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備擔任平原相的時間辨析

導言:《三國志·先主傳》裡記載:“(劉備)後為高唐尉,遷為令。為賊所破,往奔中郎將公孫瓚,瓚表為別部司馬,使與青州刺史田楷以拒冀州牧袁紹。數有戰功,試守平原令,後領平原相。”雖然記載了劉備擔任平原相這件事,但沒交代時間。而袁宏所著的《後漢紀》則明確記載:“(初平二年秋七月)公孫瓚以劉備為平原相。”然而,這個日期(初平二年秋七月)是否正確呢?本文就來做一番辨析。

劉備擔任平原相的時間辨析

一、劉備“秋七月”不可能擔任平原相之辨析

我們在辨析之前,先得知曉初平二年秋七月發生了哪些大事?

根據《三國志·武帝紀》記載:“秋七月,袁紹脅韓馥,取冀州。”《後漢書·孝獻皇帝紀》也同樣記載:“秋七月……袁紹還軍延津,使潁川荀諶說冀州刺史韓馥……乃遣子送印綬以讓紹。”說明在7月的時候正好是袁紹擔任冀州牧的時間。

而《三國志·先主傳》的表述,劉備是在先“與青州刺史田楷以拒冀州牧袁紹”,而後才擔任的平原相。如果劉備在7月就擔任平原相的話,那麼前提條件至少有兩個:一是7月之前公孫瓚已經和袁紹開戰;二是7月之前公孫瓚已經任命田楷為青州刺史。

下面我們就針對這兩個事件做詳細分析。

首先,根據《三國志·公孫瓚傳》記載:“是時,術遣孫堅屯陽城拒卓,紹使周昂奪其處。術遣越與堅攻昂,不勝,越為流矢所中死。瓚怒曰:‘餘弟死,禍起於紹。’遂出軍屯磐河,將以報紹。”可見,公孫瓚與袁紹開戰的起因是因為公孫瓚的弟弟公孫越被袁紹派遣的周昂殺死,而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孫堅與周昂的陽城爭奪。關於陽城爭奪,《三國志·孫破虜傳》雖然記載了此事,但並未記錄時間,參考意義不大。而《資治通鑑》則將其記錄在公孫瓚在東光大破青州黃巾軍之後(11月)。因此,在司馬光看來,公孫瓚與袁紹決裂至少在11月以後了。

另外,根據《三國志·袁紹傳》注引的《英雄記》,袁紹在奪取冀州時,逢紀曾經獻計:“可與公孫瓚相聞,導使來南,擊取冀州。公孫必至而馥懼矣,因使說利害,為陳禍福,馥必遜讓。於此之際,可據其位。”在7月份時候,公孫瓚還能答應袁紹一起進攻冀州,說明感情還沒有破裂。那麼,公孫越之死至少也在7月份以後,最早不過7月當月。

劉備擔任平原相的時間辨析

其次,分析田楷擔任青州刺史的時間。

根據《三國志·公孫瓚傳》記載:“範遂以勃海兵助瓚,破青、徐黃巾,兵益盛;進軍界橋……以嚴綱為冀州,田楷為青州,單經為兗州,置諸郡縣。”這裡也說明是在擊破黃巾軍以後才任命的刺史。

而《後漢書·孝獻帝紀》則記載:“十一月,青州黃巾寇太山,太山太守應劭擊破之。黃巾轉寇勃海,公孫瓚與戰於東光,復大破之。”這裡的東光之戰應當就是《三國志·公孫瓚傳》說的“破青、徐黃巾”。由此而言,在11月之前,田楷是不可能擔任青州刺史的,那麼也就不可能有劉備“與青州刺史田楷以拒冀州牧袁紹”的事,更別說劉備7月擔任平原相了。

劉備擔任平原相的時間辨析

此外,關於劉備投奔公孫瓚的時間還有一點疑問。

《三國志·先主傳》說劉備“往奔中郎將公孫瓚”,此時公孫瓚的職務還只是中郎將。而根據《三國志·公孫瓚傳》記載:“瓚將所領,追討純等有功,遷騎都尉。屬國烏丸貪至王率種人詣瓚降。遷中郎將……會董卓至洛陽,遷虞大司馬,瓚奮武將軍。”

同時,《後漢書·孝靈皇帝紀》記載:“(中平五年九月)遣中郎將孟益率騎都尉公孫瓚討漁陽賊張純等”、“(中平五年十一月)公孫瓚與張純戰於石門,大破之”、“(中平六年九月)以太尉劉虞為大司馬”。因此公孫瓚擔任中郎將的時間應當在中平五年11月到中平六年9月之間。如果以此來推斷的話,劉備投奔公孫瓚就應當在中平六年9月之前,而不是前文所述的初平二年。

但是,《三國志·先主傳》裡表述的“(劉備)為賊所破,往奔中郎將公孫瓚,瓚表為別部司馬,使與青州刺史田楷以拒冀州牧袁紹”,一氣呵成,明顯是同一時間的事情。因此比較可能的解釋要麼是公孫瓚的官職記載有誤,要麼就是中郎將和奮武將軍一實一虛,並不衝突。

二、劉備擔任平原相應當在十一月

《三國志·先主傳》記載“(劉備)後為高唐尉,遷為令。為賊所破,往奔中郎將公孫瓚。”這個“為賊所破”指的是什麼呢?

根據《後漢書·孝獻帝紀》記載:“十一月,青州黃巾寇太山,太山太守應劭擊破之。黃巾轉寇勃海,公孫瓚與戰於東光,復大破之。”這裡的“太山”指的就是兗州的泰山郡。

我們看看地圖就知道,泰山郡在黃河以南,即今天的山東泰安附近;渤海郡在黃河以北,即今天的河北滄州附近,而劉備的高唐即青州平原郡下屬的高唐縣,今天的山東聊城附近。青州的黃巾軍從泰山郡到渤海郡是需要經過平原郡的,所以劉備就應當是這個時候被黃巾軍擊敗的,順勢投奔了公孫瓚。此時正好初平二年11月。

劉備擔任平原相的時間辨析

紫色:勃海郡;紅色:平原郡;深藍色:高唐縣;淺藍色:泰山郡

也許有人會問,如果以此來推斷,只能證明劉備任平原相是在11月以後,不一定就是11月當月啊。我們來看下一個證據。

還是《三國志·袁紹傳》注引的《英雄記》記載:“公孫瓚擊青州黃巾賊,大破之,還屯廣宗,改易守令。”《三國志·公孫瓚傳》也記載:“範遂以勃海兵助瓚,破青、徐黃巾,兵益盛;進軍界橋……以嚴綱為冀州,田楷為青州,單經為兗州,置諸郡縣。”這裡公孫瓚有兩個動作,一是在擊破黃巾軍後立即“改易守令”,二是在進軍界橋和袁紹開戰後,又“置諸郡縣”。前者重在“改”,後者重在 “置”。同時,從文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公孫瓚任命官員是和平定青州黃巾軍一起進行的,因此它也是在初平二年11月。

而劉備呢?先是擔任平原令,後來是擔任平原相,也是兩次任命。因此,我們可以推斷:公孫瓚在11月擊破黃巾軍後,先是把郡守縣令一級的官員換了一遍,其中就把劉備任命為平原縣令;隨之將戰爭矛頭指向袁紹,為了有效牽制袁紹的兵力,所以又任命更高一級的官吏,設置了冀州、青州、兗州等三個州的刺史,其他官員也水漲船高,劉備也就被任命為平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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