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出獄僅七個月,本該一改昔日不勞而獲的念想,未曾想僥倖心理再次作祟,居然採用即偷即賣方式再次行竊。近日,經河北省臨西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犯盜竊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2019年10月21日20時許,李某趁著夜色掩護,悄悄來到該縣世紀聯華超市門口,蹲守一番後,他發現被害人崔某騎來一輛紅色豪爵鑽豹125型摩托車,停放在路旁後,拔掉鑰匙走進超市。他瞅準目標立即下手,將該摩托車盜為己有後,一路騎往離超市較遠的某家摩托車修理部將車賣掉。
被害人崔某購完物品走出超市,發現摩托車不見了,隨即報案。公安幹警當即出動,巡店查找,將李某逮個正著,追回了被盜摩托車。經鑑定,該摩托車市場價格為1904元。
2020年1月,辦案檢察官審查材料時發現,被告人李某在2017年12月22日曾因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2019年3月28日刑滿釋放,距再次作案才七個月,便對其進行認真教育和心理疏導,李某認罪悔罪。念其所盜摩托車已經追回,未造成財產損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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