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新規施行一月,網絡平臺有何新氣象?

自媒體時代,一張微信群聊截圖、一篇標題黨的文章都可以在一夜之間刷遍朋友圈,其引發的負面輿情可能會給涉事相關主體帶來傷害。那麼除了內容發佈者、轉發者,平臺應承擔怎樣的責任?已施行一個月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提出了明確要求,為平臺自主開展生態治理提供了遵循。現邀請多位專家與平臺相關負責人為你解讀。

《規定》對平臺作了哪些要求?

九“應當”

1

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本平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

2

應當建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機制,制定本平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細則,健全用戶註冊、賬號管理、信息發佈審核、跟帖評論審核、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實時巡查、應急處置和網絡謠言、黑色產業鏈信息處置等制度。

3

應當設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負責人,配備與業務範圍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加強培訓考核,提升從業人員素質。

4

應當加強信息內容的管理,發現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信息的,應當依法立即採取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5

應當加強對本平臺設置的廣告位和在本平臺展示的廣告內容的審核巡查,對發佈違法廣告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6

應當制定並公開管理規則和平臺公約,完善用戶協議,明確用戶相關權利義務,並依法依約履行相應管理職責。

7

應當建立用戶賬號信用管理制度,根據用戶賬號的信用情況提供相應服務。

8

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公佈投訴舉報方式,及時受理處置公眾投訴舉報並反饋處理結果。

9

應當編制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工作年度報告。

兩“鼓勵”

1

鼓勵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堅持主流價值導向,優化信息推薦機制,加強版面頁面生態管理。

2

鼓勵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開發適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提供適合未成年人使用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便利未成年人獲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

《規定》對平臺明確了哪些法律責任?

國家網信辦新規施行一月,網絡平臺有何新氣象?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總的來講,《規定》明確了平臺要建立起“以用戶賬號真實身份認證和管理為基礎,以內容安全審核為底線,以跟帖、評論和生態治理為重點,以實施審查、打擊黑產和應急機制為抓手”的綜合性平臺治理體系。

“特別值得強調的是,《規定》要求平臺設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負責人,這是繼數據安全責任人、總編輯負責制之後又一重大治理亮點。”朱巍說道。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負責人負責整個互聯網生態治理,是一個綜合制度,這也是契合了目前互聯網生態經濟產業的發展規律。

中國傳媒大學人類命運共同體研究院副院長王四新

認為,《規定》將編制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工作年度報告作為平臺一項明確的義務,實際上這是要求平臺每年對自己的生態治理情況進行回顧和總結。“做得好的地方、有問題的地方以及下一步的改進目標都可以在報告中體現出來。”

如果違反《規定》,平臺會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李丹林談到,《規定》第七章對平臺違反相應義務的情況,根據不同情形規定了不同的法律責任。責任形式有約談、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信息更新,此外,還明確了相關行政法規和法律規定的其他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國家網信辦新規施行一月,網絡平臺有何新氣象?

《規定》施行後,平臺採取了哪些措施?

《規定》施行後,針對內容生態治理,騰訊、微博、愛奇藝等平臺基於自身特點,發佈了多項措施。

騰訊:清風計劃

3月1日,騰訊公司已成立專項工作團隊,針對騰訊新聞、微信公眾平臺、QQ等主要產品,開展為期100天的“清風計劃”專項治理行動。“清風計劃”將主要分為三個階段:3月10日—4月10日為摸排清理期;4月10日—5月10日為優化攻堅期;5月10日—6月20日為建章立制期,將根據摸排和優化攻堅的結果,對於適合全公司平臺管理的規範性細則,通過建立公司級制度予以鞏固,對於適合定製化平臺的技術覆蓋方法,通過適用性建立起常態的模塊化支持等。

微博:蔚藍計劃

3月1日,微博開展第三期“蔚藍計劃”內容生態治理專項行動。此次行動主要對微博重點位置內容生態、娛樂信息內容生態進行治理,如標題黨、流量造假、網絡暴力等。同時還將進一步加強對涉黃低俗、違法賭博等黑產信息的打擊力度。3月11日至3月30日,專項行動共關閉明星黑粉、惡意跟帖辱罵賬號164個,關閉售賣明星隱私賬號441個。

愛奇藝:多項措施保障平臺生態健康

愛奇藝按照《規定》,針對散播淫穢色情、網絡暴力、血腥恐怖、網絡謠言、有害青少年等不良信息,制定了明確的內容審核標準,並定期開展站內信息清查,保障平臺生態健康。同時,協同多方力量共同打擊網絡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網絡信息的打擊力度。

朱巍認為,平臺的這些舉措是積極履行平臺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的表現,能夠反映出我國互聯網自下而上的“自覺”和“自律”,是從“他律”走向“自律”的重要步驟。

王四新觀察到,針對低俗內容治理,實際上很多平臺每年都在做,都在努力以優質內容來改變平臺的內容生態結構。比如抖音短視頻平臺加大了優質內容的生產機制建設,鼓勵用戶製作、傳播大量具有知識性、教育性的內容,還充分發揮短視頻的教育傳播功能,為青少年公平獲取線上教育資源創造條件。此外,在去年7月,微博就已開展“蔚藍計劃”第一期行動,處置了色情低俗信息1175.2萬條;第二期在第一期行動的基礎上,重點打擊涉及未成年人的低俗信息和黑產信息,期間處置低俗信息299.4萬條。

國家網信辦新規施行一月,網絡平臺有何新氣象?

“雖然平臺經常在做,但《規定》施行之後,對於平臺來講,其執法的依據就更明確。” 王四新說道。

騰訊網副總編輯胡春莉提到,《規定》第七條將“使用誇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的”標題黨行為認定為“不良信息”,第二十四條將“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虛假註冊賬號、非法交易賬號、操縱用戶賬號等行為”認定為破壞網絡生態秩序,為治理這些黑灰產行為提供了法規層面的依據,無論是對線上打擊還是線下打擊均是一大助力。

例如,之前平臺在打擊標題黨、誘導分享、刷流量等行為時,被處罰的賬號常以“不違法“抗辯,發起投訴。《規定》施行之後,這些不誠信行為均被禁止,平臺有權依據《規定》賦予的治理權責對其進行打擊。

新浪微博執行總編輯陳麗娜同樣認為,《規定》對應當處置的不良信息做出了集中統一規定,進一步有效明確了工作方向。“當然這也給平臺提出了新的挑戰。一些不良信息潛在風險高,發現也較為困難,需要平臺下更大力氣、花更多心思投入治理。互聯網黑產實施的流量造假、流量劫持對平臺的安全防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蓬勃發展,信息傳輸的效率和豐富度都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該如何應對信息技術給平臺生態帶來的潛在風險?

“平臺要做到未雨綢繆,要從算法、數據等新科技角度入手,將主體責任前置。”朱巍說道。

“針對新技術、新應用對平臺生態的潛在風險,愛奇藝將根據要求建立健全人工干預和用戶自主選擇機制,在新技術新應用上線前做好內部風險評估並按照規定開展備案,以切實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愛奇藝執行總編輯王兆楠表示。

國家網信辦新規施行一月,網絡平臺有何新氣象?

如何建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機制?

頂層設計很重要。《規定》明確要求,平臺應建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機制。據陳麗娜介紹,為配合《規定》,微博已第一時間建立健全平臺生態治理保障機制,並集合各業務部門骨幹,組建了一支專業的生態治理團隊。

“騰訊將由騰訊信息安全執行委員會牽頭,聯動各事業群設立生態治理專項負責人制度,籌備信息內容生態治理細則,健全用戶註冊、賬號管理、信息發佈、跟帖評論、黑產打擊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胡春莉介紹道。

在內容管理方面,愛奇藝已探索一定經驗。2015年,愛奇藝率先成立影視節目規劃中心,這是目前網絡視聽行業唯一一個從節目政策研究、播出規劃到內容編審的專業化、全流程管理團隊。

王兆楠稱,愛奇藝目前已組建平臺內容生態治理專職隊伍,並明確專職負責,統籌負責全平臺生態治理工作。同時,愛奇藝還將加大精品內容的輸出,不斷優化影視節目製作與播出的質量控制體系,完善遊戲、文學、漫畫等出版業務的規劃編審體系。

國家網信辦新規施行一月,網絡平臺有何新氣象?

對於具體建議,朱巍認為,在技術上可從兩方面著手建立內容生態治理機制:

第一,從算法治理入手,將算法治理、人工智能審核作為新時代互聯網內容治理的重要抓手。算法評估、數據安全評估、新技術新應用社會動員能力評估應放在產業發展之前進行。

第二,平臺應將《新規》所鼓勵的內容,納入到算法特別推薦領域。

王四新認為,除了嚴格落實《規定》所要求的相關內容,平臺還需要設置一些補救性措施,因為平臺在內容經營方面,不可能事先把所有的漏洞都填補上,總會有一些意外情況出現。平臺可以通過舉報機制、及時的斷網機制或者通過建立黑名單等措施補救。這樣,整個治理機制才能夠保持連續提升的效果,而不是反覆出錯。

國家網信辦新規施行一月,網絡平臺有何新氣象?

《規定》的出臺有哪些必要性?

近年來,隨著5G、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的快速發展,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呈現加速發展態勢,對網絡信息內容治理帶來諸多新壓力與新挑戰。

在此背景與趨勢下,《規定》以法規形式提出多元主體協同的生態治理模式,王兆楠認為,這為企業自主開展平臺生態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為各方協同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打下了堅實基礎,標誌著我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工作走向新階段。

國家網信辦新規施行一月,網絡平臺有何新氣象?

當下,移動互聯網已成為社會信息服務生產和傳播的主要載體,對促進經濟社會和民生髮展發揮著巨大作用。但同時,我們也看到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傳播暴力恐怖、淫穢色情及謠言等違法違規信息,社會對這些不法網絡活動反映強烈。

陳麗娜認為,《規定》的施行一方面順應社情民意,可有效規避網絡風險,另一方面也對互聯網特別是新媒體行業提出了新的發展要求,平臺需適時調整內容結構,強化“生態治理”管理機制,鼓勵內容生產向優勢方向發展。

朱巍從兩方面解讀了《規定》出臺的必要性:

第一,互聯網生態經濟發展是大勢所趨,治理手段應跟得上產業發展步伐。

第二,互聯網技術發展很快,算法、大數據等內容分發新技術新應用有很多,平臺扮演的角色已經發生歷史性改變。因此,平臺內容安全性標準也應跟上時代步伐。

“對內容信息的秩序維護,絕不是僅僅依靠政府的管理就可以做到的,還必須構建多元主體協同共治的模式,當然,這其中的關鍵環節之一便是平臺。所以,《規定》的出臺是現實所需的。”李丹林說道。

此外,胡春莉談到,《規定》確立的多元主體協同治理模式,也是對企業自主開展平臺治理的一次賦權,對違法違規的用戶賬號,企業有權履行管理責任。同時,企業有權以服務協議等方式與用戶約定平臺管理規則,並對違反平臺規則的用戶予以打擊。因此,《規定》為平臺的治理自主權提供了政策依據。


審核:許 檀

校對:施嬌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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