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一起合夥,一個股東不幹活他卻坐享其成,怎麼辦?

如果合夥人沒有參與公司經營的意識,只是到時候等著分紅,很可能會讓其他合夥人產生一種他在“坐享其成”的感覺。

這不僅背離了合夥制的模式和發展軌道,而且也會給公司內部帶來不好的影響,給公司領導層和管理者造成一種消極的心態。

因此,企業在走合夥制路線時,要避免“合夥人就是多發錢”的認知誤區,要給合夥人參與企業經營的權力。

比如企業要定期召開合夥人會議,通過這種方式來讓合夥人真正參與到企業的經營中,與企業共進退。

兩個人一起合夥,一個股東不幹活他卻坐享其成,怎麼辦?


避免走入“唯人力資本論”的誤區


不同的企業由於屬性不同,競爭環境也有差別。在合夥制的模式中,人力資本和物質資本就會出現區別分配。

比如在以創意、知識為主的輕資產型企業中,人力資本相對物質資本來說就更重要。

但對於那些依賴物質資本的重資本型企業來說,物質資本就比較重要。

所以,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差異化的設計,避免走入“唯人力資本論”誤區。

兩個人一起合夥,一個股東不幹活他卻坐享其成,怎麼辦?


避免捆綁合夥人,要尊重合夥人的意願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合夥制是企業在有一定預期收益、有穩定基礎的前提下,將有共同事業和目標的理想合夥人聚集在一起的一種公司經營模式。

所以,合夥制必須在合夥人自願的前提下實行。所有合夥人都必須主動出資,共同經營公司,並且與公司共進退、共擔風險。

公司絕對不能只是在公司發生意外或者陷入困境時,以合夥製為名,強制內部員工、核心人員出資入股,以此來捆綁人才、轉嫁風險。

雖然這樣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企業的發展,但是卻違背了合夥人自願的原則。

捆綁人才很可能讓企業陷入人心渙散、人員流失的困境,最終導致企業破產。

兩個人一起合夥,一個股東不幹活他卻坐享其成,怎麼辦?


有一家企業為了快速籠絡資金,要求各部門主管必須購買公司的股份,成為企業的合夥人。

這種強制的方式雖然讓企業在短時間內快速得到了一大筆融資,但是卻違背了合夥人自由的意願,導致公司上下怨聲載道。

不到一年時間,這家公司便出現了人員大量流失的情況,很多合夥人也紛紛退夥,引起不少糾紛。

不但公司資本嚴重缺失,人員也大量流失,市場競爭力急劇下降,最終導致公司岌岌可危。

因此,企業在引入合夥制時,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慎重考慮,合理規劃。

無論何時,都不能強制合夥人入夥,也不能捆綁合夥人,要秉承尊重合夥人意願的原則。

家庭是一個組織,公司是一個組織,組織都會面臨退出機制。

創業也是如此。合夥創業,就跟婚姻一樣,一開始都是抱著白頭偕老的目標去的,可是走著走著彼此分崩離析,導致夫妻分離、兄弟反目的案例比比皆是。

在天涯論壇上,曾經看到過這麼一個問題,問題的標題是:合夥人走了,剩下我一個人經營公司,但對方要求照發工資和分紅?

兩個人一起合夥,一個股東不幹活他卻坐享其成,怎麼辦?


故事是這樣的:


前幾年,申請了小公司下來,因資金不夠,找到合夥人,他40%的股份。公司建立前後。

是我投標中的項目。他投了6萬,佔股份40%。在小城裡開了私人公司。現在公司不是很景氣。在不虧本的邊緣經營著。

現在,只有我和家人,還有幾個員工一起輪流上班。但是合夥人卻不來公司幫忙,也不來上班。卻要求照樣和我們一樣拿工資。

幸好有家人在幫忙著,不然就倒閉了。合夥人不幫忙經營公司,卻還是要求每月要3600工資,同時,還要拿不少於6萬的年底分紅,我很憤怒,但也很無奈。

和合夥人簽了10年的合同,還有幾年才到期。遇到這樣的情況,真不知道怎麼辦了!!!!

兩個人一起合夥,一個股東不幹活他卻坐享其成,怎麼辦?


這個故事,我們可以看到兩個問題:

其一,沒有規劃好合夥人之間的規章制度

所以,創業者們在合夥創業的時候,一定要擦亮你的雙眼,選擇一個志同道合的合夥人!

而且,在與合夥人簽訂合約的同時,一定要規劃好一個透明的合夥制機制,它可是伴隨你利益的一道護身符!

這道護身符如何去規劃好?之前曾發表過類似的文章:《透明監督機制是合夥制的護身符》

兩個人一起合夥,一個股東不幹活他卻坐享其成,怎麼辦?


其二,合夥人分紅與工資的關係沒搞好

其實這個問題,也是基於在第一個問題基礎上的,通常情況下,兩個人進行創業的時候,都會與對方合夥人簽訂一份合約,也就是聲明怎麼樣分配自己的金錢。顯然,這則故事的主人翁並沒有規劃好。

我們可以以工資的形式發話,就是說每個月換多少錢,因為創業的時候資金非常緊張,有的時候可能月工資都發不出來,所以說要先約定好。

我們可以以工資的形式發話,就是說每個月換多少錢,因為創業的時候資金非常緊張,有的時候可能月工資都發不出來,所以說要先約定好。

或者也可以和對方約定,也就是說合夥人事先約定好,把所得的工資在進行投入到公司裡面去,也就是說沒有拿工資,但是錢都是在公司的財務裡面。

兩個人一起合夥,一個股東不幹活他卻坐享其成,怎麼辦?


小結


既然是合夥就應該有各自的明確分工,在明確分工的情況下他沒有努力去做自己的份內事,那最終結果就是分道揚鑣。

如果還能堅持一起的話,也可以制定一些能約束對方的規章制度。

合夥人不努力或者說不作為,先分析一下自己的原因,是不是自己太能幹,導致這個合夥團隊的成員無法正常的發揮。

如果他既不打電話來找你,也不管生意,生意低落,那就只能散夥。

兩個人一起合夥,一個股東不幹活他卻坐享其成,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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