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史記·楚世家第十》及註釋

【提示】 在楚之早期發展中,不過是僻居南方的眾多“蠻夷”部族之一。但在鬻熊的領導下,蓽路藍縷、艱苦創業,終於壯大為助周滅商的一支勁旅。到了春秋前期,經過楚武王、文王的慘淡經營,便日益壯大,儼然成為自立於南方的一大強國,並有效地抵禦了齊桓公率領中原諸侯的無理進犯。楚在春秋最興旺的時期,是被稱為“春秋五霸”之一的楚莊王時期。那時候君明臣賢、氣象一新,竟然觀兵周郊、“問鼎中原”,大有取東周王朝而代之之勢。然而,楚靈王的荒淫、楚平王的昏憒,又很快葬送了楚國興旺發達的大好局面,招致了“吳人入郢”、昭王失國的巨大禍患。戰國前期楚悼王任吳起變法,威王、懷王發憤圖強,整刷朝政、啟用賢能,楚國才又衰而復興,成為雄踞南方、阻扼西秦吞併六國的強大砥柱。但懷王后期的用讒臣、斥賢良,頃襄王的只知遊佚玩樂、馳騁雲夢,又將破浪疾進的楚之航船,推入了風雨飄搖、君辱國削的絕境,數十年間即被秦國所滅。司馬遷在《楚世家》中,正以極大的惋惜之情,展示了楚自始強,至於雄霸南方,又幾經起伏,終於一朝覆滅的千年歷史。全文詳略得當,重點記敘了武王、莊王、威王興楚,靈王、平王、懷王敗楚的過程,從中寄寓了深沉的歷史慨嘆。


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高陽[1]。高陽者,黃帝之孫,昌意之子也。高陽生稱,稱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重黎為帝嚳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嚳命曰祝融[2]。共工氏作亂,帝嚳使重黎誅之而不盡。帝乃以庚寅日誅重黎,而以其弟吳回為重黎後,復居火正,為祝融。

吳回生陸終。陸終生子六人,坼剖而產焉[3]。其長一曰昆吾;二曰參胡;三曰彭祖;四曰會人;五曰曹姓;六曰季連,羋姓,楚其後也[4]。昆吾氏,夏之時嘗為侯伯,桀之時湯滅之。彭祖氏,殷之時嘗為侯伯,殷之末世滅彭祖氏。季連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後中微,或在中國,或在蠻夷,弗能紀其世[5]。

周文王之時,季連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6],早卒。其子曰熊麗。熊麗生熊狂,熊狂生熊繹。

熊繹當週成王之時,舉文、武勤勞之後嗣[7],而封熊繹於楚蠻,封以子男之田[8],姓羋氏,居丹陽。楚子熊繹與魯公伯禽、衛康叔子牟、晉侯燮、齊太公子呂伋,俱事成王。

熊繹生熊艾,熊艾生熊䵣[9],熊䵣生熊勝。熊勝以弟熊楊為後。熊楊生熊渠。熊渠生子三人。

當週夷王之時,王室微,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漢間民和,乃興兵伐庸、楊粵,至於鄂。熊渠曰:“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諡[10]。”乃立其長子康為句亶王,中子紅為鄂王,少子執疵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蠻之地。及周厲王之時,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11]。

後為熊毋康,毋康早死。熊渠卒,子熊摯紅立。摯紅卒,其弟弒而代立,曰熊延。熊延生熊勇。

熊勇六年,而周人作亂,攻厲王,厲王出奔彘[12]。熊勇十年,卒,弟熊嚴為 後。

熊嚴十年,卒。有子四人,長子伯霜,中子仲雪,次子叔堪,少子季徇。熊嚴卒,長子伯霜代立,是為熊霜。

熊霜元年,周宣王初立。熊霜六年,卒,三弟爭立。仲雪死;叔堪亡,避難於濮;而少弟季徇立,是為熊徇。熊徇十六年,鄭桓公初封於鄭。二十二年,熊徇卒,子熊咢立。熊咢九年,卒,子熊儀立,是為若敖[13]。

若敖二十年,周幽王為犬戎所弒,周東徙,而秦襄公始列為諸侯。


【段意】 簡述楚之先祖及楚在西周一代的早期發展和君位繼嗣情況。

【註釋】 [1]顓頊(zhuanxu):五帝之一,號高陽氏。 [2]火正:古五行官之一。祝融:此乃帝嚳對火正的美稱,後轉化為火神之名。 [3]坼(che)剖:難產,經剖割而分娩。“剖”當為“副”,分也。 [4]楚其後也:指楚人即為季連之後裔。 [5]中微:中途衰微。中國:此指中原。蠻夷:指中原之外南方邊遠之地,中原人稱其民為“蠻夷”。世:世系。 [6]子:此對鬻(yu)熊的尊稱。 [7]舉:立。文、武勤勞:指曾為周文王、周武王勤勞職事而有功績者。後嗣:後代。 [8]子男:爵號。古代諸侯分公侯伯子男五等。 [9]䵣:音“怛”(da)。 [10]與:跟從,一曰指同類。 [11]去:撤銷、取銷。 [12]彘(zhi):地名,在今山西霍縣境內。 [13]若敖:熊儀死後的稱號。敖:指部族豪酋。若:為諡號。“若敖”後轉為姓氏。


二十七年,若敖卒,子熊坎立,是為霄敖。霄敖六年,卒,子熊眴立,是為蚡冒[1]。蚡冒十三年,晉始亂,以曲沃之故[2]。蚡冒十七年,卒。蚡冒弟熊通弒蚡冒子而代立,是為楚武王。

武王十七年,晉之曲沃莊伯弒主國晉孝侯[3]。十九年,鄭伯弟段作亂。二十一年,鄭侵天子之田。二十三年,衛弒其君桓公。二十九年,魯弒其君隱公。三十一年,宋太宰華督弒其君殤公。

三十五年,楚伐隨。隨曰:“我無罪。”楚曰:“我蠻夷也。今諸侯皆為叛相侵或相殺。我有敝甲[4],欲以觀中國之政,請王室尊吾號。”隨人為之周,請尊楚,王室不聽,還報楚。三十七年,楚熊通怒曰:“吾先鬻熊,文王之師也,早終。成王舉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蠻夷皆率服[5],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乃自立為武王,與隨人盟而去。於是始開濮地而有之。

五十一年,周召隨侯,數以立楚為王。楚怒,以隨背己,伐隨。武王卒師中而兵罷[6]。子文王熊貲立,始都郢[7]。

文王二年,伐申過鄧,鄧人曰“楚王易取”,鄧侯不許也。六年,伐蔡,虜蔡哀侯以歸,已而釋之。楚強,陵江漢間小國,小國皆畏之。十一年,齊桓公始霸,楚亦始大。

十二年,伐鄧,滅之。十三年,卒,子熊囏立,是為莊敖。莊敖五年,欲殺其弟熊惲,惲奔隨[8],與隨襲弒莊敖代立,是為成王。

成王惲元年,初即位,布德施惠,結舊好於諸侯。使人獻天子,天子賜胙[9],曰:“鎮爾南方夷越之亂,無侵中國。”於是楚地千里。

十六年,齊桓公以兵侵楚,至陘山。楚成王使將軍屈完以兵御之,與桓公盟。桓公數以周之賦不入王室[10],楚許之,乃去。

十八年,成王以兵北伐許,許君肉袒謝[11],乃釋之。二十二年,伐黃。二十六年,滅英。

三十三年,宋襄公欲為盟會,召楚。楚王怒曰:“召我,我將好往襲辱之[12]。”遂行,至盂,遂執辱宋公,已而歸之。

三十四年,鄭文公南朝楚。楚成王北伐宋,敗之泓[13],射傷宋襄公,襄公遂病創死[14]。

三十五年,晉公子重耳過〔楚〕,成王以諸侯客禮饗,而厚送之於秦。

三十九年,魯僖公來請兵以伐齊,楚使申侯將兵伐齊,取谷,置齊桓公子雍焉[15]。齊桓公七子皆奔楚,楚盡以為上大夫。滅夔,夔不祀祝融、鬻熊故也[16]。

夏,伐宋,宋告急於晉,晉救宋,成王罷歸。將軍子玉請戰,成王曰:“重耳亡居外久,卒得反國,天之所開,不可當[17]。”子玉固請,乃與之少師而去[18]。晉果敗子玉於城濮。成王怒,誅子玉。

四十六年,初,成王將以商臣為太子,語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齒未也,而又多內寵,絀乃亂也[19]。楚國之舉常在少者。且商臣蜂目而豺聲,忍人也[20],不可立也。”王不聽,立之。後又欲立子職而絀太子商臣。商臣聞而未審也,告其傅潘崇曰[21]:“何以得其實[22]?”崇曰:“饗王之寵姬江羋而勿敬也。”商臣從之。江羋怒曰:“宜乎王之慾殺若而立職也[23]。”商臣告潘崇曰:“信矣。”崇曰:“能事之乎?”曰:“不能。”“能亡去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24]?”曰:“能。”冬十月,商臣以宮衛兵圍成王。成王請食熊蹯而死[25],不聽。丁未,成王自絞殺。商臣代立,是為穆王。

穆王立,以其太子宮予潘崇,使為太師,掌國事。穆王三年,滅江。四年,滅六、蓼。六、蓼,皋陶之後[26]。八年,伐陳。十二年,卒。子莊王侶立。


【段意】 敘楚武王逐漸壯大並自立為王,其後文王、成王相繼經營南方,伐滅江漢間小國,抵禦齊桓公入侵,並大敗宋襄公於泓。

【註釋】 [1]眴:音義同“瞬”。蚡(fen)冒:其義不詳。 [2]曲沃之故:指晉昭侯封文侯弟成師於曲沃(今山西聞喜縣東北),其邑大於晉之都邑,後晉發生弒君而迎成師的內亂,君子以為“晉人亂自曲沃始”。[3]莊伯:曲沃桓叔(即成師)之子。主國:指晉國。曲沃在桓叔之亂後,實際上已不聽晉君之命,但仍屬晉,故稱晉君管理部分為“主國”。 [4]敝甲:指甲兵、武裝,稱“敝”乃自謙之詞。 [5]子男田:分封以“子男”爵位的田邑。率服:順服、服從。 [6]卒師中:死於出師中。兵罷:停止伐隨。 [7]始都郢:開始以“郢”為都城。 [8]奔:出奔、逃亡。 [9]賜胙(zuo):天子祭祀後,將祭肉賜於諸侯、大臣。 [10]數:譴責、責備。此句指責楚不向周交納貢賦。 [11]肉袒(tan)謝:去衣露上身以謝罪。 [12]將好:正好。襲辱之:襲擊、折辱宋襄公。 [13]泓(hong):泓水,在今河南柘城縣西北。 [14]病創死:宋襄公被傷大腿,臥病而死。創,傷。 [15]谷:齊地,在今山東陽穀縣東北。置:安排。公子庸:齊桓公子。齊桓公死後,五公子爭立。易牙、寺人貂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虧。宋襄公以諸侯師伐齊,立齊孝公。八年後,魯以楚師伐齊,取“谷”。把齊桓公子雍安置在“谷”地,以為魯援。 [16]夔(kui):楚之附屬國,應祭祀楚之先祖祝融、鬻熊。 [17]亡居外久:晉文公重耳在未立為晉君前,曾因驪姬之亂出亡國外,十九年後方返晉為君。天之所開:上天在為他開闢興旺之道。當:擋。 [18]少師:少量軍隊。 [19]齒未也:年齡還不老。絀:廢黜,指本當立少子為太子,現黜少子而立商臣。 [20]忍人:殘忍不義之人。 [21]傅:指太子之傅(官名)。 [22]此句意為“怎樣才能證實成王欲改立太子的消息之真假”。實:確實。 [23]若:你。 [24]大事:指弒君自立。 [25]熊蹯:熊掌。 [26]六、蓼:二國,均為皋陶之後裔。皋陶:傳說為舜時掌刑獄之臣。


莊王即位三年,不出號令[1],日夜為樂,令國中曰:“有敢諫者死無赦!”伍舉入諫。莊王左抱鄭姬,右抱越女,坐鐘鼓之間。伍舉曰:“願有進隱[2]。”曰:“有鳥在於阜[3],三年不蜚不鳴[4],是何鳥也?”莊王曰:“三年不蜚,蜚將沖天;三年不鳴,鳴將驚人。舉退矣,吾知之矣。”居數月,淫益甚。大夫蘇從乃入諫。王曰:“若不聞令乎?”對曰:“殺身以明君[5],臣之願也。”於是乃罷淫樂,聽政,所誅者數百人,所進者數百人[6],任伍舉、蘇從以政,國人大說[7]。是歲滅庸。六年,伐宋,獲五百乘。

八年,伐陸渾戎[8],遂至洛,觀兵於周郊[9]。周定王使王孫滿勞楚王[10]。楚王問鼎小大輕重[11],對曰:“在德不在鼎[12]。”莊王曰:“子無阻九鼎!楚國折鉤之喙[13],足以為九鼎。”王孫滿曰:“嗚呼!君王其忘之乎?昔虞夏之盛,遠方皆至,貢金九牧[14],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奸[15]。桀有亂德,鼎遷於殷,載祀六百[16]。殷紂暴虐,鼎遷於周。德之休明,雖小必重;其奸回昏亂[17],雖大必輕。昔成王定鼎於郟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18]。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楚王乃歸。

九年,相若敖氏[19]。人或讒之王,恐誅,反攻王,王擊滅若敖氏之族。十三年,滅舒。

十六年,伐陳,殺夏徵舒。徵舒弒其君,故誅之也。已破陳,即縣之[20]。群臣皆賀,申叔時使齊來,不賀。王問,對曰:“鄙語曰[21]:牽牛徑人田,田主取其牛。徑者則不直矣[22],取之牛,不亦甚乎?且王以陳之亂而率諸侯伐之,以義伐之而貪其縣,亦何以復令於天下!”莊王乃復國陳後[23]。

十七年春,楚莊王圍鄭,三月克之。入自皇門[24],鄭伯肉袒牽羊以逆[25],曰:“孤不天[26],不能事君,君用懷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惟命是聽!賓之南海,若以臣妾賜諸侯[27],亦唯命是聽。若君不忘厲、宣、桓、武[28],不絕其社稷,使改事君,孤之願也,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29]。”楚群臣曰:“王勿許。”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庸可絕乎[30]!”莊王自手旗,左右麾軍[31],引兵去三十里而舍,遂許之平[32]。潘尪入盟,子良出質[33]。夏六月,晉救鄭,與楚戰,大敗晉師河上,遂至衡雍而歸。

二十年,圍宋,以殺楚使也。圍宋五月,城中食盡,易子而食,析骨而炊。宋華元出告以情。莊王曰:“君子哉!”遂罷兵去。

二十三年,莊王卒,子共王審立。


【段意】 楚莊王罷淫樂、進賢臣,發憤圖強,“問鼎中原”,伐陳圍鄭,大敗晉師,成為威震中原的春秋一霸。

【註釋】 [1]不出號令:指不理朝政,沒有政令發佈。 [2]隱:隱語、謎語。 [3]阜:土山、土丘。 [4]蜚:同“飛”。 [5]明君:使君因此醒悟、使君聖明。 [6]指誅罰貧佞之臣,進用賢能之士。 [7]大說(yue):大悅。 [8]陸渾戎:居於陸渾的戎人。戎:對西方少數民族的泛稱。陸渾在洛陽西南。 [9]觀兵: 閱兵以示威。 [10]勞:慰勞。王孫滿:周天子使臣。[11]鼎:指周朝傳國之鼎,王朝權力的象徵。[12]意謂“國之盛衰在於施行德政,而不在於是否擁有鼎。” [13]折鉤之喙(hui):折斷的戟之鉤口。 [14]九牧:九州。 [15]象物:指在鼎上刻鏤有各種物象。知神奸:使人們辨知何者為吉祥之神物,何者為兇惡之奸妖。 [16]載祀六百:指殷王朝延續了六百年。祀:年。 [17]奸回:奸邪。 [18]郟鄏(jiaru):地名,周之雒邑,即今洛陽。卜:占卜。世:此指周人享有天下之世。“卜世三十”,即據占卜預計,周人可傳國三十世。天所命也:這是上天的旨意。 [19]相若敖氏:以若敖氏為相。 [20]縣之:將“陳”列為楚之邊縣。春秋時期楚已有在邊境一帶設縣的制度。 [21]鄙語:指鄉野間之語,俗語。 [22]不直:理曲、無理。 [23]復國陳後:恢復陳國,立陳國君之後人為君。 [24]皇門:鄭國城門。 [25]逆:迎。此句敘鄭伯袒露上身牽著羊迎接楚王,以示其願順服為楚王臣隸。 [26]不天:不為天所保佑。 [27]賓:摒棄。賓通“擯”。若:或者。 [28]厲、宣:指周厲王、周宣王,乃鄭之所自出。桓、武:指鄭桓公、鄭武公,鄭始封之賢君。 [29]敢布腹心:說出心裡話。 [30]庸:豈。 [31]自手旗,左右麾軍:親自執旗,左右揮動以號令軍隊。 [32]平:講和。 [33]潘尪(wang):楚之大夫。子良:鄭伯弟。出質:到楚國作人質。


共王十六年,晉伐鄭。鄭告急,共王救鄭。與晉兵戰鄢陵[1],晉敗楚,射中共王目。共王召將軍子反。子反嗜酒,從者豎陽榖進酒[2],醉。王怒,射殺子反,遂罷兵歸。

三十一年,共王卒,子康王招立。康王立十五年卒,子員立,是為郟敖。

康王寵弟公子圍、子比、子晳、棄疾。郟敖三年,以其季父康王弟公子圍為令尹[3],主兵事。四年,圍使鄭,道聞王疾而還。十二月己酉,圍入問王疾,絞而弒之,遂殺其子莫及平、夏。使使赴於鄭。伍舉問曰:“誰為後[4]?”對曰:“寡大夫圍。”伍舉更曰[5]:“共王之子圍為長。”子比奔晉,而圍立,是為靈王。

靈王三年六月,楚使使告晉,欲會諸侯。諸侯皆會楚於申[6]。伍舉曰:“昔夏啟有鈞臺之饗[7],商湯有景亳之命[8],周武王有盟津之誓,成王有岐陽之蒐,康王有豐宮之朝,穆王有塗山之會[9],齊桓有召陵之師,晉文有踐土之盟[10],君其何用?”靈王曰:“用桓公[11]。”時鄭子產在焉。於是晉、宋、魯、衛不往。靈王已盟,有驕色。伍舉曰:“桀為有仍之會,有緡叛之。紂為黎山之會,東夷叛之。幽王為太室之盟,戎、翟叛之[12]。君其慎終!”

七月,楚以諸侯兵伐吳,圍朱方。八月,克之,囚慶封[13],滅其族。以封徇[14],曰:“無效齊慶封弒其君而弱其孤,以盟諸大夫!”封反曰:“莫如楚共王庶子圍弒其君兄之子員而代之立[15]!”於是靈王使棄疾殺之。

七年,就章華臺,下令內亡人實之[16]。

八年,使公子棄疾將兵滅陳。十年,召蔡侯,醉而殺之,使棄疾定蔡,因為陳蔡公。

十一年,伐徐以恐吳。靈王次於乾谿以待之[17]。王曰:“齊、晉、魯、衛,其封皆受寶器,我獨不。今吾使使周求鼎以為分,其予我乎?”析父對曰[18]:“其予君王哉!昔我先王熊繹闢在荊山,蓽露藍蔞以處草莽[19],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王事[20]。齊,王舅也;晉及魯、衛,王母弟也。楚是以無分而彼皆有。周今與四國服事君王,將唯命是從,豈敢愛鼎?”靈王曰:“昔我皇祖伯父昆吾舊許是宅[21],今鄭人貪其田,不我予,今我求之,其予我乎?”對曰:“周不愛鼎,鄭安敢愛田?”靈王曰:“昔諸侯遠我而畏晉[22],今吾大城陳、蔡、不羹,賦皆千乘[23],諸侯畏我乎?”對曰:“畏哉!”靈王喜曰:“析父善言古事焉。”

十二年春,楚靈王樂乾谿,不能去也。國人苦役。初,靈王會兵於申,僇越大夫常壽過[24],殺蔡大夫觀起。起子從亡在吳,乃勸吳王伐楚,為間越大夫常壽過而作亂,為吳間[25]。使矯公子棄疾命召公子比於晉[26],至蔡,與吳、越兵欲襲蔡。令公子比見棄疾,與盟於鄧。遂入殺靈王太子祿,立子比為王,公子子皙為令尹,棄疾為司馬。先除王宮,觀從從師於乾谿,令楚眾曰:“國有王矣。先歸,復爵邑田室;後者,遷之[27]。”楚眾皆潰,去靈王而歸。

靈王聞太子祿之死也,自投車下,而曰:“人之愛子亦如是乎?”侍者曰:“甚是。”王曰:“餘殺人之子多矣,能無及此乎?”右尹曰[28]:“請待於郊以聽國人。”王曰:“眾怒不可犯。”曰:“且入大縣而乞師於諸侯。”王曰:“皆叛矣。”又曰:“且奔諸侯以聽大國之慮[29]。”王曰:“大福不再,只取辱耳。”於是王乘舟將欲入鄢[30]。右尹度王不用其計,懼俱死,亦去王亡。

靈王於是獨徬徨山中,野人莫敢入王。王行遇其故鋗人[31],謂曰:“為我求食,我已不食三日矣。”鋗人曰:“新王下法,有敢餉王從王者,罪及三族,且又無所得食。”王因枕其股而臥。鋗人又以土自代,逃去。王覺而弗見,遂飢不能起。芋尹申無宇之子申亥曰[32]:“吾父再犯王命,王弗誅,恩孰大焉!”乃求王,遇王飢於釐澤[33],奉之以歸。夏五月癸丑,王死申亥家,申亥以二女從死,並葬之。


【段意】 敘楚靈王弒郟敖自立,會諸侯,起章華臺,終於激得內外叛離,飢不得食,死於申亥之家。

【註釋】 [1]鄢陵:鄭邑名,在今河南鄢陵縣。 [2]豎陽榖:《左傳》作“陽榖豎”,從者之名。 [3]令尹:楚相之稱。 [4]後:指繼立為君。 [5]更:改正。 [6]申:地名,原為古申國,在今河南南陽市北。[7]鈞臺:亦作“均臺”,地名,在今河南禹縣南。夏啟曾在此大陵上享神。饗( xiang):此指大宴賓客。 [8]景毫:地名,商都“三毫”之一,或曰即河南偃師,仍商湯受命之地。 [9]盟津之誓:周武王伐紂,東觀兵於盟津(孟津),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舊址在今河南孟津縣東。岐陽之蒐(sou):在岐山之陽打獵。豐宮之朝:在成王廟所在地的豐地朝會諸侯。塗山:山名。 [10]召陵:楚地名,在今河南郾城縣東。齊桓公率諸侯侵楚,在這裡與楚訂盟。踐土:鄭地名,在今河南滎陽東北。晉文公率諸侯師敗楚於城濮,與諸侯盟於此地。 [11]用桓公:指用齊桓公召陵之會的禮儀。 [12]太室:即嵩山。黎山:在東夷黎國。有仍:仍國。有緡:緡國。“有”為詞頭。 [13]慶封:曾參與崔杼弒齊莊公,任齊景公左相,後因內亂逃奔魯、吳。 [14]徇:向眾宣示,示眾。 [15]庶子:指非嫡妻之子。其君兄之子員:即康王之子郟敖。反:反靈王以慶封徇眾之詞。 [16]章華臺:楚靈王所建華美侈離、以臺為主體的王家園林離宮,其舊址可能在湖北潛江縣境。內亡人:接納逃亡到楚國的人。實之:安置在其中。 [17]次:駐紮。乾谿:地名,在今安徽毫縣東南。 [18]析父:楚大夫,《左傳》作右尹子革。 [19]闢:僻居。蓽(bi)露:亦作“蓽路”,柴車素木輅((lu,大車)。藍蔞:亦作“藍縷”,衣服破爛。 [20]桃弧:桃木弓。棘矢:棘木箭。共:供。按:“桃弧棘矢”可用以辟邪,故供給周王朝作貢品。 [21]皇祖伯父昆吾:陸終氏之子,長子昆吾,少子季連。季連乃楚之祖,故稱昆吾為皇祖伯父。舊許是宅:昆吾曾居許地。宅,居。 [22]遠我而畏晉:對我(楚)疏遠,對晉則十分敬畏。 [23]賦:軍賦以戰車、甲士,此指武裝力量。千乘:兵車千輛。古以一車四馬為一乘。 [24]僇(lu):辱也。常壽過:越大夫名。 [25]間:挑撥、離間。為吳間:作吳國之間諜。 [26]矯:假託。 [27]歸:歸國服從新王。遷:棄逐。 [28]右尹:官名。 [29]慮:謀慮、決斷。 [30]鄢(yan):楚之別都,在今湖北宜城縣境。 [31]鋗(juan)人:宮中主灑掃的人,同“涓人”。 [32]芋尹:芋地之官。再犯王命: 兩次觸犯王令,指斷王旌、執人於章華之宮。釐澤:草澤。


是時楚國雖已立比為王,畏靈王復來,又不聞靈王死,故觀從謂初王比曰:“不殺棄疾,雖得國,猶受禍。”王曰:“餘不忍。”從曰:“人將忍王[1]。”王不聽,乃去。棄疾歸,國人每夜驚,曰:“靈王入矣!”乙卯夜,棄疾使船人從江上走呼曰[2]:“靈王至矣!”國人愈驚。又使曼成然告初王比及令尹子晳曰:“王至矣!國人將殺君,司馬將至矣[3]!君早自圖,無取辱焉。眾怒如水火,不可救也。”初王及子晳遂自殺。丙辰,棄疾即位為王,改名熊居,是為平王。

平王以詐弒兩王而自立,恐國人及諸侯叛之,乃施惠百姓。復陳、蔡之地而立其後如故,歸鄭之侵地。存恤國中,修政教。吳以楚亂故,獲五率以歸[4]。平王謂觀從:“恣爾所欲。”欲為卜尹,王許之

初,共王有寵子五人,無適立[5],乃望祭群神,請神決之,使主社稷,而陰與巴姬埋璧於室內,召五公子齋而入[6]。康王跨之,靈王肘加之,子比、子晳皆遠之。平王幼,抱其上而拜,壓紐[7]。故康王以長立,至其子失之;圍為靈王,及身而弒;子比為王十餘日;子晳不得立,又俱誅。四子皆絕,無後。唯獨棄疾後立,為平王,竟續楚祀,如其神符[8]。

初,子比自晉歸,韓宣子問叔向曰:“子比其濟乎[9]?”對曰:“不就。”宣子曰:“同惡相求,如市賈焉[10],何為不就?”對曰:“無與同好,誰與同惡[11]?取國有五難:有寵無人,一也;有人無主,二也;有主無謀,三也;有謀而無民,四也;有民而無德,五也。子比在晉十三年矣,晉、楚之從不聞通者[12],可謂無人矣;族盡親叛[13],可謂無主矣;無釁而動,可謂無謀矣[14];為羈終世[15],可謂無民矣;亡無愛徵[16],可謂無德矣。王虐而不忌,子比涉五難以弒君,誰能濟之!有楚國者,其棄疾乎?君陳、蔡,方城外屬焉[17]。苛慝不作,盜賊伏隱,私慾不違[18],民無怨心。先神命之,國民信之。羋姓有亂,必季實立,楚之常也[19]。子比之官,則右尹也;數其貴寵,則庶子也;以神所命,則又遠之;民無懷焉,將何以立?”宣子曰:“齊桓、晉文不亦是乎?”對曰:“齊桓,衛姬之子也,有寵於釐公。有鮑叔牙、賓須無、隰朋以為輔,有莒、衛以為外主,有高、國以為內主[20],從善如流,施惠不倦。有國,不亦宜乎?昔我文公,狐季姬之子也[21],有寵於獻公,好學不倦。生十七年,有士五人,有先大夫子餘、子犯以為腹心,有魏犨、賈佗以為股肱[22],有齊、宋、秦、楚以為外主,有欒、郤、狐、先以為內主[23]。亡十九年,守志彌篤。惠、懷棄民[24],民從而與之。故文公有國,不亦宜乎?子比無施於民,無援於外。去晉,晉不送;歸楚,楚不迎。何以有國!”子比果不終焉,卒立者棄疾,如叔向言也。

平王二年,使費無忌如秦為太子建取婦。婦好,來,未至,無忌先歸,說平王曰:“秦女好,可自娶,為太子更求。”平王聽之,卒自娶秦女,生熊珍。更為太子娶。是時伍奢為太子太傅,無忌為少傅。無忌無寵於太子,常讒惡太子建。建時年十五矣,其母蔡女也,無寵於王,王稍益疏外建也。

六年,使太子建居城父[25],守邊。無忌又日夜讒太子建於王曰;“自無忌入秦女,太子怨,亦不能無望於王[26],王少自備焉。且太子居城父,擅兵,外交諸侯,且欲入矣。”平王召其傅伍奢責之。伍奢知無忌讒,乃曰:“王奈何以小臣疏骨肉[27]?”無忌曰:“今不制,後悔也。”於是王遂囚伍奢。(而召其二子而告以免父死。)乃令司馬奮揚召太子建,欲誅之。太子聞之,亡奔宋。

無忌曰:“伍奢有二子,不殺者,為楚國患。盍以免其父召之[28],必至。”於是王使使謂奢:“能致二子則生,不能將死。”奢曰:“尚至,胥不至。”王曰:“何也?”奢曰:“尚之為人,廉,死節,慈孝而仁,聞召而免父,必至,不顧其死。胥之為人,智而好謀,勇而矜功,知來必死,必不來。然為楚國憂者必此子。”於是王使人召之,曰:“來,吾免爾父。”伍尚謂伍胥曰:“聞父免而莫奔,不孝也;父戮莫報,無謀也;度能任事,智也。子其行矣,我其歸死。”伍尚遂歸。伍胥彎弓屬矢,出見使者,曰:“父有罪,何以召其子為?”將射,使者還走,遂出奔吳。伍奢聞之,曰:“胥亡,楚國危哉!”楚人遂殺伍奢及尚。

十年,楚太子建母在居巢[29],開吳。吳使公子光伐楚,遂敗陳、蔡,取太子建母而去。楚恐,城郢[30]。

初,吳之邊邑卑梁與楚邊邑鍾離小童爭桑[31],兩家交怒相攻,滅卑梁人。卑梁大夫怒,發邑兵攻鍾離。楚王聞之,怒,發國兵滅卑梁。吳王聞之,大怒,亦發兵,使公子光因建母家攻楚,遂滅鍾離、居巢。楚乃恐而城郢。

十三年,平王卒。將軍子常曰:“太子珍少,且其母乃前太子建所當娶也。”欲立令尹子西。子西,平王之庶弟也,有義。子西曰:“國有常法,更立則亂,言之則致誅。”乃立太子珍,是為昭王。


【段意】 敘楚平王以詐弒王自立,進用讒臣費無忌,逼走太子建,殺戮賢臣伍奢,導致國勢危殆。

【註釋】 [1]人將忍王:指棄疾將對王殘忍。 [2]走呼:邊跑邊呼叫。 [3]司馬:即公子棄疾。 [4]五率:五帥,指楚之蕩侯、潘子、司馬智、囂尹午、陵尹喜。 [5]無適立:沒有嫡子立為太子。 [6]齋:齋戒。 [7]跨:腳跨於所埋玉璧之處。肘壓之:臂肘壓在玉璧埋處。壓紐:壓於玉璧紐襟(用以繫結)處。[8]續楚祀:接續楚之宗廟祭祀,指續為楚王。如其神符:與神明讓公子棄疾“壓紐”的徵兆相符。 [9]濟:成功。 [10]謂國人共惡靈王者,如市賈(商人)之求利。 [11]謂無親信之人在國內,當與誰同好惡。[12]指晉、楚之士與子比交往的,皆非聞名之人。從:跟隨、交往。通者:名聲四達者。 [13]指子比無親族在楚。 [14]釁:隙縫。此句指楚靈王尚在,子比妄動。 [15]為羈終世:指子比終身客羈在晉。 [16]亡無愛徵:沒有楚人愛戀他。 [17]方城:方城山,在楚北境。屬:附屬。 [18]苛慝(te):苛惡之政,暴虐邪惡。私慾不違:不以私慾違民心。 [19]必季實立:一定立少子為太子。常:常制。 [20]有莒、衛以為外主:齊桓公未立前出奔莒,後得莒、衛二國幫助,先入齊為君。外主:國外之援。內主:內援。高、國:高子、國子,均為齊之正卿。 [21]文公:晉文公重耳,乃狐姬之子。 [22]腹心:心腹、親信。股肱(gong):大腿為股,手臂為肱,此喻輔助之臣。 [23]指晉大夫欒枝、郤穀、狐突、先軫。 [24]亡:逃亡在外。彌篤:更篤厚、真誠。惠、懷:指晉惠公、晉懷公。棄民:棄民不恤。 [25]城父:楚北境之邑,在今河南襄城西。 [26]望:怨。 [27]以:因為。小臣:指費無忌。骨肉:指太子建。 [28]盍:何不。免:免罪、免死。 [29]居巢:在今安徽巢縣西南。 [30]城郢:修築郢城。 [31]鍾離:楚邊邑名。


昭王元年,楚眾不說費無忌,以其讒亡太子建,殺伍奢子父與郤宛。宛之宗姓伯氏子嚭及子胥皆奔吳,吳兵數侵楚,楚人怨無忌甚。楚令尹子常誅無忌以說眾,眾乃喜。

四年,吳三公子奔楚,楚封之以扞吳[1]。五年,吳伐取楚之六、潛[2]。

七年,楚使子常伐吳,吳大敗楚於豫章[3]。

十年冬,吳王闔閭、伍子胥、伯嚭與唐、蔡俱伐楚,楚大敗,吳兵遂入郢,辱平王之墓[4],以伍子胥故也。吳兵之來,楚使子常以兵迎之,夾漢水陣。吳伐敗子常,子常亡奔鄭。楚兵奔,吳乘勝逐之,五戰及郢。己卯,昭王出奔。庚辰,吳人入郢。

昭王亡也,至雲夢,雲夢不知其王也,射傷王。王走鄖[5]。鄖公之弟懷曰:“平王殺吾父,今我殺其子,不亦可乎?”鄖公止之,然恐其弒昭王,乃與王出奔隨。吳王聞昭王往,即進擊隨,謂隨人曰:“周之子孫封於江漢之間者,楚盡滅之。”欲殺昭王。王從臣子綦乃深匿王[6],自以為王,謂隨人曰:“以我予吳。”隨人卜予吳,不吉,乃謝吳王曰:“昭王亡,不在隨。”吳請入自索之[7],隨不聽,吳亦罷去。

昭王之出郢也,使申包胥請救於秦。秦以車五百乘救楚,楚亦收餘散兵,與秦擊吳。十一年六月,敗吳於稷[8]。會吳王弟夫概見吳王兵傷敗,乃亡歸,自立為王。闔閭聞之,引兵去楚,歸擊夫概。夫概敗,奔楚,楚封之堂溪[9],號為堂溪氏。楚昭王滅唐。九月,歸入郢。

十二年,吳復伐楚,取番[10]。楚恐,去郢北徙,都鄀[11]。

十六年,孔子相魯。二十年,楚滅頓,滅胡[12]。二十一年,吳王闔閭伐越。越王句踐射傷吳王,遂死。吳由此怨越而不西伐楚。

二十七年春,吳伐陳,楚昭王救之,軍城父。十月,昭王病于軍中,有赤雲如鳥,夾日而蜚。昭王問周太史,太史曰:“是害於楚王,然可移於將相。”將相聞是言,乃請自以身禱於神[13]。昭王曰:“將相,孤之股肱也,今移禍,庸去是身乎[14]!”弗聽。卜而河為崇[15],大夫請禱河。昭王曰:“自吾先王受封,望不過江、漢[16],而河非所獲罪也。”止不許。孔子在陳,聞是言,曰:“楚昭王通大道矣,其不失國,宜哉!”

昭王病甚,乃召諸公子大夫曰:“孤不佞[17],再辱楚國之師,今乃得以天壽終,孤之幸也。”讓其弟公子申為王,不可。又讓次弟公子結,亦不可。乃又讓次弟公子閭,五讓,乃後許為王。將戰,庚寅,昭王卒于軍中。子閭曰:“王病甚,舍其子讓群臣,臣所以許王,以廣王意也。今君王卒,臣豈敢忘君王之意乎!”乃與子西、子綦謀,伏師閉塗,迎越女之子章立之[18],是為惠王。然後罷兵歸,葬昭王。


【段意】 敘伍子胥率吳師破郢,楚昭王逃亡,得申包胥求援秦師,方免於亡國。昭王病卒前不肯移禍於將相,得到孔子的讚揚。

【註釋】 [1]扞(han):抵禦、遮擋。 [2]六:六城,即今安徽六安。潛:潛城,在今安徽霍山縣東。 [3]豫章:今江西南昌。 [4]辱平王之墓: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鞭平王之屍。 [5]鄖(yun):春秋國名,此時已歸入楚,在今湖北安陸縣。 [6]深匿王:將楚昭王隱藏起來。 [7]索:搜索。 [8]稷:楚地,在今河南桐柏縣境。 [9]堂溪:故地在今河南郾城縣西。 [10]番((po):即今江西波陽縣。 [11] 鄀(ruo):楚邑,在今湖北宜城縣。 [12]頓:古頓子國,在今河南項城縣。胡:古胡國,在今安徽阜陽西北。 [13]以身禱於神:向神禱告請求移禍於自身。 [14]此句意為“豈不等於除去自身之一部分麼”。 [15]卜而河為祟(sui):占卜而知乃河神作祟。 [16]望:望祀山川。 [17]不佞(ning):不才。 [18]閉塗:關閉邊境通道,防斷外寇。越女:昭王之妾。


惠王二年,子西召故平王太子建之子勝於吳,以為巢大夫,號曰白公[1]。白公好兵而下士,欲報仇。六年,白公請兵令尹子西伐鄭。初,白公父建亡在鄭,鄭殺之,白公亡走吳,子西復召之,故以此怨鄭,欲伐之。子西許而未為發兵。

八年,晉伐鄭,鄭告急於楚,楚使子西救鄭,受賂而去。白公勝怒,乃遂與勇力死士石乞等,襲殺令尹子西、子綦於朝,因劫惠王,置之高府[2],欲弒之。惠王從者屈固負王亡走昭王夫人宮。白公自立為王。月餘,會葉公來救楚[3],楚惠王之徒與共攻白公,殺之。惠王乃復位。是歲也,滅陳而縣之。

十三年,吳王夫差強,陵齊、晉,來伐楚。十六年,越滅吳。四十二年,楚滅蔡。四十四年,楚滅杞,與秦平。是時越已滅吳而不能正江、淮北[4];楚東侵,廣地至泗上。

五十七年,惠王卒,子簡王中立。簡王元年,北伐滅莒。八年,魏文侯、韓武子、趙桓子始列為諸侯。

二十四年,簡王卒,子聲王當立。聲王六年,盜殺聲王,子悼王熊疑立。悼王二年,三晉來伐楚,至乘丘而還[5]。四年,楚伐周。鄭殺子陽。九年,伐韓,取負黍。十一年,三晉伐楚,敗我大梁、榆關[6]。楚厚賂秦,與之平。二十一年,悼王卒,子肅王臧立。

肅王四年,蜀伐楚,取茲方[7]。於是楚為扞關以距之[8]。十年,魏取我魯陽。 十一年,肅王卒,無子,立其弟熊良夫,是為宣王。

宣王六年,周天子賀秦獻公。秦始復強,而三晉益大,魏惠王、齊威王尤強。三十年,秦封衛鞅於商,南侵楚。是年,宣王卒,子威王熊商立。

威王六年,周顯王致文、武胙於秦惠王。

七年,齊孟嘗君父田嬰欺楚[9],楚威王伐齊,敗之於徐州,而令齊必逐田嬰。田嬰恐,張醜偽謂楚王曰:“王所以戰勝于徐州者,田盼子不用也[10]。盼子者,有功於國,而百姓為之用。嬰子弗善而用申紀。申紀者,大臣不附,百姓不為用,故王勝之也。今王逐嬰子,嬰子逐,盼子必用矣。復搏其士卒以與王遇[11],必不便於王矣。”楚王因弗逐也。

十一年,威王卒,子懷王熊槐立。魏聞楚喪,伐楚,取我陘山[12]。

懷王元年,張儀始相秦惠王。四年,秦惠王初稱王。

六年,楚使柱國昭陽將兵而攻魏[13],破之於襄陵[14],得八邑。又移兵而攻齊,齊王患之。陳軫適為秦使齊,齊王曰:“為之奈何?”陳軫曰:“王勿憂,請令罷之。”即往見昭陽軍中,曰:“願聞楚國之法,破軍殺將者何以貴之?”昭陽曰:“其官為上柱國,封上爵執珪[15]。”陳軫曰:“其有貴於此者乎?”昭陽曰:“令尹。”陳軫曰:“今君已為令尹矣,此國冠之上[16]。臣請得譬之。人有遺其舍人一卮酒者[17],舍人相謂曰:‘數人飲此,不足以遍,請遂畫地為蛇,蛇先成者獨飲之。’一人曰:‘吾蛇先成。’舉酒而起,曰:‘吾能為之足。’及其為之足,而後成人奪之酒而飲之,曰:‘蛇固無足,今為之足,是非蛇也。’今君相楚而攻魏,破軍殺將,功莫大焉,冠之上不可以加矣。今又移兵而攻齊,攻齊勝之,官爵不加於此;攻之不勝,身死爵奪,有毀於楚[18]:此為蛇為足之說也。不若引兵而去以德齊[19],此持滿之術也[20]。”昭陽曰:“善。”引兵而去。

燕、韓君初稱王。秦使張儀與楚、齊、魏相會,盟��桑[21]。

十一年,蘇秦約從山東六國共攻秦,楚懷王為從長。至函谷關,秦出兵擊六國,六國兵皆引而歸,齊獨後。十二年,齊湣王伐敗趙、魏軍,秦亦伐敗韓,與齊爭長。


【段意】 簡述楚惠王至威王歷史,著重寫“白公之亂”及楚威王時伐齊戰役;然後集中敘述楚懷王前期敗魏攻齊、任“從長”以率六國擊秦的興盛景象。

【註釋】 [1]白公:白,邑名。公,邑大夫。 [2]高府:楚之別府。 [3]葉公:葉邑大夫。[4]正:長,統領。 [5]乘丘:古地名,在今山東兗州西北。 [6]榆關:此榆關乃在今河南中牟縣南。[7]茲方:古鳩茲,今湖北松滋境。 [8]扞關:古關名,在今湖北長陽縣西。 [9]田嬰欺楚:楚已滅越,齊又說動越反叛攻楚,故稱欺楚。 [10]偽:為。田盼子:田嬰同族。 [11]搏:此應作“傅”,併合、統領其士卒。 [12]陘山:在今河南新鄭縣西南。 [13]柱國:即後文所說“上柱國”,令尹之下最高的官職。 [14]襄陵:在今山西襄陵縣,以晉襄公之陵在此而名。 [15]上爵:最高爵位。執珪:春秋時諸侯國爵位名,以珪賜功臣,使持珪朝見,因稱。 [16]此國冠之上:這是國中最高的官位。國冠以喻官位之高。 [17]卮(zhi): 酒器,圓形。 [18]毀:壞名聲。 [19]德齊:施齊以恩惠。 [20]持滿之術:保持常滿不缺的方法。 [21]齧(nie)桑:地名,在今江蘇沛縣西南。


十六年,秦欲伐齊,而楚與齊從親,秦惠王患之[1],乃宣言張儀免相,使張儀南見楚王,謂楚王曰:“敝邑之王所甚說者無先大王,雖儀之所甚願為門闌之廝者亦無先大王[2]。敝邑之王所甚憎者無先齊王,雖儀之所甚憎者亦無先齊王。而大王和之,是以敝邑之王不得事王,而令儀亦不得為門闌之廝也。王為儀閉關而絕齊,今使使者從儀西取故秦所分楚商於之地方六百里,如是則齊弱矣。是北弱齊,西德於秦,私商於以為富[3],此一計而三利俱至也。”懷王大悅,乃置相璽於張儀[4],日與置酒,宣言“吾復得吾商於之地”。群臣皆賀,而陳軫獨吊[5]。懷王曰:“何故?”陳軫對曰:“秦之所為重王者,以王之有齊也。今地未可得而齊交先絕,是楚孤也。夫秦又何重孤國哉?必輕楚矣。且先出地而後絕齊,則秦計不為。先絕齊而後責地[6],則必見欺於張儀。見欺於張儀,則王必怨之。怨之,是西起秦患,北絕齊交。西起秦患,北絕齊交,則兩國之兵必至。臣故吊。” 楚王弗聽,因使一將軍西受封地。

張儀至秦,佯醉墜車[7],稱病不出三月,地不可得。楚王曰:“儀以吾絕齊為尚薄邪[8]?”乃使勇士宋遺北辱齊王。齊王大怒,折楚符而合於秦[9]。秦齊交合,張儀乃起朝,謂楚將軍曰:“子何不受地?從某至某,廣袤六里。”楚將軍曰:“臣之所以見命者六百里,不聞六里。”即以歸報懷王。懷王大怒,興師將伐秦。陳軫又曰:“伐秦非計也。不如因賂之一名都,與之伐齊,是我亡於秦[10],取償於齊也,吾國尚可全。今王已絕於齊而責欺於秦,是吾合秦齊之交而來天下之兵也,國必大傷矣。”楚王不聽,遂絕和於秦,發兵西攻秦。秦亦發兵擊之。

十七年春,與秦戰丹陽[11],秦大敗我軍,斬甲士八萬,虜我大將軍屈匄裨將軍逢侯醜等七十餘人,遂取漢中之郡。楚懷王大怒,乃悉國兵復襲秦。戰於藍田,大敗楚軍。韓、魏聞楚之困,乃南襲楚,至於鄧[12]。楚聞,乃引兵歸。

十八年,秦使使約復與楚親,分漢中之半以和楚。楚王曰:“願得張儀,不願得地。”張儀聞之,請之楚。秦王曰:“楚且甘心於子[13],奈何?”張儀曰:“臣善其左右靳尚,靳尚又能得事於楚王幸姬鄭袖,袖所言無不從者。且儀以前使負楚以商於之約,今秦楚大戰,有惡,臣非面自謝,楚不解。且大王在,楚不宜敢取儀。誠殺儀以便國,臣之願也。”儀遂使楚。

至,懷王不見,因而囚張儀,欲殺之。儀私於靳尚,靳尚為請懷王曰:“拘張儀,秦王必怒。天下見楚無秦[14],必輕王矣。”又謂夫人鄭袖曰:“秦王甚愛張儀,而王欲殺之,今將以上庸之地六縣賂楚,以美人聘楚王,以宮中善歌者為之媵[15]。楚王重地,秦女必貴,而夫人必斥矣[16]。夫人不若言而出之。”鄭袖卒言張儀於王而出之。儀出,懷王因善遇儀,儀因說楚王以叛從約,而與秦合親,約婚姻。張儀已去,屈原使從齊來,諫王曰:“何不誅張儀?”懷王悔,使人追儀,弗及。是歲,秦惠王卒。


【段意】 楚懷王貪利而受張儀之欺,絕齊伐秦,連遭漢中、藍田戰役慘敗;又因鄭袖之言釋放拘囚的張儀。

【註釋】 [1]患:擔憂。 [2]說:悅。無先:沒有比得上。門闌之廝:門闌,門框。廝:僕役。此指為臣於楚王。 [3]私商於以為富:將商於復歸於楚國私有,使楚更富有。 [4]璽(xi):印。 [5]吊:表示哀悼、慰問。 [6]責:此指索取。 [7]佯:假裝。 [8]薄:此指懷王絕齊不力、不堅決。 [9]符:此指楚齊縱親的信符。 [10]亡:失。 [11]丹陽:此指漢中的丹陽。 [12]鄧:在今河南鄧縣一帶。 [13]甘心於子:以抓到您而甘心。 [14]無秦:無秦為盟國。 [15]媵(ying):陪嫁。 [16]斥:斥退。


二十年,齊湣王欲為從長,惡楚之與秦合[1],乃使使遺楚王書曰[2]:“寡人患楚之不察於尊名也[3]。今秦惠王死,武王立,張儀走魏,樗裡疾、公孫衍用[4],而楚事秦。夫樗裡疾善乎韓[5],而公孫衍善乎魏;楚必事秦,韓、魏恐,必因二人求合於秦,則燕、趙亦宜事秦。四國爭事秦,則楚為郡縣矣。王何不與寡人併力收韓、魏、燕、趙[6],與為從而尊周室,以案兵息民,令於天下?莫敢不樂聽,則王名成矣。王率諸侯並伐,破秦必矣。王取武關、蜀、漢之地,私吳、越之富而擅江海之利[7],韓、魏割上黨,西薄函谷,則楚之強百萬也。且王欺於張儀,亡地漢中,兵銼藍田,天下莫不代王懷怒。今乃欲先事秦!願大王孰計之[8]。”

楚王業已欲和於秦,見齊王書,猶豫不決,下其議群臣。群臣或言和秦,或曰聽齊。昭雎曰:“王雖東取地于越,不足以刷恥[9];必且取地於秦,而後足以刷恥於諸侯。王不如深善齊、韓以重樗裡疾,如是則王得韓、齊之重以求地矣。秦破韓宜陽,而韓猶復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陽,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里[10],以故尤畏秦。不然,秦攻三川[11],趙攻上黨,楚攻河外[12],韓必亡。楚之救韓,不能使韓不亡,然存韓者楚也。韓已得武遂於秦,以河山為塞,所報德莫如楚厚,臣以為其事王必疾[13]。齊之所信於韓者,以韓公子眜為齊相也。韓已得武遂於秦,王甚善之,使之以齊、韓重樗裡疾,疾得齊、韓之重,其主弗敢棄疾也[14]。今又益之以楚之重,樗裡子必言秦,復與楚之侵地矣。”於是懷王許之,竟不合秦,而合齊以善韓。

二十四年,倍齊而合秦[15]。秦昭王初立,乃厚賂於楚。楚往迎婦。二十五年,懷王入與秦昭王盟,約於黃棘[16]。秦復與楚上庸[17]。二十六年,齊、韓、魏為楚負其從親而合於秦,三國共伐楚。楚使太子人質於秦而請救。秦乃遣客卿通將兵救楚[18],三國引兵去。

二十七年,秦大夫有私與楚太子鬥,楚太子殺之而亡歸。二十八年,秦乃與齊、韓、魏共攻楚,殺楚將唐昧,取我重丘而去[19]。二十九年,秦復攻楚,大破楚,楚軍死者二萬,殺我將軍景缺。懷王恐,乃使太子為質於齊以求平。

三十年,秦復伐楚,取八城。秦昭王遺楚王書曰:“始寡人與王約為弟兄,盟於黃棘,太子為質,至歡也。太子陵殺寡人之重臣,不謝而亡去,寡人誠不勝怒,使兵侵君王之邊。今聞君王乃令太子質於齊以求平。寡人與楚接境壤界,故為婚姻,所從相親久矣。而今秦楚不歡,則無以令諸侯。寡人願與君王會武關[20],面相約,結盟而去,寡人之願也。敢以聞下執事。”

楚懷王見秦王書,患之。欲往,恐見欺;無往,恐秦怒。昭雎曰:“王毋行,而發兵自守耳。秦虎狼,不可信,有並諸侯之心。”懷王子子蘭勸王行,曰:“奈何絕秦之歡心!”於是往會秦昭王。昭王詐令一將軍伏兵武關,號為秦王。楚王至,則閉武關,遂與西至咸陽,朝章臺,如蕃臣,不與亢禮[21]。楚懷王大怒,悔不用昭子言。秦因留楚王,要以割巫、黔中之郡[22]。楚王欲盟,秦欲先得地。楚王怒曰:“秦詐我,而又強要我以地!”不復許秦。秦因留之。

楚大臣患之,乃相與謀曰:“吾王在秦不得還,要以割地,而太子為質於齊,齊、秦合謀,則楚無國矣。”乃欲立懷王子在國者。昭雎曰:“王與太子俱困於諸侯,而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不宜。”乃詐赴於齊,齊湣王謂其相曰:“不若留太子以求楚之淮北[23]。”相曰:“不可,郢中立王,是吾抱空質而行不義於天下也[24]。”或曰:“不然。郢中立王,因與其新王市曰[25]‘予我下東國[26],吾為王殺太子;不然,將與三國共立之’,然則東國必可得矣。”齊王卒用其相計而歸楚太子。太子橫至,立為王,是為頃襄王。乃告於秦曰:“賴社稷神靈,國有王矣。”

【段意】 懷王后期外交政策反覆無常,不能堅持聯齊抗秦,甚至拒絕賢臣之諫,輕率赴會秦之武關,終於被拘咸陽。

【註釋】 [1]惡:憎。 [2]遺(wei):送,此指呈交。 [3]不察於尊名:不明使楚王名號尊崇的途徑。[4]樗(chu)裡疾、公孫衍:均秦臣名,樗裡疾為右丞相。公孫衍曾為魏將,官為“犀首”,今已歸秦為相,並佩五國之相印(見《張儀列傳》)。 [5]善:親善。 [6]收:收服。 [7]擅:佔有。 [8]孰:熟。 [9]刷恥:洗刷恥辱。 [10]去:距離。 [11]三川:伊水、洛水、黃河三水。 [12]河外:黃河以北,此指韓在河外之地。 [13]疾:疾速。 [14]此“疾”指樗裡疾。 [15]倍齊:背棄齊盟。 [16]黃棘:地名,楚屬,在今河南新野縣東北。 [17]上庸:地名,在今湖北竹山縣。 [18]客卿:非出身於秦而在秦任卿位官職者。通:人名。 [19]重丘:楚地,在今河南泌陽縣北。 [20]武關:秦之南關,在今陝西商南縣西北。 [21]章臺:秦宮名,內有章臺。蕃臣:藩屬之臣。亢禮:以平等之禮相待。 [22]要:要挾,強迫。 [23]留:扣留。 [24]抱空質:楚另立新王,則在齊之太子就失去了繼立為王的地位,齊扣留他作人質,也就毫無價值,故曰“空質”。 [25]市:交換。下東國:指楚屬徐夷地區。


頃襄王橫元年。秦要懷王不可得地,楚立王以應秦,秦昭王怒,發兵出武關攻楚,大敗楚軍,斬首五萬,取析十五城而去[1]。

二年,楚懷王亡逃歸,秦覺之,遮楚道,懷王恐,乃從間道走趙以求歸[2]。趙主父在代[3],其子惠王初立,行王事,恐,不敢入楚王。楚王欲走魏,秦追至,遂與秦使復之秦。懷王遂發病。

頃襄王三年,懷王卒於秦[4],秦歸其喪於楚。楚人皆憐之,如悲親戚。諸侯由是不直秦。秦楚絕[5]。

六年,秦使白起伐韓於伊闕[6],大勝,斬首二十四萬。秦乃遺楚王書曰:“楚倍秦,秦且率諸侯伐楚,爭一旦之命[7]。願王之飭士卒,得一樂戰。”楚頃襄王患之,乃謀復與秦平。七年,楚迎婦於秦,秦楚復平。

十一年,齊、秦各自稱為帝;月餘,復歸帝為王。

十四年,楚頃襄王與秦昭王好會於宛,結和親。十五年,楚王與秦、三晉、燕共伐齊,取淮北。十六年,與秦昭王好會於鄢。其秋,復與秦王會穰[8]。

十八年,楚人有好以弱弓微繳加歸雁之上者[9],頃襄王聞,召而問之。對曰:“小臣之好射騏、雁、羅、��[10],小矢之發也,何足為大王道也。且稱楚之大,因大王之賢,所弋非直此也[11]。昔者三王以弋道德,五霸以弋戰國[12]。故秦、魏、燕、趙者,雁也;齊、魯、韓、衛者,青首也;鄒、費、郯、邳者[13],羅��也。外其餘則不足射者。見鳥六雙[14],以王何取?王何不以聖人為弓,以勇士為繳,時張而射之?此六雙者,可得而囊載也。其樂非特朝昔之樂也,其獲非特鳧雁之實也。王朝張弓而射魏之大梁之南,加其右臂而徑屬之於韓[15],則中國之路絕而上蔡之郡壞矣。還射圉之東[16],解魏左肘而外擊定陶,則魏之東外棄,而大宋、方與二郡者舉矣[17]。且魏斷二臂,顛越矣;膺擊郯國[18],大梁可得而有也。王綪繳蘭臺,飲馬西河[19],定魏大梁,此一發之樂也。若王之於弋誠好而不厭,則出寶弓,碆新繳,射噣鳥於東海[20],還蓋長城以為防,朝射東莒,夕發浿丘,夜加即墨,顧據午道[21],則長城之東收,而太山之北舉矣。西結境於趙而北達於燕,三國布��[22],則從不待約而可成也。北遊目於燕之遼東,而南登望于越之會稽,此再發之樂也。若夫泗上十二諸侯,左縈而右拂之[23],可一旦而盡也。今秦破韓以為長憂,得列城而不敢守也;伐魏而無功,擊趙而顧病[24],則秦魏之勇力屈矣,楚之故地漢中、析、酈可得而復有也。王出寶弓,碆新繳,涉��塞[25],而待秦之倦也,山東、河內可得而一也[26]。勞民休眾,南面稱王矣。故曰秦為大鳥,負海內而處,東面而立,左臂據趙之西南,右臂傅楚鄢郢,膺擊韓魏,垂頭中國[27],處既形便,勢有地利,奮翼鼓��,方三千里,則秦未可得獨招而夜射也。”欲以激怒襄王,故對以此言。襄王因召與語,遂言曰:“夫先王為秦所欺而客死於外,怨莫大焉。今以匹夫有怨,尚有報萬乘[28],白公、子胥是也。今楚之地方五千裡,帶甲百萬,猶足以踴躍中野也,而坐受困,臣竊為大王弗取也。” 於是頃襄王遣使於諸侯,復為從,欲以伐秦。秦聞之,發兵來伐楚。


【段意】 楚懷王客死於秦,頃襄王懾於秦之威嚇,又與秦結為姻親之好。直至十八年,在楚小臣“射弋”之喻的啟發下,才與諸侯合縱抗秦。

【註釋】 [1]析:楚邑,故地在今河南西峽境。 [2]間道:小道。 [3]主父:趙武靈王之自號。 [4]據賈誼《新書·春秋》記,楚懷王乃在出逃中被秦追殺。 [5]絕:斷絕關係。 [6]伊闕:地名,在今河南洛陽市南,春秋時為周之闕塞。 [7]爭一旦之命:意為判決生死之一戰。一旦,一朝。 [8]穰(rang): 韓地,在今河南鄧縣。 [9]微繳:箭上系細繩。 [10](qi):小雁。羅:用網捕鳥。鸗(long):小鳥。 [11]非直:非只。 [12]弋:射獲。戰國:此指諸侯爭戰不息的春秋時期。 [13]青首:青首的小雁。鄒:春秋時邾國,戰國時為鄒。費(bi):古費國地,春秋時為魯季孫氏邑。郯(tan):古郯國,故地在今山東郯城縣。邳(pi):古國名,春秋時稱“薛”。 [14]六雙:即喻指下文秦趙等十二國。 [15]朝:早上。右臂:將大梁之南喻為魏之右臂。加:指射中。徑屬:直屬。 [16]圉(yu):地名,在河南雍丘縣東。 [17]外棄:被肢解而棄於外。舉:被攻佔。 [18]顛越:隕墜。膺:擊。 [19]綪(zheng):收箭矢之繩索。蘭臺:楚臺名,在今湖北鍾祥縣東。西河:魏地,今陝西東部黃河西部地區。 [20]碆(bo):用石箭頭縛在絲繩上射。噣噣(zhou):大鳥之有鉤喙者,以喻齊。 [21]還蓋:環繞覆蓋(使無飛走之路)。東莒(ju):莒國。浿(pei)丘:丘名,在今山東淄博市境。顧:反。午道:當在齊西界。 [22]��(chi):同“翅”。 [23]縈:繞。拂:形容不費力。 [24]顧病:反而得病。 [25]��(meng)塞:關隘名,即今河南信陽縣西南之平靖關。 [26]河內:指黃河以南。山東:華山以東。 [27]傅:附著,靠近。垂頭:伸頸。 [28]報萬乘:向萬乘之君報仇。


楚欲與齊、韓連和伐秦,因欲圖周。周王赧使武公謂楚相昭子曰[1]:“三國以兵割周郊地以便輸,而南器以尊楚[2],臣以為不然。夫弒共主,臣世君[3],大國不親;以眾脅寡,小國不附。大國不親,小國不附,不可以致名實[4]。名實不得,不足以傷民。夫有圖周之聲,非所以為號也[5]。”昭子曰:“乃圖周則無之。雖然,周何故不可圖也?”對曰:“軍不五不攻,城不十不圍。夫一週為二十晉[6],公之所知也。韓嘗以二十萬之眾辱於晉之城下,銳士死,中士傷,而晉不拔。公之無百韓以圖周,此天下之所知也。夫怨結於兩週以塞鄒、魯之心[7],交絕於齊,聲失天下[8],其為事危矣。夫危兩週以厚三川[9],方城之外必為韓弱矣。何以知其然也?西周之地,絕長補短,不過百里。名為天下共主,裂其地不足以肥國,得其眾不足以勁兵。雖無攻之,名為弒君。然而好事之君,喜攻之臣,發號用兵,未嘗不以周為終始[10]。是何也?見祭器在焉[11],欲器之至而忘弒君之亂。今韓以器之在楚,臣恐天下以器仇楚也。臣請譬之。夫虎肉臊,其兵利身,人猶攻之也[12]。若使澤中之麋蒙虎之皮,人之攻之必萬於虎矣。裂楚之地,足以肥國;詘楚之名,足以尊主[13]。今子將以欲誅殘天下之共主,居三代之傳器,吞三翮六翼[14],以高世主,非貪而何?《周書》曰‘欲起無先’,故器南則兵至矣。”於是楚計輟不行。

十九年,秦伐楚,楚軍敗,割上庸、漢北地予秦。二十年,秦將白起拔我西陵。二十一年,秦將白起遂拔我郢,燒先王墓夷陵[15]。楚襄王兵散,遂不復戰,東北保於陳城。二十二年,秦復拔我巫、黔中郡。

二十三年,襄王乃收東地兵,得十餘萬,復西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為郡,距秦。二十七年,使三萬人助三晉伐燕。復與秦平,而入太子為質於秦。楚使左徒侍太子於秦。

三十六年,頃襄王病,太子亡歸。秋,頃襄王卒,太子熊元代立,是為考烈王。考烈王以左徒為令尹,封以吳,號春申君⒃。


【段意】楚襄王欲與齊、韓“圖周”不成,接著便遭秦師侵襲,郢都破滅,東保於陳,完全喪失了與秦爭雄天下的能力。

【註釋】 [1]周王赧(nan):即周赧王。武公:周定王曾孫,西周惠公之子。 [2]輸:輸送、轉運。南器:將周之傳國寶器(九鼎)南移於楚。 [3]共主、世君:均指周。共主,言周為天下共所宗主;世君,言周室代代君於天下。 [4]致名實:取得名號與事實之相副。名指佔有號令天下的傳國寶器,實指實際上獲得天下擁護。 [5]聲:壞名聲。號:號令天下。 [6]不五不攻:不五倍於對方之軍力就不攻擊。一週為二十晉:言周雖小,諸侯尊之,故可敵二十晉。 [7]兩週:指東周國、西周國。塞鄒、魯之心:鄒、魯重禮義,楚奪周九鼎,足以使鄒、魯為之心塞。 [8]交絕於齊:楚本與齊韓連和伐秦,今欲圖周,齊必不與,故齊將交絕於楚。 [9]厚三川:兩週之地,今多為韓得,足使韓更肥厚。 [10]未嘗不以周為終始:言始終以圖周為目標。 [11]祭器:指周之傳國九鼎。 [12]此句言虎肉雖臊,其爪牙利於防身,人尚且還要攻擊它。 [13]裂:分。詘:屈。足以尊主:言能使楚國屈服,則名聲大振,足以使國君更得尊崇。 [14]三翮六翼:即指九鼎。空足曰“翮”,“六翼”即六耳。鼎有足有耳,故稱。 [15]夷陵:春秋楚先王墓地,故地在今湖北宜昌縣東。 [16]春申君:指楚令尹黃歇。


考烈王元年,納州於秦以平[1]。是時楚益弱。六年,秦圍邯鄲,趙告急楚,楚遣將軍景陽救趙。七年,至新中[2]。秦兵去。十二年,秦昭王卒,楚王使春申君吊祠於秦。十六年,秦莊襄王卒,秦王趙政立。二十二年,與諸侯共伐秦,不利而去。楚東徙都壽春[3],命曰郢。

二十五年,考烈王卒,子幽王悍立。李園殺春申君[4]。幽王三年,秦、魏伐楚。秦相呂不韋卒。九年,秦滅韓。十年,幽王卒,同母弟猶代立,是為哀王。

哀王立二月餘,哀王庶兄負芻之徒襲殺哀王而立負芻為王。是歲,秦虜趙王遷。

王負芻元年,燕太子丹使荊軻刺秦王。二年,秦使將軍伐楚,大破楚軍,亡十餘城。三年,秦滅魏。四年,秦將王翦破我軍於蘄[5],而殺將軍項燕。五年,秦將王翦、蒙武遂破楚國,虜楚王負芻,滅楚名為(楚)郡雲[6]。


【段意】 敘楚國經考烈王至楚王負芻,僅延續了四十年,即為秦所破滅。

【註釋】 [1]納:進獻。州:地名,故地在湖北江陵一帶。《史記集解》引徐廣曰:“南郡有州陵縣。”[2]新中:故地在今河南安陽。 [3]壽春:今安徽壽縣。 [4]李園:趙人,曾為春申君舍人,進其妹與春申君,有孕,又進獻為考烈王,立為王后,李園也因此得到重用。考烈王死,李園伏死士刺殺春申君。 [5]蘄(qi):楚邑,故地在今安徽宿縣南。 [6]滅楚為郡:滅楚後,將楚分為三郡。


太史公曰:楚靈王方會諸侯於申,誅齊慶封,作章華臺,求周九鼎之時,志小天下;及餓死於申亥之家,為天下笑。操行之不得,悲夫!勢之於人也[1],可不慎與?棄疾以亂立,嬖淫秦女[2],甚乎哉,幾再亡國!


【段意】 司馬遷評論楚國發展歷史,著重抨擊了楚靈王、楚平王的操行。

【註釋】 [1]勢:此指時勢變化無常。 [2]嬖(bi)淫秦女:指奪太子建所欲娶之秦婦。嬖:寵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