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文化與狗文化

狼文化與狗文化

作者/喜多王曉波

封面/圖蟲創意

自古以來,狼為遊牧民族所崇拜,以狼為圖騰的民族大多給人的印象是彪悍。不知何時起,狼這一野性物種走進了管理界,在企業裡混得風生水起,並上升到了企業管理的最高層階:文化層面。

據我接觸的企業,推崇“狼文化”的企業大多以民企為主。其遵循的的順序邏輯基本是,首先是狼的獵殺性,其次是狼的紀律性,再次是狼的團隊性(關注到這一點的企業並不多)。我也曾經深以為然,並是其中的踐行者之一。今天看來,所謂的“狼文化”是有其侷限性的;侷限在於形成“狼文化”的兩個關鍵性決定因素在規模性企業是不可解決的。“狼文化”僅適用於創業期的企業或小團隊;從文化角度,最多是個子文化,而不宜上升到企業文化的層面。

“狼文化”的兩個關鍵性決定因素:頭狼和基因。

一、頭狼。狼群是非常扁平化的組織管理,狼群的一切行為規則是由頭狼決定的。頭狼決定了一個狼群的生存與發展;但是,頭狼的管理範圍是有限的,狼群大多幾十匹算大的,鮮見上百匹的狼群

企業管理同理,鮮見能管理上百人團隊的頭狼;企業達到一定的人員規模後,頭狼的作用將減弱。當然,企業可以進行分級管理,頭狼下面再設小頭狼。雖然,從狼的角度是無法理解這種分級管理,不符合狼的自然法則;但人畢竟不是狼,姑且接受。

二、基因。狼的戰鬥性是與生俱來的,是由狼的基因決定的。可惜,隨著時代變遷,自然界狼的數量在逐漸減少,何況是人類中的“狼”。

找到百八十匹狼,可能不難;但要找到成千上萬匹狼,恐怕就難了

。如果你要打造規模龐大的狼群,恐怕就不得不與狗打交道了。為什麼是狗?因為狗最貌似狼。如果是大狗還好,有可能可以識別品種,說不定能吸納一批狼狗;如果是小狗,如果不是專業的懂狗人士,誰知道長大後是金毛還是京巴。

規模性企業一旦過分的推崇“狼文化”,一定會有大批的“狗”湧入;“狗”的湧入,一定會改變“狼文化”;因為狼是怕狗的。對企業而言,“狼”並不可怕,但“狗”就不一樣了。

一、狗的情商夠高。狗忠於主人,一方面是體現了狗的忠誠;另一方面,恰恰體現了狗的情商高。如果說狗的忠誠是互惠互利的話,“狗仗人勢”則更說明狗的情商不一般。狗做事雖然有自己的規則,更多的時候會循勢而為,會審時度勢,本質還是為自己。狗會取悅主人,也會在主人面前表現。如果你同時養過狗與貓,就會明白為

什麼家裡的貓經常會把狗打得頭破血流;而狗會去追逐流浪貓。我是從來不怕狗的,再兇的狗,只要你表現的比它兇,狗一定是退而遠之的(個別狗除外:比如藏獒)。

情商高,應該是好事;但是,狗的高情商只對於主人和異類;會讓主人產生錯覺。

二、狗的智商夠低。上帝造狗是公平的,給了它高情商,又給了它低智商。否則也不會有“狗咬狗,一嘴毛;狗咬呂洞賓,不是好人心”的說法了。狗的低智商體現在,它從不會把它的高情商用在同類身上;反而為了所謂的忠誠(或叫爭寵,可很少與貓爭)而不惜內鬥。而這種內鬥,通常是損敵八百,傷主一千(把狼趕跑了)。做企業的如果想養個寵物,有一群狗也無所謂;如果想做事業,一隻狗足以。不幸的是,打造大規模狼群的時候,恰恰就是形成狗群的時候;往往還難以識別。僅僅是識別不了也就罷了,大不了狗咬狗。最可怕的是,

搞了一群哈士奇,卻認為是純種的狼,就可悲了。

“狼文化”小企業玩玩就罷了,大企業千萬不要推崇。讓狼回到它們應該存在的地方,人還是要回歸人類社會。當然,如果能像馬戲團一樣,把各種狗訓練成獨門特技,搞一個“狗文化”,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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