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屋征收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按被征收房屋面积计算或收入算?

【万典律师】

企业房屋征收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按被征收房屋面积计算或收入算?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房屋征收而造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暂停或者终止而产生的损失,那么,在企业拆迁过程中,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该怎么计算呢?

01按被征收房屋面积计算

这种计算方法以被征收房屋的面积为主要考虑因素,结合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段和使用性质等因素,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好的每平方米补偿价格,一次性或者按月给予补偿。如四川省的规定便是按月计算,而北京则是一次性给予综合补助费。

实践中,被征收房屋的面积是以建筑面积为准,还是以实际的经营面积为准,这个问题有待拆迁双方的协商;实际厂房面积是否等于建筑面积,依然存有争议。

02按被拆迁房屋总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在产权置换的前提下,按被拆迁房屋总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象只包括非住宅用房,而非住宅用房又分为营业用房和非营业用房。一般而言,营业用房的补偿比例要高于非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又称商业用房,俗称商铺,比如各类商店、旅社、写字楼等;非营业用房是住宅用房和营业用房之外的,比如公共场所用房、医院和学校等。

例如,《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属于营业用房的,应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5%的补偿。

03双方协商确定,或按评估结果补偿

由拆迁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评估结果补偿。即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可以由拆迁双方协商确定补偿数额,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来评估,评估结果即是最终的补偿依据。

如果通过协商方式确定,灵活性较大,停产期限内直接利润损失以及停产造成的

违约损失、企业在停产期限内的可得预期利润损失、企业前期贷款在停产期限内形成的财务成本等可能遭受的损失都可以协商补偿。应注意,人员安置遣散费不属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范围,该项费用只出现在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当中,一般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是没有的。

如果通过评估方式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计算公式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

04按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补偿预期收入

这种方法一般按照停产停业前几个月的平均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或者停产停业前某一段时间的税后平均利润的某一比例等方式计算。

例如,深圳规定,拆迁合法经营性房屋引起停产停业的,能依据完税证明

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3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照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3个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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