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響水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江要、黃紹科開設賭場案一案,響水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江要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黃紹科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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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3 19:31:56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3月6日,響水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江要、黃紹科開設賭場案一案,響水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江要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黃紹科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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