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4月7日,平凉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进一步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提供了遵循。

《规定》共10章56条。分总则、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法律责任、附则。集中体现了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原则方式、考核评价,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启动的程序及草案形成过程,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以及违反本规定的法律责任。

《规定》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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