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夕大火,多人被追责!

1938年10月,广州、武汉相继沦陷,日军逼近长沙,国民政府决定实施火焚长沙城的焦土政策。湖南省政府因此制订了"焚城计划"并组建了“破坏长沙指挥部”,该计划明确要求:弃守前需将长沙市建筑和物资全部焚坏,不资敌用。相关机构准备了引火材料等,并将放火地点选定在长沙地理位置最高的天心阁。

1938年11月13日凌晨2时许,长沙南门口外的伤兵医院突然意外起火,相关部门未将意外起火快速扑灭。不到一刻钟,南门又有多处起火,城内人员以为是信号,纷纷点火,火势蔓延,顿时长沙成了人间炼狱。最后全城90%以上的房屋被烧毁,直接死于火灾的有30000余人。12日所发的电报代日韵母是“文”,大火又发生在夜里(夕),所以称呼此次大火为“文夕大火”。

国民政府最终处罚:1.长沙警备司令酆悌(破坏长沙指挥部总负责人),警备二团团长徐昆(破坏长沙指挥部总指挥)、湖南省会警察局长文重孚于1938年11月20日被执行枪决;2.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等军政官员被革职留任等处分。

虽然焦土政策的决策人蒋介石未受处罚,但事故直接责任人被及时处罚。善后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了民愤,挽回了民心,为后来的长沙保卫战打下了一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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