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套路貸”盯上“以房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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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打著“以房養老”幌子騙取老年人房產的欺詐案頻頻曝光。北京警方就某“資產養老”項目立案偵查,依法刑事拘留包括公司實際控制人在內的犯罪嫌疑人88人。

讓老年人抵押房產借得本金,再用本金認購理財產品……近年來,越來越多公司打著“以房養老”旗號、行非法集資之實,將老年人的房產和錢財卷席一空。

中公解讀

[提出觀點]

“以房養老”騙局,比起保健品騙局更加可怕,社會危害性極大,必須予以高度警惕,以防氾濫。

[原因分析]

自2014年6月份開始“以房養老”試點工作以來,該政策的推行並未受到熱捧。截至目前,僅有少數幾家保險公司開展了此項業務,而且出單量很少。雖然政府有關部門針對“以房養老”出臺了指導意見,但在執行層面還存在不少困難,特別是缺少配套的落地細則。此時,一些民間非保險機構躍躍欲試,個別機構更是利用政策上的漏洞打起“擦邊球”,甚至一些不具備資質的投資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混跡其中,搞起了“以房養老”類型的欺詐。

究其原因,一方面,老年人金融知識不足,對“套路貸”認識不多,無法準確識別騙子慣用的伎倆;另一方面,“套路貨”公司還經常打感情牌,打著關心老年人生活的愰子,組織老年人開展活動,用感情感化以提高誘騙效果。再次,“以房養老”騙局的涉案公司往往專業化分工、流程化特徵明顯,導致受害老人維權難度極大。

[參考對策]

其一,從源頭上提高准入門檻,只准許國有銀行或大型保險企業開展“以房養老”業務,不讓那些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小公司染指。

其二,要防微杜漸,一旦發現“以房養老”騙局苗頭,執法部門要及時跟進,有效打擊,不讓騙局繼續擴大。

其三,及時出臺相關法律法規,為“以房養老”產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其四,有關部門應釐清“以房養老”騙局的犯罪特徵,並參考打擊“套路貸”犯罪的司法實踐,及時出臺法規嚴打“以房養老”欺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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