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表官職升降變化的詞


一、表“授官、做官”的詞


1.闢由中央官署徵聘,然後向上薦舉,任以官職。如①《晉書•謝安傳》:初闢司徒府,除佐著作郎。②《宋史•辛棄疾傳》:闢江東安撫司


文言文中表官職升降變化的詞

參議官,留守葉衡雅重之。


2.除任命,授職(一般指免去舊職授予新職)。如①李密《陳情表》:尋蒙國恩,除臣冼馬。②文天祥《指南錄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③《南史•虞願傳》:除太常丞,尚書祠部郎,通直散騎侍郎。


3.察考察後予以推薦、選舉。如《三國志•吳主傳》:郡察孝廉,州舉茂才。


4.薦由地方政府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如①《宋史•侯可傳》:韓琦鎮長安,薦知涇陽縣。②《漢書•平帝紀》:諸有藏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③《譚嗣同》:公以學士徐公致薦,被徵。


5.舉由地方政府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如①《左傳•宣三十年》:舉不失德,賞不失勞。②《文選•陳情表》: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③范曄《後漢書•張衡傳》: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連闢公府不就。④《左傳•襄公三年》:舉其偏,不為黨。


6.授授予官職。如①《漢書•翟方進傳》:遣使者持黃金印,赫發繼,朱輪車,即軍中拜授。②《宋史•辛棄疾傳》:召見,嘉納之,授承務郎、天平節度掌書記。


7.選通過推薦或科舉選拔任以官職。如《史記•李將軍列傳》:李陵既壯,選為建章監,監諸騎。


8.起重新啟用,任以官職。如①《元史•賈魯傳》:魯居喪服闋,起為太醫院都事。②《戰國策》:起樗裡子於國。


9.復恢復原職務。如《後漢書•張衡傳》:順帝初,再轉復為太史令。


10.徵由朝廷徵聘社會知名人士充任官職。徵召,特指君招臣。如①《後漢書•王渙列傳》:歲餘,徵拜侍御史。②范曄《後漢書•張衡傳》: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徵拜郎中。③梁啟超《譚嗣同傳》:君以學士徐公致靖薦,被徵。


11.仕做官。如《論語•子張》:學而優則仕。


12.仕宦做官,任官職。如《孔雀東南飛》:汝是大家子,仕宦於臺閣。


13.仕進進身為官。如《晉書•許邁傳》:邁少恬靜,不慕仕進。


14.任擔負、擔任。如《史記•蒙恬傳》:恬任外事,而毅常為內謀。


二、表“調動、補任”的詞


文言文中表官職升降變化的詞


1.改改任官職。如《宋史•范仲淹傳》:(范仲淹)改集慶軍節度推官,始還姓,更其名。


2.調、徙、轉調動官職(特定語境下可以表示升職或降職)。如①《史記•袁盎晁錯列傳》:調為隴西都尉。②《史記•淮陰侯列傳》:徙齊王信為楚王。③范曄《後漢書•張衡傳》:衡不慕當世,所居之官輒積年不徙。④《史記•高祖本紀》:徙韓王信太原。⑤《隋史•徐文寶傳》:文寶處法平允,考績連最,轉大理正。⑥《宋史•理宗紀》:程大元、李和以下將士六百一十三人補轉官資有差。⑦《張衡傳》:再轉,復為太史令。


3.遷調動,重新任命。一般情況下,“轉遷”“遷調”表示調職;“右遷”“遷除”表示升職;“左遷”“遷謫”表示削職降等。如范曄《後漢書•張衡傳》:公車特徵拜郎中,再遷為太史令。又如《史記•太史公自序》:不韋遷蜀,世傳呂覽。


4.累遷表示多次調動。如范曄《後漢書•趙諮傳》:累遷敦煌太守。


5.放京官調任地方官。如梁啟超《譚嗣同》:既而胡即放寧夏知府。


6.出京官外放,與“放”意思相近。如范曄《後漢書•張衡傳》:永和初,出為河間相。


7.補補任空缺官職。如①《漢書•蕭望之傳》:遷補太守卒史,舉賢良為大司農丞。②《漢書•蕭望之傳》:是時選博士諫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國守相,以望之為平原太守。③《漢書•王尊傳》:太守察王尊廉,補遼西鹽官長。


8.蔭補靠先人的業績補缺做某官。如①《新唐書•李德裕傳》:以蔭補校書郎。②《梅聖俞詩集序》:予友梅聖俞,少以蔭補為吏,累舉進士。


三、表“升官、加封”的詞


文言文中表官職升降變化的詞


1.拜按一定禮節授予(任命)官職,一般用於升任高官。如①《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拜亮為丞相。②《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③《史記•淮陰後列傳》:至拜大將,乃韓信也,一軍皆驚。④《指南錄後序》:於是辭相印不拜。


2.晉、進晉升官職,提高職位或級別。如成語“加官晉爵”。


3.加加封,即在原來官銜上增加某種榮銜,一般可以享受一些特權。如《宋史•辛棄疾傳》:平劇盜賴文政有功,加秘閣修撰。


4.超遷越級升遷。如①《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孝文帝說之,超遷。一歲中至太中大夫。②《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今陛下以嗇夫口辯而超遷之,臣恐天下隨風靡靡,爭為口辯而無其實。


5.擢在原官職上提拔官職。如①《南史•何遠傳》:武帝聞其能,擢為宣城太守。②《戰國策•燕策》:先王過舉,擢之乎賓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


6.超擢破格提拔。如梁啟超《譚嗣同》:奏對稱旨,超擢四品卿銜軍機章京。


7.陟提升官職。如諸葛亮《出師表》: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8.升提升。如梁啟超《譚嗣同》:旋升寧夏道。


9.拔提升沒有官職的人。如①《漢書•趙充國傳》:拔之為後將軍。②《文選•陳情表》:過蒙拔擢,寵命優渥。


10.提提拔。如《北史•魏收傳》:提獎後輩,以名行為先。


四、表“貶官、免官”的詞


文言文中表官職升降變化的詞


1.貶①降低官職,降級。②降職並外放。如①《三國志•諸葛亮傳》:請自貶三等,以督厥咎。②《新唐書•柳宗元傳》:貶邵州剌史,不半道,貶永州司馬。③《舊唐書•劉禹錫傳》:貶連州刺史。


2.竄放逐、貶官。如①王勃《滕王閣序》:竄梁鴻於海曲,豈乏明時。②韓愈《進學解》:暫為御使,遂竄南夷。


3.放一般指由京官改任地方官。如梁啟超《譚嗣同傳》:既而胡即放寧夏道。


4.謫降職,封建時代把高級官吏降職並調到邊遠地方做官。如范仲淹《岳陽樓記》:滕子京謫守巴陵郡。


5.遷放逐,流放。如《屈原列傳》:頃襄王怒而遷之。

6.左遷降職貶官,特指貶官在外。如柳宗元《送李渭赴京師序》:過洞庭,上湘江,非有罪左遷者罕至。


7.左除、左降、左轉降職。如《新唐書•裴延齡傳》:帝怒,乃罷(陸)贄宰相,左除 (張)滂等官。


8.出離京為官,一般指貶官(與“入”相對,古人一般以入京任官為榮),有時也指平調。如①《晉書卷二十八》:韋仁約彈右僕射褚遂良出為同州刺史。②《後漢書•張衡傳》:永和初,出為何間相。③《晉書卷二十八》:遷侍中,以出為徵虜將軍。


9.出宰京官外放出任地方官。如《後漢書•明帝紀》: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則民受其殃。


10.黜、絀廢掉官職。如①《國語•晉語一》:(晉獻)公將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齊。②《司馬遷〈屈原列傳〉》:屈平既絀。③高啟《書博雞者事》:臺臣慚,追受其牒,為復守官而黜臧使者。


11.免罷免官職。如《史記•呂后本紀》:王陵遂病免歸。


12.奪削去,罷免。如高啟《書博雞者事》:使者遂逮守,脅服奪其官。


五、表“辭官”的詞


文言文中表官職升降變化的詞


1.告老官員年老辭職。如蔡邕《陳太丘碑文》:時年已七十,遂隱丘山,懸車告老。


2.解官辭去官職。如《宋史•包拯傳》: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


3.請老古代官吏請求退休養老。如《左傳•襄公三年》:祁奚請老,晉侯問嗣焉。


4.乞身古時認為官吏做官是委身事君,因此稱請求退職為“乞身”。如《後漢書•李通傳》:時天下略定,通思欲避榮寵,以病上書乞身。


5.乞骸骨古代官吏請求退職,意思是使骸骨歸葬故鄉。如①《後漢書•王龔傳》:龔在位五年,以老病乞骸骨。②《張衡傳》:視事三年,上書乞骸骨,徵拜尚書。


6.移病上書稱病,為居官者請求退職的委婉語。如《漢書•疏廣傳》:即日父子俱移病,滿三月賜告。


7.謝病託病引退或謝絕賓客。如《戰國策•秦策三》:應候因謝病,請歸相印。


8.致仕交還官職,即退休。如《新唐書•白居易傳》:以刑部尚書致仕。


六、表“兼職、代理”的詞


1.假臨時的、代理的。如①《史記•項羽本紀》:乃相與共立羽為假上將軍。②《漢書•蘇武傳》:武與副中郎將張勝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餘人俱。


2.兼兼任,同時監管。如①《宋史•李綱傳》:積官至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②《舊五代史•甘荷餘傳》:未幾,移鎮青州,就加兼中書令。


3.領兼任(較為低級的官職)。如①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鄶州。②《南史•虞願傳》:遷中書郎,領東觀祭酒

4.判高位兼任低職或以京官出任地方官。如《宋史•韓琦傳》: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


5.權暫時代理官職。如①胡仔《苕溪漁隱叢話》:韓愈吏部權京兆。②《宋史•李綱傳》:積官至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③《上孝宗皇帝第一書》:以京官權知,三年一易。


6.攝暫代官職。如《新唐書•杜如晦傳》:俄檢校侍中,攝吏部尚書。

7.署暫任、代理官職。如《三國志•諸葛亮傳》:以亮為軍師將軍,署左將軍府事。


8.守代理官職。如《三國志•王修傳》:初平中,北海孔融召以為主簿,守高密令。


9.行代理官職。如①《三國志•武帝紀》:太祖行奮武將軍。

②《瀧岡阡表》: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


七、與官員任職相關的詞

文言文中表官職升降變化的詞


1.知主持。如①《宋史•黃庭堅傳》:知舒州。②《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子產其將知政矣。


2.典主持;主管。如《書•堯典》:命汝典樂。《三國志•吳儀傳》:專典機密。


3.主主持,掌管。如①《世說新語•政事》:有劫賊殺財主,主者捕之。②方苞《獄中雜記》:主縛者亦然,不如何欲,縛時既先折筋骨。


4.視事官吏到職開始工作;在任。如范曄《後漢書•張衡傳》:視事三年,上書乞骸骨,徵拜尚書。


5.下車新官到任。如《後漢書•張衡傳》:衡下車,治威嚴,整法度,陰知奸黨名姓,一時收禽,上下肅然,稱為政理。


6.坐:因犯……罪或錯誤。如《漢書》:群臣坐陷王於惡不道,皆誅死者二百餘人。


7.封指帝王將爵位或土地賜給臣子。如《新唐書•魏微傳》:拜諫議大夫,封鉅鹿縣男。


8.秩滿官吏任期屆滿。如①《南史•虞寄傳》:前後所居官,未嘗至秩滿,裁朞月,便自求解退。②《陳書•袁樞傳》:其年秩滿,解尹,加散騎常侍,將軍、尚書竝如故。


9.行部巡行部屬(漢制,刺史常於八月巡視部署,考察刑政,稱為行部)。如《後漢書·郭伋傳》:漢,郭伋字細侯,茂陵人,為幷州守。素結恩德。後行部至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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