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如何学会开车的呢
相信大家都会回答:驾校教练教的
教练在我们的心中
不仅驾驶技术了得
而且还熟知各种交通法规
及违法行为发生后的后果
但最近就有这样一位教练
和以上描述严重不符
他因为心存侥幸“翻了车”
既要面临处罚
还丢了饭碗
3月20日下午3时许,省高警局湘潭支队韶山大队民警在楠竹山收费站对一辆教练车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酒精快速测试筛查棒红灯闪烁,提示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民警随即将驾驶人潘某带至一旁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
驾驶人潘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通过血液检测,确定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91.72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经查,潘某是驾校教练,从事教练工作已有6年。潘某驾驶的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属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潘某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大队看着“珍爱生命 远离酒驾”宣传牌的潘某
潘某告诉民警:当天中午,他与3位朋友在韶山某饭店聚餐时,一起喝了1瓶白酒。饭后,潘某在车上休息了1个多小时,忽然接到了家里的电话,说是有事让他回去。起初他是担心被查的,但最终还是心怀侥幸开车上了路,结果刚上高速就被民警查获。
说到这里,潘某竟然哭了起来:“其实我心里都清楚的……反正现在是后悔都来不及了。”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湖南交警提醒
经常有驾驶人心存侥幸,被查获时说:“觉得这么晚了,交警要睡觉不会查酒驾”“大白天的,交警不会搞行动”……
交警蜀黍要再次严肃地告诉各位驾驶人:交警查不查酒驾,与酒后驾车的行为没有直接关联。不酒后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心存侥幸的驾驶人,不妨再看一看这张酒驾醉驾的“后果图”(法律成本),加深“酒后不开车”的意识。
悔恨的泪水除了情绪的宣泄
并不能减轻法律的惩罚
违法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
法律红线不能碰
法律底线不能越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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