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解答:欠款人去世,“錢”該由誰來還?

最近小編收到很多朋友私信問我關於債務人死亡,欠款該如何處理的問題,今天小編就專門請善證法律集團律師為大家解答!有的人或許認為人都死了,錢肯定是打水漂了!事實究竟是不是這樣?請看律師的解答:

問題解答:欠款人去世,“錢”該由誰來還?

第一種,根據繼承法情況償還:

根據《繼承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死者的債務,由其遺產償還。償還之後,仍有遺產,剩下的由繼承人繼承。如果全部遺產不足清償債務,在用遺產償還之後,對剩下的債務,繼承人沒有代替償還的義務。

當然,繼承人如果自願為死者償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那部分債務,法律也是允許的。但是,應該把死者個人的債務與家庭債務區別開。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員的名義去借債,借來之後用於家庭生活,這個家庭成員死後,不應把這筆債務算在他個人身上,而應該由全體家庭成員共同承擔清償責任。

問題解答:欠款人去世,“錢”該由誰來還?

如果死者留下的遺產無人繼承,也無人接受遺贈,這些遺產應歸國家或集體組織、有關單位所有。那麼,死者的債務也就由接受遺產的國家、集體組織或者有關單位在遺產的實際價值範圍內清償。

第二種死者配偶償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根據反向解釋規則,夫妻實行共同財產制或雖實行個人財產製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約定的,均為夫妻共同債務。死亡債務人配偶的連帶責任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作了明確的規定,小編不復贅言。但是基於夫妻債務償還,還是需要具體問題。

以上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比較常見的追償方式,肯定還有很多其他的情況,由於內容較多,小編也不做一一解答,如果你有其他疑問,可以諮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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