書鐵券、免死金牌…互聯網行業還總是江湖氣呢”

“終生免裁還有點用,這個糊弄傻子呢?”

“比如A中了這個,公司人事肯定知道這個人有這個券,肯定就不會把他排進裁員名單了啊,過了2020.12.31然後在裁他!呵呵呵”

“不需要等12月。你今個月裁了,他用了。等兩三個月後再裁一次……”

不少網友都覺得這就是在譁眾取寵。

360年會抽獎發“免裁券”是譁眾取寵?律師:還真的有法律效力

雖然後面360回應說:“

沒有裁員計劃,實際上是為了鼓勵創新,大膽試錯。”

同時周鴻禕也在朋友圈回應“免裁券”:“我編的自黑段子,純屬開玩笑,大家有點幽默感行嗎,很多人還當真了。

不過對此網友並不買賬:“結果網友表示:沒人噴就是真的,有人噴就是開玩笑?”

360年會抽獎發“免裁券”是譁眾取寵?律師:還真的有法律效力

其實很多公司都曾經把“免裁券”當做是年會的禮品。

雖然“免裁券”在某種程度上,既是一種娛樂,又是一種自嘲。

但是你知道嗎?其實“免裁券”是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所以下面就從法律角度來說說“免裁券”!

360年會抽獎發“免裁券”是譁眾取寵?律師:還真的有法律效力

1、免裁券的適用範圍

免裁,作為公司方的一種單方承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免裁,是需要有範圍限制的。

一般來說免裁券針對的是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四種情形,從而導致不得不進行結構性裁減人員。

這4種情形分別是:

1、不勝任工作的淘汰;

2、公司整體架構調整下,批量人員的裁減;

3、公司嚴重虧損,大幅度減員;

4、公司關閉。

不過這裡的免裁券,已經把上述第4種情形撇開了。

所以,實際上,是上述1-3這三種情形下,持有該券的員工,是可以抵消一次裁員的。

免裁券應該指的是公司存在上述情形時,持券者將被免於裁減。這個適用條件一定要把握清楚,否則就一定會出現有的人那種不當理解,即不管勞動者本身出現什麼問題,免裁券都相當於免死金牌,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不過如果公司一年內裁員兩次的話,持券的員工,就難以倖免了。

360年會抽獎發“免裁券”是譁眾取寵?律師:還真的有法律效力

2、免裁券的法律性質

免裁券非單務合同,而是單位的單方承諾。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關於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解除遵循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而勞動合同法是勞動法中,私法因素最多的一個法,民法的原則,除了法律明確限制規定之外,其一般性的規範可以在勞動法領域適用。

所以,免裁券作為用人單位單方允諾,作為債的一種,持券人的權益當然受到法律保護。

360年會抽獎發“免裁券”是譁眾取寵?律師:還真的有法律效力

3、違紀可免嗎?

那如果員工抱著既然的持了免裁券,我是不是就可以為所欲為了,遲到早退曠工,我一個個雷區闖個遍,這樣的心理怎麼辦?

嚴重違紀解除員工,即使持有免裁券的,也難以對沖。

嚴重違紀單方解除,往往都是一個個針對性的單方解除,並不具有範圍性。而且員工違紀的行為表現,也往往有很大的不同。

拿免裁券來衝抵違紀解除,也不符合公司發放免裁券的初衷。因為公司發放這種券,除了搞笑娛樂之外,肯定不希望持券的員工,做出嚴重違紀的事情來的。

360年會抽獎發“免裁券”是譁眾取寵?律師:還真的有法律效力

4、持免裁券的員工,可以轉讓嗎?

一旦持有免裁券,免裁即成為持券人的一種權利。

在沒有法律明確規定,或者沒有公司明確約定的情形下,權利人是可以讓渡自己的權利的。

即我認為,持券人,是可以轉讓免裁券。包括有償轉讓與無償轉讓兩種不同的形式。

在公司裁員政策好的情形下,持券人可以選擇接受裁員政策,同時將免裁券轉讓給不願意離開的員工。

其實從這個角度來說,公司發放免裁券的範圍,還是不宜太大。以免想讓離開的員工,因為持券無法離開。

360年會抽獎發“免裁券”是譁眾取寵?律師:還真的有法律效力

5、免裁券的法律後果

用人單位的這種不裁員允諾,不但不違法,相反卻是勞動立法所倡導,勞動關係政策所鼓勵的合法行為。

國務院2019年12月13日剛剛頒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定就業工作的意見》,第一條就是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免裁券形式雖然是通過抽獎來允諾對持券人不實施裁員,但無論從法律規定,還是政策規範,企業採取不同形式穩定工作崗位行為都值得嘉許。

具體到勞動爭議,用人單位如果真的通過經濟性裁員解除了持券者的勞動合同,該如何承擔法律責任?是不是勞動法上的賠償金?

360年會抽獎發“免裁券”是譁眾取寵?律師:還真的有法律效力

對持有免裁券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員工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情形的,而僅僅是單位違背了禁反言原則,即系違約行為,對這種違約行為的勞動法制裁,從請求權基礎分析,不應適用《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即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標準二倍的賠償金。

此時,我們需要創造性地打通民法與勞動法的部門法適用界限,以民事法律責任方式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來解決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違約責任。

比如,裁判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賠償勞動者因失業造成的實際損失。

360年會抽獎發“免裁券”是譁眾取寵?律師:還真的有法律效力

其實裁員有時候並不都是悲劇,關鍵在於裁員補償政策。不給N+1的裁員,肯定是一場悲劇,同時也是一場衝突。就像之前的網易。

但是在一個沒有前途的產品裡,繼續工作下去,無法離開,也是一場悲劇。這種悲劇的基礎上,早點被裁,其實是一種福氣。

對於就業能力強,不愁找工作的員工來說,被裁也許會成為一種更好的跳槽方式。既能拿補償,又能迅速拿到新的Offer,何樂而不為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