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见不得杀生

关于杀生,这似乎是一个总是争论不休,永远充满矛盾和悖论的话题。

反对的人会说:每一个生命都应当被尊重,我们没有资格去剥夺任何一个生物的生命。生而为人,我们应当善良,当然不该有“杀戮”这样残忍的行为。

而支持的人则会说:弱肉强食,天经地义。你不是反对杀生吗?那你别吃肉啊!最好连菜也别吃,植物也是生命;也别走路了,因为会踩死蚂蚁;也别烧水了,因为会杀死细菌。看似极端而荒谬的反击,其实仔细想想,好像也没什么逻辑硬伤。

还有一种折中的观点则认为,对常规的的鸡鸭鹅牛羊猪等家禽家畜,进行屠宰吃肉没问题;而对于像猫、狗这些所谓的人类好朋友,以及野生动物等等,则不应该屠杀。

而且,这类中间立场的人还认为:对于食用动物的屠杀方式应当改进,让他们体面、无痛地死去。

虽然中间派的观点被绝大多数人所接受,但它似乎在逻辑上也并非无懈可击,甚至会被抨击为:虚伪,伪善,自私,假惺惺,双重标准。而且,这种人类应当有选择、有节制、注意方式方法杀生的观点,终究还是赞同杀生。

诚然,根据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食物链现象,和“道德是基于人类整体利益而制定的”这个社会学常识,在合乎道德和法律的基础上,一切杀生行为仿佛都无可指摘,天经地义,而且许多杀生行为好像不可避免,如基于食用目的,卫生目的,生产目的等情形的杀生。

但是,于我个人而言,我却仍旧见不得杀生。

当然,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诘问我“那你拍不拍蚊子?打不打苍蝇?放不放蟑螂药?走路会不会踩死脚下的蚂蚁”等问题,而且,我的答案也一定是“是”。我做过这些事情,而且以后肯定还会这样做。当然,说到这里,你可以说我虚伪,伪善,假惺惺,而且,这样的指责似乎合情合理,无可辩驳。

但我仍然要坦白地说:我真的见不得杀生。

虽然小猫小狗的生命和苍蝇蚊子的生命是平等的,它们都是地球上的生灵,而且生命都只有一次,死了就不能复生。但是,为什么我一个口口声声见不得杀生的人,却会“残忍而冷酷”地去消灭蚊子,拍死苍蝇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说,我并非圣贤或有精神洁癖的人,我也是个普通人。

我也在理性上觉得,有些杀生行为不可避免,甚至理所应当,合情合理;但在感性上,却对那些心理冲击比较强烈的杀生行为难以接受,不忍直视。我想,这也是一种比较正常的感受,而并非那些攻击动物保护主义者的人所说的“圣母*”心态。

而且,古人也有云:“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而且,关于对待苍蝇蚊子和小猫小狗的生命,态度不同的问题,我想,这也是人之常情的感受,毕竟,小猫小狗和我们人类都属于哺乳动物,而且基于它们的外形习性等特点,所以,它们当然更能激发我们的同理心。

更何况,世界上哪有纯粹之事,绝对之人,都是相对的。所以,哪有完全的不杀生。而且,像对细菌、蚂蚁的杀生,我们甚至都不曾察觉,而且无法避免。

所以,我在这所说的杀生,正是大家通常意义上所指的杀生,而且,这种杀生并不涵盖灭蚊子,拍苍蝇,踩蚂蚁这类行为,这是我们默认的共识。所以,在这里,没有必要就“杀生”这个概念所涵盖的范围去较真,钻牛角尖。否则,就会陷入到诡辩中常涉及的“白马非马”“人永远无法踏入同一条河流”这样无聊的逻辑中去了。所以,我还是要说,虽然我也会打蚊子,拍苍蝇,走路时不会在意脚下蚂蚁的安危,但是,我还是想无比坦诚,发自肺腑地说:我真的见不得杀生。

原因有三:

第一,

虽然食物链是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虽然我们人类也是动物,但我们更是人,而作为人,就应当有人性,有将心比心的同情心,换位思考的同理心,对其他生命的怜悯恻隐之心。

动物之间可以弱肉强食,以强凌弱,而我们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却不应该奉行这样残酷而冷血的原则。

关于同理心,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所以,同样的道理,我们也应该:命吾命,以及他之命。对吗?

我们爱惜自己的生命,动物们又何尝不是呢?

我们想活着,动物们又何尝不是呢?

我们有妻儿老小,爱情亲情友情,动物们又何尝不是呢?

退一步讲,即使动物们没有爱情亲情友情,以及其他一些高级复杂的情感,那么,这就可以是我们不尊重它们生命的理由吗?

我们对它们的尊重,是在践行我们自己的价值观,与它们自身是什么样的没有关系。

比如我们对待有智力障碍的人或刚出生的婴儿,他们虽然同样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很有限,但这不妨碍我们尊重他们。有人会说,这是因为他们是人,是我们的同类,但我想说,这是因为:首先,他们是一个生命。

第二,

每一个生命都是造物主的光荣;

都是大自然最完美的作品;

都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奇迹。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世界上也没有两个相同的生命。

有句名言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其实,每一个生命眼中,也各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世界。

每一个生命的死亡,都是这个世界无可弥补的损失,因为这个世界就少了一个无比宝贵的生命艺术品,少了一种欣赏这个世界之美的角度,以及少了一颗感受这个世界温度的心灵。

就像《丧钟为谁而鸣》那首诗里写的那样:如果海浪冲掉了一块岩石,那欧洲大陆就减少了一部分 ……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是的,每一个生命的死亡,都是地球的损失。

每一个生命都是无比宝贵的,都是应当被我们尊重的。

第三,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应当有一颗敬畏之心。

尽管现在科技水平已经十分发达,但当面对那些“天问”的问题时,我们人类目前仍旧一脸茫然。

关于为什么会有生命?到底有没有造物主?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有没有超自然的力量?宇宙有没有边界?灵魂和肉体的关系是什么……。

这些问题我们目前都还没有搞清楚,有人说:人类一思考,上天就发笑。

所以,我们应当有一颗敬畏之心!更应当尊重地球之光——生命!

虽然我们人类可以发明机器,但却无法发明生命,当然,至于那些杂交、克隆、基因编辑等方式制造出来的生命,那也并非发明新的生命,因为那些生命仍旧是肉体凡胎和灵魂的有机结合,而且它们的遗传密码仍旧被造物主写在DNA染色体里,那些科学家们只不过在盛放染色体的盒子表面作文章,或者把盒子挪来挪去,而对于盒子里面装的东西,我们人类目前仍旧一无所知。

而且,一些试图编辑基因、增减染色体的行为已经引起了人们的警惕,因为这种试图挑战“造物主”权威的行为,存在可能失控的危险后果,以及让人类社会产生混乱的伦理灾难,目前科学家们还不敢打开这个“潘多拉魔盒”。

前段时间那个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贺建奎,就遭到了人们的一致声讨和谴责。

其实,造物主还是继续保持神秘色彩为好。这样,我们还可以有一颗敬畏之心!有所敬畏总归不是一件坏事,因为这让我们有信仰,有底线;而不会为所欲为,肆无忌惮。

每一个生命,都是造物主的杰作;每一个生命的诞生,都是这个世间最伟大的奇迹。

上天有好生之德。

所以,敬畏生命!尊重生命吧!

对不起,我见不得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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