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學者頂級期刊批評美國

美國在一週之前成為全球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最多的國家,目前也是唯一一個確診超過20萬的國家,最新數據則已超過24萬。而如此大規模的疫情蔓延只用了74天時間。


美學者頂級期刊批評美國


當地時間4月2日,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斯坦福大學醫學院教授Michelle M. Mello和密歇根大學安娜堡分校公共衛生學院衛生管理與政策系副教授Rebecca L. Haffajee聯合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NEJM)上在線發表觀點文章“Thinking Globally, Acting Locally — The U.S. Response to Covid-19”。她們在文中明確表示:新冠肺炎COVID-19已暴露了美國聯邦政府公共衛生治理體系的主要弱點。

值得一提的是,Mello是健康衛生法學領域的領袖學者,其研究重點是瞭解法律和法規對衛生保健提供和人口健康結果的影響。由於其在研究領域的貢獻,Mello在40歲時就入選美國國家醫學院。

兩位作者提到,新冠病毒具有高度傳染性、能有效地跨越邊界,並威脅美國的基礎設施和經濟。疫情在美國各地的流行程度各不相同,華盛頓、加利福尼亞和紐約等州受到的打擊尤為嚴重,但總體而言美國的新冠病例正在以驚人的速度增加。

因此,強有力、果斷的國家行動勢在必行。然而,“美國聯邦政府的反應慢得令人擔憂,對該病毒的性質和應對措施都混淆不清。”作者們在文中指出,各州和地方一直處於應對疫情的前方,但他們並沒有統一行使公共衛生權力。由於基於科學的社會距離和有針對性的隔離措施只有在病毒傳播的每一個地方都實施才能成功,因此缺乏跨行政區的協調合作已經付出了生命代價,未來還將繼續付出這樣的代價。

文中指出,美國的憲法將公共衛生的主要責任賦予各州,授權給各市和縣。聯邦政府的普通公共衛生法律權力較為有限,重點放在預防疾病的州際或國際傳播的必要措施上。

然而,在非常時期,各州和聯邦政府可以啟動緊急權力,以擴大其迅速採取行動保護公民生命和健康的能力。截至2020年3月27日,所有50個州、數十個地方和聯邦政府都宣佈了COVID-19緊急狀態。由此產生的行政權力是廣泛的,它們的範圍從停止商業活動到限制行動自由,到限制公民權利和自由,以及徵用財產。

作者們提到,長期以來,人們對這一緊急法律框架的主要擔憂是,它給予官員們太多的自由裁量權,而對糟糕的決策卻很少進行審查。通常,人們擔心的是,官員們為響應公眾要求會採取不適當的強制措施。例如,在2014年埃博拉病毒暴發期間,新澤西州州長下令一名從塞拉利昂返回的護士接受隔離,儘管她的病例並不符合美國疾控中心(CDC)的指導方針。

“今天,我們發現處於相反的情況:聯邦政府做得太少。”作者們在文中指出,或許是由於聯邦政府官員對這一威脅的嚴重性在早期發表了誤導性的聲明,公眾意見也一直在權衡利弊,不願採取會給家庭和企業帶來困難的措施。股市暴跌帶來了進一步的壓力,要求投資者保持冷靜,避免對企業造成不利影響。

由此產生的聯邦政府的反應意味著:通過迅速、統一的國家行動遏制COVID-19的寶貴時機已經喪失,這種情況和意大利類似。

截至4月1日,距離美國首次報告COVID-19病例已經過去了72天,33個州和數十個地方發佈了“在家辦公”的命令,還有少數幾個州簡單要求非必要的企業關閉,但有些命令缺乏強有力的執行機制。許多司法管轄區繼續允許普遍不遵守CDC發佈的社會距離建議(例如不得舉行超過10人的聚會),作者們提到,“擁擠的春假海灘、自由旅行、開放學校和託兒所、銷售不必要商品的繁忙商店、年輕人中的體育活動、孩子們還在公園聚集,這些都是證明。”

兩位作者毫不留情地指出:這就是聯邦制的陰暗面,它鼓勵對流行病採取敷衍應對。美國的做法與韓國形成了鮮明對比,韓國通過迅速實施中央集權的國家戰略,防止了社區間的廣泛傳播。而美國由於缺乏強有力的聯邦領導來指導統一的應對措施,“很快就實現了世界衛生組織(WHO)的預測,即它將成為COVID-19疫情的新震中。”

那麼,美國政府還能做些什麼來促進統一的應對措施?作者們認為,“很明顯,美國需要做的不僅僅是發佈白宮和疾控中心的指導方針,因為自願遵守是行不通的。聯邦政府接管所有公共衛生命令將與美國的聯邦體制不協調,但還有其他選擇。”

她們的建議包括:白宮必須扭轉其過早減弱現有解決措施的做法,同時應該讓州長盡其所能減輕疾病的影響和傳播,包括強制執行居家命令、關閉學校,及獲得足夠的醫療用品和新冠檢測;行政部門應召集州長和州公共衛生主任,並敦促他們就一套協調一致的社區緩解干預措施和時間表達成共識;國會利用其支出權利,進一步鼓勵各州遵循統一的社區緩解方案,其中包括有效執行公共衛生命令的措施;國會利用其州際貿易權力來監管那些影響新冠病毒跨州傳播的經濟活動。

作者們在文章中也再次強調,聯邦政府和美國CDC應該更有作為。包括政府放棄一些醫療監管要求以促進獲得及時批准,讓實驗室開發的檢測試劑盒更容易被投入使用,進一步允許私營企業生產所需物資等。最後,CDC可以對已知接觸或出現COVID-19症狀的人實施跨州旅行限制。

她們在文章的最後寫道:在緊急情況下學習是困難的,但COVID-19疫情中得到的一個教訓已經很清楚了,當流行病學家警告說一種病原體具有大流行的潛力時,高舉地方自由旗幟的時候就結束了。而國家在流行病應對方面的領導作用只有在基於證據的情況下才能發揮作用。“至關重要的是,美國今後對‘COVID-19’的反應不僅要全國性的,而且要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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